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碳交易 促成多元減量
環境部長彭啟明8月宣布台灣正式進入碳定價時代, 第二屆「大南方高峰論壇」
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專題演講
「我國碳定價與碳費徵收制定策略」,
強調徵收碳費對整體經濟影響不大,
更設計以減碳為前提的碳費優惠制度,並搭配碳交易,加速產業減量。
黃偉鳴表示,立法院2023年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
其中「碳費」就是啟動「碳定價」最重要課題,
「碳定價」即為二氧化碳制定價格,旨在利用經濟誘因,
減少汙染物或溫室氣體排放,世界銀行2024年報告顯示,
全球共75個國家地區實施碳定價,台灣實施碳費也被列入其中。
黃偉鳴也指出,環境部2024年8月已公告攸關碳費徵收的3項子法,
最關鍵的碳費徵收費率正由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機關代表組成的
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非環境部單獨決策。
但他說明,碳費徵收方式是收費排放量乘以一般費率或優惠費率,
並為避免特定產業承受過大衝擊,
設計「高碳洩漏事業」適用0.2、0.4及0.6的「碳洩漏風險係數值」,
而 適用前提 是 企業須提出並達成自主減量計畫;
換言之,環境部設計碳費優惠制度,建構在企業減碳的基礎。
碳費徵收對象還可利用非碳費徵收對象取得的減量額度(俗稱碳權),
扣抵碳費。
黃偉鳴強調,碳費搭配碳交易,可促成國內多元減量,
其中徵收碳費目的不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而是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促成減量,
達成我國減量目標,協助產業綠色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