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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7
2010/12/06 19:16:27瀏覽331|回應0|推薦2
今天在書店看到Dennis Le Boeuf、景黎明合著的
《英文文法全書》,書中提到一個驚人的事實
美國小學四年級學生的字彙量約29300字,
大學二年級學生的字彙量約120000字
沒錯,12後面是4個0,不是3個
而托福考試要求的字彙量?祇有14000
我們政府要求的高中畢業時的英文字彙量?8000而已
亦即我們大一新生的英文程度還不如美國小四生
通過托福考試後卻要跟英文程度遠超過我們的美國大二生拼學業
云云云云......

看得我膽戰心驚!120000字耶!背本字典就好了嘛


——2004.10.22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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