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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6 19:16:27瀏覽340|回應0|推薦2 | |
今天在書店看到Dennis Le Boeuf、景黎明合著的 《英文文法全書》,書中提到一個驚人的事實 美國小學四年級學生的字彙量約29300字, 大學二年級學生的字彙量約120000字 沒錯,12後面是4個0,不是3個 而托福考試要求的字彙量?祇有14000 我們政府要求的高中畢業時的英文字彙量?8000而已 亦即我們大一新生的英文程度還不如美國小四生 通過托福考試後卻要跟英文程度遠超過我們的美國大二生拼學業 云云云云...... 看得我膽戰心驚!120000字耶!背本字典就好了嘛 ——200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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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