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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9 11:24:41瀏覽218|回應0|推薦0 | |
如果富人正正當當賺錢, 就應該讓富人過富人的生活. 譬如, 富人買賣台北市帝寶豪宅, 出售人獲利一億七千多萬元, 以自用住宅計, 所負擔的土地增值稅與房屋交易所得稅合計約一五八萬元, 而帝寶買受人須繳房屋移轉之契稅, 每年並須繳高額房屋稅和地價稅. 富人「幫助」了窮人啊! 取之於社會, 用之於社會, 富人應該多納稅, 並且慷慨解囊, 幫助窮人. 但是, 政府不應該只想「劫」富濟貧, 而以不合理的稅制壓抑富人的生活, 更應該嚴防貪污, 並且想辦法發達國家資本, 造福人民. 而「窮人」不應該指責富人賺太多錢, 生活「奢侈」, 應該自己努力工作賺錢, 改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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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