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應該這樣補償被徵收之土地 [理念]政府徵收人民之土地, 無論農地或非農地, 應以市價補償.
[建議條文]被徵收之土地, 無論農地或非農地, 應按照市價補償其地價.土地被徵收, 應依法繳納税款.
[說明]人民之財產權, 應予保障, 憲法第15條著有明文. 政府為促進土地利用, 增進公共利益, 而徵收人民之土地, 無論農地或非農地, 應以市價補償. 現行法律規定, 按照公告土地現值或按照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補償, 不足以保障人民之財產權, 應予修正.土地被徵收, 既以市價補償, 應依法繳納稅款(如增值稅), 自不待言.
[參照法律]土地徵收條例、都市計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