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談我國碳定價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11月 更新日期:110年11月9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孫晉英 編號:A01588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
於2021年7月14日公布名為Fit for 55的氣候變遷計畫,
闡明歐盟27國將在2030年前達成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相較於
1990年減碳標準減少55%的集體目標等一系列立法提案,
其中最被世界各國所關注者為碳邊境調整機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草案,
其擬於2030年降低55%的溫室氣體排放,為促使貿易夥伴國
負擔與歐盟境內產業相同的碳成本,避免產業外移至其他
碳管制較寬鬆的國家,並維護境內產業競爭力,
歐盟已於近日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草案,
預計2023年起試行3年,初期要求
進口鋼鐵、鋁、水泥、肥料及電力產品須申報碳排放量。
碳邊境調整機制2026年正式實施後,進口商必須購買憑證,
作為進口產品碳排放量的繳交費用,價格則依歐盟
每週碳權拍賣的平均收盤價格計算。
這個提案,與國內相關產業界息息相關。
未來也會關係到相關產品的進出口貿易相關利益。
歐盟此次釋放2大訊息,產品生產國若已徵收碳費或
實施碳排放交易制度,產品進口到歐盟將可減免碳關稅;
歐盟為避免違反WTO貿易歧視條款,進口貨品含碳量
可扣除歐盟的免費核配額度,倘若碳含量低於免費核配量,
可免購買CBAM憑證。
對我國而言這已是不可迴避的議題,須加快面對
碳費或碳交易問題。
本報告擬就歐盟CBAM草案概要與碳定價(碳稅與碳交易)
問題提出相關探討,以提供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