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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成這樣的租賃所得免稅嗎?
2011/07/29 13:45:46瀏覽246|回應0|推薦0

●台灣政府應該免課這樣的租賃所得稅

[理念]
私人低價房子租給學生或無自有住宅之人, 租賃所得不須報稅.

[建議條文]
房子出租與學生或無自有住宅之人供居住之用, 並經公證者, 其租賃所得免稅. 但房子一年之租金為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者, 不在此限.
前項學生, 指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專科學校、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之學生.

[說明]
台灣地狹人稠, 房價飆漲, 住宅自有率頗低, 住宅問題嚴重. 現行法律規定, 私人房子出租, 租賃所得須併入綜合所得申報繳稅, 助推租金上漲, 增加承租人之負擔. 為鼓勵私人將房子以相對低廉租金, 租給學生或無自有住宅之人居住, 特修正本條文.
本條之但書, 一方面期望降低租金, 另一方面排除高價房子所有人免納租賃所得稅. 租金之金額, 參照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 酌予訂定.
本項免稅, 不影響承租人在稅法上之權益(例如房屋租金支出扣抵個人所得稅)及其他行政法上之權益(例如政府房租補貼), 自不待言.

[參照法律]
所得稅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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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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