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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11:56:19瀏覽286|回應1|推薦6 | |
立委陳瑩被跟蹤 記下車號報案 動工典禮結束,總統車隊離去前,陳瑩帶著小孩走在車道上希望總統車隊放慢,聆聽陳情民眾的聲音,遭到維安警察強制驅離,引起陳瑩不滿。 利用小孩走在大馬路上企圖阻擋 把小孩當做政治惡鬥的工具 其心可.鄙,做法惡.毒 依兒童福利法第15條、第26條~ http://childsafe.isu.edu.tw/f/f2_15.asp 陷未成年兒童於險境之中 檢查官應依職權起訴(罰則48條)陳瑩 再者,請問民x黨、陳瑩~路是你們家開的嗎? 有這麼惡霸式的陳情嗎? ~~~~~~~~~~ 故意帶兒童走上危險的馬路 把兒童當作陳情道具來使用 民X黨立委的作為已嚴重找害兒童安全 新聞見報後也不見有關民間團體跳出來給予嚴厲譴責 還是說~只要顏色對了!~就什麼都對了 ?! 此等甘願依附政黨之下做打手的狗屁人民團體~ 真是無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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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