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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23:33:08瀏覽202|回應0|推薦1 | |
愛上人妻 槍毒栽贓她老公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021101.shtml 報載 警方獲報後,在張姓男子的車上果真搜出槍、毒等事證,雖然張喊冤,仍被移送法辦。但檢方追查後發現有異,主動查出是蔡姓男子栽贓,轉而追究蔡姓男子的誣告刑責。 ~~~~~~~~~~~~~~~~~~~~~~~~~~~~~~~~~~ 如果此篇報載完整且屬實 本案除了誣告之外,應該還有疑似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件)、栽贓等案,如果檢方只有追究犯罪嫌疑人誣告刑責,像上述所說購買毒品、栽贓等都輕輕的放過不起訴,本案檢查官有否縱放犯罪嫌疑人之瀆職行為? 檢查官代表政府(國家)執法,身肩摘奸發伏執行公權力的責任 不得藉勢藉端循私枉法,像本案檢查官所為適任否? (附件) 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http://zh.wikipedia.org/zh/%E6%B5%B7%E6%B4%9B%E5%9B%A0)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為第一級毒品。再依同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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