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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9 15:07:05瀏覽1981|回應2|推薦0 | ||||||||||||||||||||||||||||
剪紙燈籠授課綱要
9月13、14日 週六、日
觀迎參加桃園歷史文化館 剪紙燈籠課程 種子學員培訓 文化館使用注意事項,敬請學員配合: 1.學員請自備午餐或本館有代訂便當,請自備環保杯。 2.本館為國家三級古蹟,除教室開放供學員上課使用外,其他房間如辦
公室等,為減少古蹟使用負擔,恕不開放參觀。 3.中午用餐的便當廚餘等垃圾,為維護環境衛生,請分類後統一丟入教
室內準備的垃圾袋內。 桃園歷史文化館:桃園市成功路3段200號(桃園縣忠烈祠內) 電 話:335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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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