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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7 11:15:53瀏覽2979|回應1|推薦21 | |
全臺灣有一、二千家以上的旅行社,旅客該如何慎選旅行社? 近日以來,旅遊市場意外頻傳,旅行社惡性倒閉,華航客機沖澠爆炸,海上旅遊玩出人命…..。頓時,讓「旅遊」由彩色變黑白。 旅行,原是讓人既期待又興奮的假期,然而,若是遇上了惡劣的業者,或是安全上的意外,不僅遊興全沒,更甚之,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呢! 喜愛旅遊的人,該如何避免遇上類似的情況?ERICA以在旅遊業多年的經驗,提供給網友在選擇旅行團或旅行社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A、選定想參加的行程後,應找三家(或以上)旅行社比較行程內容,包括景點(有無含入內門票)、餐食、飯店等級、自費行程、購物等,最重要的當然是「售價」;詳細了解彼此之間的優異,擇其一最接近自己理想的行程參加。切記!勿以價格為第一優先選擇,所謂「一分錢一分貨,賠錢生意沒人做」 。 B、與旅行社接洽時,先上網或電話查詢此公司的合法性與營運狀況。(可向觀光局、品保協會或當地旅行商業公會詢問該旅行社的商譽) C、決定參加要交訂金、相關證件的同時,一定要簽訂觀光局版的旅遊契約書。簽約時,有幾個地方要注意: 1.甲方(旅客)、乙方(旅行社)的名稱要註明清楚 2.最少成團人數 ? 及出發前 ? 天,應通知甲方成團與否 ? 3.派有合格領隊證的領隊,隨團服務。 4.乙方需投保200萬意外險及三萬醫療,甲方得自行投保旅遊平安保險。 5.簽名蓋章處,乙方的旅行社名稱、負責人、公司章,都應清楚記載。 6.若是此承辦的旅行社並非出團的旅行社,則契約上的乙方應為出團的旅行社,而承辦的旅行社則是乙方附屬旅行社。(如:你是找A旅行社,但A旅行社將你交由B旅行社出團時,此契約書中的乙方應為B旅行社,而A旅行社則是乙方附屬旅行社) 7.簽約日期亦要註明清楚。 D、任何簽單或收據(代收轉付)上,應該有業務員簽名、公司印章。(業務員良莠不齊,收了錢未繳公司、倒刷旅客信用卡等事件,在業界時有所聞,若不放心可向公司查核。) E、通常會在出發前3~7天開說明會,記得核對說明會資料是否與先前所談定的內容相符?若內容有異,可依契約書之規定解約。 F 、該團的領隊是否領有合格證照?可向觀光局查詢。 G、行程中,若覺安全上有堪虞時,勿因別人(當地導遊、領隊、團員.等)的威脅利誘而屈服,安全第一。(如:因費用已繳,不去無法退費;身體不適,逞強參加;未穿救生衣,即搭快艇出海…..等) 以上幾點,通常是大家較容易疏忽的地方,提供大家參考。 希望讓喜愛旅遊的網友,都有個快樂又有保障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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