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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11:32:21瀏覽10|回應0|推薦0 | |
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為了防止恐怖活動,預定於2007年11月20日起開始實施外國人入境日本時需提供個人識別資訊,也就是本人指紋及臉部照片拍攝;拒絕提供者將不獲准進入日本並令其離開日本。
所有欲入境日本的外國人士均必須依上述規定提供資料,惟以下身份者可免除: (1).特別永住者。(例如二次大戰前即住在日本之外籍人士) (2).不滿16歲者。 (3).應國家行政機關首長邀請的人。 (4).亞東關係協會日本事務所之職員及其家族。 (5).法務省令中所規定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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