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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鈴可以申請國賠,維冠受害者不行
2016/02/11 18:14:23瀏覽1444|回應22|推薦29
台南市政府已受生還住戶委託,最快下周一聲請對建商財產假扣押,避免建商脫產;若住戶對市府聲請國賠,市府法制處長蕭博仁說會用誠意「化干戈為玉帛」。蕭博仁說,已透過社會局找到多名生還住戶連署委託市府對建商林明輝等人聲請假扣押,並在市立殯儀館告知罹難者家屬,提供委任書。最快下周一向地院聲請假扣押,避免脫產。由於建商可能涉及偷工減料,衍伸市府是否涉嫌違法核發建照問題。蕭博仁表示,九二一大地震就因部分縣市政府被認為有疏失,災民訴請國賠並判賠案,若經調查市府有疏失,受災戶可能會訴請國賠,市府將由協助角色,轉變成對立的角色。蕭博仁舉中石化汙染案為例,受害民眾對市府聲請國賠,但市府用誠意照顧及解決問題,民眾最後撤銷對市府的求償,未來會比照這一模式,善用捐款,幫助居民,希望不要對薄公堂。

(新聞取自 udn網站)

台南地震受害者仍然在廢墟中無法脫身,台南市政府已經開始算計「阻止受害者申請國賠」。這樣的市政府,真的很可惡。

還記得嗎?民進黨立委管碧鈴穿越公園,不小心扭傷腳,卻成功快速的申請到「國賠」。當時她曾經高調的告訴大家「申請國賠是人民的權利」。

http://m.nownews.com/n/2010/05/18/717995


在台南市政府「核准」下,一個明顯偷工減料的大樓,成為許多台南市民的家。現在這棟大樓被震垮,人民死傷慘重;民進黨政府卻告訴大家,用「善款」打發受害者即可,國賠,就免了。

只是,

人民捐助善款的原意,是救助受重創的市民,不是替市政府「遮羞」;

受害者提出國賠,是因為市政府做了錯事,而台南市政府,卻把它當成「製造對立」的「干戈」;

民進黨立委管碧鈴自己走路扭傷腳都可以申請國賠,維冠大樓受害者申請國賠卻要被台南市政府勸阻。


綠色執政真的很厚顏無恥。他們心中完全沒有人民的利益。


既然民進黨政府有「侵害受害者權益」的企圖,建議國民黨立刻成立「律師團」,從旁協助受害者保護他們自己的權益。

*****



維冠大樓倒塌

關鍵在於太多建築生產環節做假

台南市政府無罪?

具建築師執照的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楊裕富在臉書指出,台南維冠大樓倒塌,關鍵不在於芮氏規模6.4強震,在於太多建築生產環節做假。

楊裕富直言,如果資料完全沒有造假,以20年前的建築法,及建築管理辦法認「真」執行,這些大樓都不會倒的。

他坦言,雖然不是結構專家,但是中華民國高考最嚴格時期(率取率只有不到2%時期)取得建築師證照的建築師,在修業過程上確實修過30幾個構造與結構學分,也實際執行過極多建築工程案例。

他感慨,在看到對2月6日地震至今諸多發言中,實在有太多的「以專家自居的妄言」應該拋出批判,但鑑於新春說好話緣故,所以忍到現在才發此文。

他質疑,建築法及建築管理辦法早就規定,一宗基地最少該附兩孔地質鑽探報告,倒掉的這幾個建築物在送審至核准時,鑽探報告是做真的還是做假的?

他感慨,現在查出來維冠大樓連建築師都是借牌,那建築師執行業務到底是真還是假?建築師公會怎麼未見杜絕蟑螂,與地下借牌的「自律」呢?

至於查出來蓋維冠大樓的建設公司是標準的「一屋建設公司」,他反問「建築投資業同業公會」怎麼從未「自律」杜絕「一屋建設公司」,乃至「集團式建設公司」,而所謂的工商登記也從未主動規範「曾任一屋建設公司的負責人」不得更名再行工商登記呢?

現在還沒完全查出來這些倒塌大樓的實際施工者「營造廠」,但所謂的偷工減料,難道營造廠的主任技師都不知道?

他批評,現在還沒完全查出來這些倒塌大樓的建造執照是何時核准,是台南市建管處哪些承辦人核准的,完工執照是何時核准的,施工期間公部門的施工查驗、使用執照是哪幾位市府公務員簽字核可的?

楊裕富抨擊,專家所謂裝飾柱「裝沙拉油桶或裝保力龍的中空柱」,通常不是震倒震歪震裂的主因,其實是錯誤的推論。

他解釋,因為裝飾柱與真柱一起灌漿,一起連著綁鋼筋時,他就讓單根柱子的「勁性升高,韌性降低」,更讓有裝飾柱到沒有裝飾柱的節點產生「應力集中」的「強大剪力」。

至於90度彎節筋與135度彎節箍筋,才是爆柱的主因的說法。他認為,這也是錯誤的推論,固然箍筋採135度彎節能增加「箍的綁緊效果」,但爆柱的主因除了「勁性構造概念」以外,輔助鋼筋的握果力無法產生,也是重要原因。

他說,握果力無法產生主要在於混凝土強度不夠、鋼筋排列空隙層不足、鋼筋排列錯誤。

他強調,所謂35年的建築物就是危樓,所以該執行策略性都更,更是錯誤的推論,或是為錯誤的政策解套的搪塞理由而已。這次地震倒塌的危樓,哪一棟屋齡超過35年?

倒掉的大樓全都是1980年代,甚至1990年代以後的建築物,而1980年代「技術規則構造篇」早就因應多震地帶而改寫過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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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saiusa&aid=464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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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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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1 22:01
版主,
難怪賴清德要感謝馬英九,
這功夫心法的傳授傳承,
真是厲害!!

====


索賠無門
除了北市府補助外,東星大樓倒塌後,受災戶認為無論根據監察院調查[14]還是相關鑑定報告証明,東星大樓都是人禍,不是天災[15]。因此,受災戶積極展開索賠事宜,惟建造東星大樓之宏程建設是宏國集團成立的「個案公司」,單一建案完成後立即在1987年解散,受災戶無法對原建商求償。

國賠理由
東星大樓受災戶對台北市政府申請國賠,其理由為

「東星大樓結構之計算有嚴重之錯誤,但審核人員卻未揪出其錯,未盡法令上之必要注意義務。」
「主管機關派員勘驗未能發現箍筋捆綁錯誤、混凝土強度不足等重大瑕疵,導致大樓因強度不足而於地震時倒塌,造成重大傷亡,公務員顯有過失」等理由。
對此國賠,關係人北市府並不批可,並進入兩造對薄公堂程序。當時市長馬英九領導的北市府,其否定主要理由如下:

東星大樓於1981年2月23日領得建造執照,而國家賠償法於1981年7月1日施行,所以不適用國家賠償法。
建管處結構審核人員是依內政部規定之審查表完成審查,而結構演算依規定則由建築師簽證負責,建管處審核人員係就該結構計算書審查設計方法及設計強度是否有誤,不需就結構計算過程再重新演算,因此並無疏失責任。
最後,台北市政府認為,施工勘驗責任應由營造廠及監造建築師負責,要求建管人員在勘驗時查出工程品質有誤,有實質困難。就以上理由,台北市政府認為所轄公務員並無過失,亦毋需核准該國家賠償案件。[16]

見 維基
Da格子Michelle Tsai(tsaiusa) 於 2016-02-12 00:24 回覆:

別拿蘋果與橘子相比,你的智慧應該不是這種程度。

(1)台南那棟大樓曾經被標示為「危樓」;沒有市政府核准,建商自己可以繼續完工?

(2)台南市政府已經公開指出「不希望」受害者尋求「國賠」,影響受害者權益。


馬總統沒有企圖影響受害者權利,他讓法院來決定責任歸屬;三審定案,是基本程序。


台南市政府如果自己無法確定權責問題,也應該尋求法律來決定,而不是「主動要求受害者放棄國賠」。只是這個案子,市政府說自己完全沒有責任,會很難看。





Da格子Michelle Tsai(tsaiusa) 於 2016-02-12 00:30 回覆:

【4】921大地震,集集大地震1999年9月21日上午1時47分15.9 秒發生,當時由民進黨陳唐山任縣長。


【5】維冠金龍大樓於大地震後宣佈成為危樓(使用執照應該註銷,無法申請水電瓦斯等)當時是民進黨陳唐山任縣長。


【6】維冠金龍大樓如何重新取得新的使用執照?如何重新申請水電瓦斯等?


當時是民進黨陳唐山任縣長也或是民進黨蘇煥智任縣長任內核准,仍有待查證?


第14任 蘇煥智 民主進步黨 2001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0日。


Da格子Michelle Tsa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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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1 18:53

這麼淒慘的事件,台南市政府卻早早的計劃「阻止受害者申請國賠」。。。

「我看到水快淹到他的臉,就是沒辦法拖他出來」,陳淑怡回憶,地震房子倒塌,她和丈夫查看孩子情況,十五歲的長子房門打不開,小兒子被壓建物下,只剩臉露在外面。

她和受傷的丈夫用盡力氣,就是沒辦法把幼子拖出來,兒子用微弱的聲音喊著「媽媽,救我!」地震後因管線破裂,孩子臉都被水浸溼,她只能不斷地擦拭。

搜救人員趕到,她要搜救人員先救孩子,因大型機具未到現場,夫妻被要求先離開,搜救人員拖著她往外走,她頻頻回頭喊:「一定要先救我的孩子」。

當晚傳出幼子罹難,她把希望全寄託在長子身上;陳淑怡說,當天她不斷呼喊長子連彥翔名子,「尖叫聲四起,我不知道哪個聲音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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