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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應表達的是具體的理由,而不是情緒
當全家一起準備晚餐的時候,老么南茜的工作是將湯匙和叉子擺在餐桌上。那個時候我就會對南茜說:「因為有南茜幫媽媽擺湯匙和叉子,所以縮短了準備晚餐的時間。」用這句話來取代「南茜會幫忙媽媽,媽媽很高興」。南茜聽到稱讚的理由分明又具體,從此之後,南茜便會自動整理餐桌,甚至有些事情就算沒有叫她,她也會找自己可以幫忙的事情做。小孩子得到有著具體理由的稱讚,他除了會產生對自己的肯定之外,也將會成為努力做其他事的原動力。
如果孩子的所作所為足以得到讚美,首先覺得高興的會是媽媽。但是那樣的情緒傳達,只會讓孩子覺得,自己所做的事得到的不是肯定,而只是讓媽媽高興而已。從此,不論做什麼,都會貼上「因為媽媽喜歡」的標籤。簡單說,就算成績比上一次進步,孩子也只會執著於媽媽高興的事實,而不是對自己努力而得到好結果的肯定。媽媽讚美孩子時不要強調自己的感覺,如果妳表現出「做的好」或是「好乖哦」的感覺時,不如直接且具體的告訴孩子讚美他的理由。除了傳達感覺,要從孩子的行為找出理由,並具體的正確說明,那麼孩子自然會產生自信心。
根據稱讚而實現
生活在繁忙的世界,養育孩子的媽媽們寬容的心不見了,加上能和孩子共處的時間比從前少了許多,因而讓媽媽們習慣以物質去彌補孩子。可是,光陰再怎麼流逝,不變的是,孩子和媽媽之間的感情交流與分享,其實就是最大的幸福與補償。用一句話讚美,再想用物質去補償些什麼,雖然也可說是稱讚的方式之一,但是對孩子而言,溫暖的擁抱和透過親吻傳遞媽媽的心,才是最大的稱讚與鼓勵。
讚美孩子時,我們可以用力的擁抱孩子,並捏捏孩子的臉頰和親親孩子!你講十句話還不如用一次溫暖的手打動孩子的心,而那就是孩子所盼望的最好的禮物。哈佛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羅伯‧羅聖索爾和在美國擔任二十年以上國小校長的傑‧卡布森,於一九六八年,在美國舊金山的某所國小以全校學生為對象做智能測驗後,不理會檢查結果,隨便從中選出約百分之二十的學生,將這些學生的名單遞給老師,並同時說:「這些學生不論智能或是學業成就,都有很高的可能性。」
八個月以後,又做了一次智能檢查,結果,那些名單裡的孩子,比起別的孩子,不但智能指數提高,甚至學校裡的成績也是大大的進步。由此可以證明,教師對學生的期望,具有讓學生提升成績的效果。「你一定可以!」、「你是好孩子!」、「你對這個真的很內行!」等讚美的話,會自然地引導孩子,成為真正可以的孩子、真正的好孩子、真正很棒的孩子。你腦海中曾想過,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你心目中的理想孩子嗎?那麼就不要吝嗇你的讚美!根據你的讚美,將會讓你的孩子變成你所期望的樣子。
沒有原則就變成是嘮叨
對一個還不懂對與錯,對事情的分辨力不成熟的孩子而言,成長中的犯錯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個時候你若是為了導正孩子的錯,而火速的懲罰或嚴重的追究,孩子會感覺到羞恥,同時也會放棄對這個世界的認識和探索。因此,告訴孩子什麼樣的行為是正確的固然重要,但,在那過程中別讓孩子的心裡受到傷害,更為重要。
提醒他的錯誤時,別讓他感到羞愧,這雖然是從父親那裡學來的育兒智慧,但是一旦當了媽媽,要去實踐它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但找機會避開其他兄妹去勸導孩子是困難的事,孩子犯了錯沒有馬上當面指責,還會變得沒有效果,反而成了只不過是在重翻舊帳而已。更大的問題是,身為媽媽的我要自我調整情緒並不容易。從早到晚看著講義,又要教導學生,回到家時已經全身虛脫的我,如果孩子不聽話時,我甚至會感受到耐心瀕臨極限。
那時候偶爾會因為無法忍受,便大聲說話,那是和平常會靜心勸導孩子的我截然不同的。當我看到在反省自己過錯之前先查看我的臉色的孩子們,我突然有了一種應該要使用別的方法的想法。 某個週末晚上,我把孩子們叫了過來,「媽媽有件事要問你們,你們認為自己在平常的行為中,該受到懲罰的會是哪些呢?」愛麗絲、彼得和南茜的口中說出一些不一樣的話,兄弟姊妹之間的吵架、幫忙家務事時沒有完成份內工作、為了和朋友去玩沒寫功課、沒得到允許太晚歸……等等。
我把孩子們所說的每一項都一一記了下來,並和孩子們一起做成了一張若不遵守時就要付出代價的「懲罰原則表」。「好!從現在開始,如果不遵守上面寫的,就會受到懲罰,媽媽不想用打的方法,你們也不喜歡挨打吧?所以,我們一起來訂定你們認為可以代替挨打的懲罰方法吧!」從此之後,我們家就以剝奪特權來替代對他們體罰的懲罰。例如可以和朋友玩的時間被限制為三十分鐘、週末時要一個人在家守著……等,都被列在懲罰條款裡面。
沒想到的是,這效果比預期的還要好。首先,這懲罰的原則是孩子們自己訂的,因此沒有不遵守的道理。就算真的不遵守而受懲罰,因為所受到的懲罰是之前已經協議好的,所以孩子不能反駁。更重要的是,挨打後轉過身子就會忘了,還不如剝奪孩子平常愛惜又重視的特權,反而會使孩子有更深一層的反省機會。 | 可以自己分別錯誤的能力
自從立下懲罰條款原則之後,孩子們發生重複錯誤的次數就變少了,尤其兄妹之間的吵架習慣,更是不見蹤跡。因為不管是誰有理、因誰而引起,造成吵架本身就是錯誤,所以大家都要接受懲罰。當孩子再長大一點,學校生活變得更豐富,在外面比在家的時間更多時,以前沒有的問題也來了。再者,在家裡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原則,在外面就無法適用的例子也常常出現,於是孩子們對懲罰的原則產生了懷疑,開始拋出這樣的問題:「我的行為真的是不對的嗎?」「結果並不是不好,為什麼一定要說我錯了呢?」
孩子們有疑問是當然的。人會隨著情況而行動是一定的,而行動也是根據當時的狀況,而可能使行動變成不對的或不是那樣的。更何況,就算犯了錯,不是對親近的家人而是與其他關係較疏遠的人認錯,就算對成熟的大人來說,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我為了這些問題正在煩惱的某一天,事情終於爆發了。在遊戲屋裡,南茜和朋友大打出手。孩子們有疑問是當然的。人會隨著情況而行動是一定的,而行動也是根據當時的狀況,而可能使行動變成不對的或不是那樣的。更何況,就算犯了錯,不是對親近的家人而是與其他關係較疏遠的人認錯,就算對成熟的大人來說,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當我為了這些問題正在煩惱的某一天,事情終於爆發了。在遊戲屋裡,南茜和朋友大打出手。
有一個朋友妒忌功課好,朋友也很多的南茜,就用嘲笑的口吻說,南茜是「臉色黃黃的中國人」。「就像媽媽所說,我對於自己是中國人的事感到很驕傲,為什麼要容忍朋友的取笑?」對年紀還小的南茜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疑問,加上聽南茜述說過程,也是那朋友先動手的,南茜哭喪著臉說,兩個人犯了同樣的錯,為什麼自己卻要向她道歉?「南茜,妳認同妳的錯誤嗎?」過了很久南茜才回答:「是……但是,是那個朋友先犯錯的。」
「是啊!妳說的沒錯。可是妳明明也做錯了呀,所以,和那個朋友沒有關係,妳是不是應該要認同妳自己的過錯呢?」當然,當時我的憤怒也不亞於南茜,對於當時那樣的情形,也曾想過要對那個小朋友的母親表示抗議,也想過去找並未處理當時狀況的老師,另一方面,也再想要去責備南茜,因為她犯下在很久以前就已經被嚴格阻止的動粗行為。 但是,當下最迫切的是,如何讓南茜自己也承認錯誤,以及未來若處在相同狀況之下,要提醒她不可以再犯同樣的錯。
懲戒和責罵最大的差別,是如何為錯誤對象定位,如果把責罵放在孩子本身,那麼懲戒便是以孩子所犯的錯誤行為為對象。接受懲戒的孩子因為已經瞭解到,不是針對自己本身的責備,而是針對錯誤行為的責備,因此不會自卑或是矮化自己,同時,以後也不會再不小心犯下同樣的錯誤。但是,若用「是你不對」這樣的方式責備孩子,孩子不但不會對自己的行為反省,反而會對自己本身更增加負面的想法。
我對堅持「錯誤不只是她一個人」的南茜,說了這樣的話——「媽媽並不是說妳壞,還有,妳對於自己身為中國人感到驕傲的想法也是對的。但是妳的行為卻似乎不太正確,無論是什麼情形之下,打人確實是不對的行為。」我的重點是,希望南茜覺悟到,自己和朋友打架的那種行為,是錯誤的。再說,就算朋友犯的錯比自己嚴重,也不應該因此無視於自己也犯了錯的事實。 南茜和我在談話的過程中,清楚的認定了自己的錯誤,她已經覺悟到了,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出現不正確的行為。
導正孩子的錯誤時,父母保持一貫的姿態比什麼都重要。因此,要秉持對於錯誤和懲罰的原則,保持不動搖的姿態,是導正孩子犯錯的基礎。此外,不可以忘記的是,在堅守原則中,要養成孩子對錯誤的自我分辨能力,一種對自身的想法和說的話、行為中是錯在哪裡的自我覺悟。在這樣的過程中,孩子會正視自己,進而可以培養出正面去面對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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