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太扯了!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警員張文龍吃人夠夠
2012/12/11 13:22:01瀏覽775|回應1|推薦0

1018141233分,我由竹北市返回新竹,行經竹北市中華路,車輛都行駛於汽車道,途中有聽到貨物掉落聲,不疑有他,繼續行駛,至竹北市中華路和福興東路路口,一輛白色轎車男性駕駛,叫住我說有人跌倒受傷,我即刻將車調回頭查看,連同那一輛白色轎車,北上到竹北市中華路豆子埔橋,再一起回頭南下,並為未發現任何蹤影,不得已才作罷!

 

當天下午接獲通知,馬上至竹北市博愛街警察局陳述實情,接受筆錄。

 

當天我開車行經竹北市中華路,車輛依規定行駛於汽車道,既沒有超速,又沒有違規,至於當天鄭宇吟小姐乘機車,不知道何故會從機車專用道開來汽車專用道碰撞到我的車右後方,令人費解。由於碰撞力道過小,我以為是貨物掉落聲,才會繼續行駛,不然我一定會停下來處理理論。

 

事故發生是鄭宇吟小姐乘機車,不知道何故會從機車專用道開來汽車專用道碰撞到我的車,並不是我的車去追撞,我循規蹈矩開車,無故不知情被撞,已經非常冤枉,有必要肇事逃逸嗎?

 

當天回到家,馬上打電話給駕駛機車當事人鄭宇吟小姐,對方說不方便,再隔幾天聯絡對方說沒時間跟我見面,實在非常吊詭。世界上那有受傷對方不出面的道理。

 

接著就接到竹北市博愛街警察局扣上〈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的大罪名。接著接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查署刑事傳票,讓我夜夜失眠、生理機能失調,不得不上醫院看醫生,完全不顧事實,捏造無影無跡罪證。實在太扯了!實在太可惡了!

 

鄭宇吟小姐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以至於違規肇事,還在警局做偽證,使我官司纏身。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警員張文龍,完全不顧事實,直接將我移送法辦,對於奉公守法,平日做義工的我造成非常大打擊,讓人忍無可忍。

 

我今日提出行政訴訟,控告鄭宇吟小姐違規肇事,做偽證。控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警員張文龍,完全不顧事實,欺壓善良百姓,誣陷罪名、妨害名譽。向鄭宇吟小姐和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警員張文龍兩人求償新台幣各個人五十萬元整,以做為補償。

 

作者簡介:

新裕興百貨行行東、新竹市東區前溪社區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新竹市前溪社區水環境守望相助巡守隊隊長、前溪登山健行隊隊長、新竹市終身環保義工。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tai035321465&aid=7126715

 回應文章

淇松仔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是一位不容易被擊倒的人
2012/12/12 20:07

 

我一生做事光明磊落

無愧於心

請觀賞

100.07.23參加第四屆部落客百傑頒獎大會感言

http://blog.udn.com/ttai035321465/5464049


淇松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