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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夫妻明算帳-新夫妻財產制-李永然 律師(演講筆記)
2007/09/19 10:32:25瀏覽102|回應0|推薦0
在婚姻中談財產,難免給人「斤斤計較」的話柄?其實夫妻財產除了規範夫妻之間的金錢,財產關係外,亦兼顧對外之交易安全。

 

 

一般人縱使未婚,也可能與已婚者進行交易,在財物規劃及債權保護上,與夫妻財產歸屬和債務負擔均有關聯。繼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之後,九十一年六月四日夫妻財產制創下第二度重大變革,本書配合新制作了完整版解析。

演講完整筆記內容....

家庭生活費用以夫妻共同分擔為基礎,但因夫妻之資力,財產或有不同,亦可能一方在家操持家務,育幼,未出外工作;因此,明訂夫妻得以契約約定外,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其經濟能力強而從事家務勞動少者,得支付較多生活費用,以兼顧夫妻權益,並肯定家事勞動價值。 

親密夫妻明算帳-新夫妻財產制-完整筆記內容 主講者:李永然 律師2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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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財沒有錢萬萬不能!-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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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夫妻財產制適用在有合法夫妻關係。(同性戀、同居稱謂或自認有效沒有結婚登記及公開儀式皆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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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憲法有保障平等權「兩性平等法」
   1.
結婚不必冠姓
   2.
以前嫁雞隨雞,現在有關住所由雙方共有決定而不是由男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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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夫妻財產制介入最深-法訂財產制(無約定時皆採用此法)

  1.
共同財產制-結婚後產生的財產為共同所以,若離婚平分財產。(很少用)
  2.
分別財產制(很少用)
  3.
「法訂財產制」一定期要先知道「婚前財產」、「婚後財產」,有個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女對男主張或男對女主張)-兩性平等。
 
民法1017規定-分不清婚前或婚後財產、婚後財產茲息皆視為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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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有幾種錢?
1.
「家庭生活費」-夫妻間共同負擔,可以契約約定比例原則,怎麼花要名細。家庭生活費核銷產生負債要共同償還。
2
「自由處分金」-不需要核銷、名細的!可在婚前契約約定。
  
但現在另增「財產保全制度」-夫妻結婚後感情出現問題,若一方先贈與出去(無償行為)(若履行孝心者不在此限),另一方可申請保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有償行為-就是做個買賣脫產如果是明知行為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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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婚後財產
  
為了落實(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訂定夫婦就婚後互為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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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
  
夫妻婚前、後皆各自對其債務清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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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以夫妻結婚後財產扣掉債務,剩餘財產均分(但下列2點不在此限)
  1.
因繼承或其他無償(撿到)取得之財產
  2.
慰撫金(公然侮辱或.....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一種債權請求權(有時效性的2年)-在下列3種狀況會發生「離婚、死亡或改採其他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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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離婚協議書也簽了)一年後發現另一財產很多(知悉2年或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起逾5年者),離婚後還要「徵信」,權利是爭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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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心愈多給你愈多!-一定要密切關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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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捐害看雙方的身份地位來訂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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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贈與(財產規定很清楚犯法是「非告訴乃論」-知悉可按鈴申告)
  
夫妻財產贈與不課稅(現金、不動產皆適用)
   
贈與可以有「撤消」贈與。(沒有履行負擔(一定要有約定)或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撤消權一年內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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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稅
 
一定要「合併報繳」(有例外離婚那年、結婚第一年或分居夫妻(申報需註明「已分居」)可選擇)
   
分手要有藝術,互相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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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各自取回

  
保單受益人離婚沒變更一樣依受益人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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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還涉及損害賠償    (肉體或精神虐待)皆可申請離婚判決離婚。

  
有第三者夫妻離婚贍養費是可申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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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是離婚生活困頓申請另一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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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的繼承
 
配偶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同居人沒有繼承權

引用http://blog.yam.com/ericb1215/trackback/117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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