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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死刑釋憲之省思
2024/09/21 11:53:12瀏覽911|回應11|推薦60

死刑存廢議題仁智互見,爭論許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死刑是刑罰執行的方法之一。

死刑的正面功能,至少有ㄧ般預防的【心理強制】及【傷痛撫平】。

首先是【殺雞儆猴】,為因應社會秩序能夠正常運作的必要,即要讓大家想一想殺人之後的果報就是被殺,而人天生均有愛惜、保全自己生命的本能,因不想被殺而不可殺人(心裡害怕被殺的《反對動機》壓制了原先衝動想要殺人的意念)。

其次是療癒被害人家屬內心的極深創痛,這個傷痛如果沒有受到撫平,那麼以後就會欠缺或減弱再相信人間有【正義】【遵守法律】的動機,影響所及,社會恐或也將解體,即【不敬禮各自解散】,既然解散了即不必再受有【規範】的拘束,俗稱【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會否回復到有如英國哲學家霍布斯的擔憂(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而人性的高貴及尊嚴想必些許有異於其他動物有關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國家社會建構司法審判程序至少也要稍稍能夠美化【普遍】血淋淋的不堪。

就【宗教】一詞擬採較為寬廣的理解,即嘗試拉近宗教的解釋而與【信仰】成為同一個意思,所謂信仰是一組堅強的信念【套餐】,或俗稱僵固的【意識形態】,包括有神論者的【宗教信仰】,也不排除無神論者的【生活信仰】。

所謂生活信仰,例如,我們普遍的相信人間有正義,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而不管真的是有【神明】還是子虛烏有的隨便説説,參照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威廉詹姆士的看法【我們有相信的權力《效用》】,我們也相信國家是正義的化身(至少從小我們所受的教育及成長社會化的過程),我們相信國家會執行死刑回復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正義,更是如此的根深柢固,乃至如果【國家社會】不能對窮凶極惡之徒給予【否定之否定】的回應,那麼就會讓錯誤ㄧ路開綠燈的走下去,德國黑格爾説國家是現存於大地之上的最神聖理念,如果黑格爾沒有亂説,而我們的眼晴也多沒有全盲或【業障】。

信仰崩潰的危險有如河岸決堤,斷非危言聳聽,不管是ㄧ般對宗教的信仰,還是我們對生活的信仰。

傳説古印度的婆羅門教是由西北角入侵的亞利安人為因應、揉合恆河流域原始宗教信仰所建立,該等宗教的圖騰上頭畫有【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對照當下的【自由心證、釋憲萬能、大法官至上】,似曾相識?同是天涯淪落人?

由於絕大部分的民意均支持、盼望【執行死刑】,因此我就以政府應該隨順民意【民之所欲常《藏》在我心】的角度來思考,另外關於【人不是神誤判常有】【自由意志】【替代方案】⋯,固非無見,也願意接受仁智互見的不同想法,民主憲政國家理應如是,然而【相信】如康德所説【上帝、靈魂、自由意志,於《純粹理性》我們沒辦法認識《證明存在》,於《實踐理性》卻要相信存在《避免共同生活解體》。】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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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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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14:47
我一直都想不懂,廢死刑有什麽益處?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09-21 15:26 回覆:

歡迎愛馬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我ㄧ直都想不懂,廢除死刑有什麼益處?】

一、學理上:

首先,國家既然説不可以殺人,那為何食言(禁反言)執行死刑(殺人)。

其次,認為死刑沒辦法降低窮凶極惡的犯罪行為,乃至有暴力社會學習的問題,而刑法有謙抑原理。

再次,憲法基本權只能限制人權而不能剝奪,何況人不是神誤判常有,又人死不能復生。

更次,⋯其他的林林種種,乃至族繁不及備載。

最後,死刑犯於犯罪當下有【自由意志】?【精神障礙】?乃至佛家說好的【一把無明火】?

二、實證上:

【廢除死刑】彰顯主張者的慈悲為懷,惟如同取他人桌上的豬肉餵養公婆。

【廢除死刑】凸顯主張者的思想先進,惟【一將功成萬骨枯】。

【廢除死刑】再顯主張者的學富五車,惟【文人自古相輕】。

不管任何人的任何主張【死刑存或廢,乃至有《一面抹壁雙面光》的】

只要是真誠(沒有欺騙自己的良知),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

【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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