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左)與華山文創實業董事長王榮文(右)代表雙方完成簽署華山BOT案, 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旗鑑中心揭開序幕。(報系記者洪錫龍攝)台灣文創產業旗艦中心 BOT案拍板2010-08-13 旺報 【記者吳靖雯╱台北報導】
文建會11日與台灣文創旗艦聯盟共同為
「
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進行簽約儀式。
此案總投資額約20億元,3年內落成啟用,
目標是打造一個
推動台灣文創業跨界結盟的重點基地。
未來這棟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的文創產業大樓,
將有地面上10層、地下3層,
容積達一萬多坪,其中1、3、5、7樓在結構上設計為挑高無柱場地,
充分保留空間運用的彈性,該中心依照規畫分為
四大區塊:
1.生活、2.創意、3.展演與4.品牌中心,引進科技廠商及文創領頭企業,據悉進駐名單有
台達電、光寶等。
目標為搭建科技與文創對接的整合平台,提供相關業界人士
1.創作、2.交流、3.會議、4.育成等服務與空間。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指出,「
台灣文創旗艦中心」的成立對於文建會
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上是個重要里程碑,讓華山扮演「
領頭羊」的角色,
成為台灣文創業的示範園區;
加上
2010年《文創法》的通過、11月將舉辦的第1屆文創博覽會,
諸多相關活動措施將陸續推出,
希望匯集各地力量,共同推動台灣文創業的蓬勃發展。
但他也特別強調,
文創產業旗艦中心的定位是創意工廠而非商辦大樓,
未來會維持7成自主經營,招商比例不超過3成,希望在讓廠商獲利的
同時能推動台灣文創發展,達到雙贏。
台灣文創旗艦聯盟代表王榮文則表示樂見「台灣文創產業的世貿中心」
誕生,並呼籲高科技企業能加入投資文創業發展的陣容,
符合
15項產業類別者皆可租用經營,一同打造「
Best of Taiwan」。
為落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
文建會規畫3件引入民間參與經營的促參案,
分別為
1.電影藝術館OT案、2.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文化創意產業引入空間整建營運移轉計畫案(簡稱華山ROT案)及3.文創產業旗艦中心BOT案。其中ROT目前已達到損益平衡,持續邀請藝術創作者進駐;
OT案由國際知名導演侯孝賢負責推動,目前已取得建照,未來將放映電影及舉辦座談;
BOT案由
1.遠流智慧藏、2.永豐餘投資、3.永豐創投、4.成餘創投及5.友信投資等五家企業共組的
台灣文創旗艦聯盟得標,
經營期為30年。整體規畫保留園區內老樹與古蹟,預
計3者於民國103年初皆能在華山園區開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