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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武修文
2015/07/25 01:31:00瀏覽23|回應0|推薦0
建文帝即位之初,本來打算一改太祖「尚武」的作風,轉為集中經營文治。

他首先以大儒方孝孺為「翰林院侍講」。

秋七月,召漢中府教授方孝孺為翰林院侍講。(《明史‧恭閔帝紀》)

其次,他下詔施行寬仁的政策,赦免過往犯罪的囚徒,並減輕賦稅。

詔行寬政,赦有罪,蠲逋賦。(《明史‧恭閔帝紀》)

元年刑部報囚,減太祖時十三矣。(《明史‧刑法志》)

儘管他在洪武三十一年 (公元 1398 年) 八月厲行「削藩」,廢周王朱橚為庶人,他同時善待「興州、營州、開平諸衛軍全家在伍者」、「天下衛所軍單丁者」,大有偃武修文的傾向。

八月,周王橚有罪,廢為庶人,徙雲南。詔興州、營州、開平諸衛軍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衛所軍單丁者,放為民。(《明史‧恭閔帝紀》)

「削藩」本來需要強大的軍事實力作為後盾。今燕王秣馬厲兵,相比之下,建文帝此舉明顯寬仁有餘,思慮不足,無異於自斷一臂。

雖然他不久嘗試作出補救,以工部侍郎張昺為北平布政使,謝貴、張信為北平都指揮使司,仔細監察朱棣的一舉一動。

冬十一月,工部侍郎張昺為北平布政使,謝貴、張信掌北平都指揮使司,察燕陰事。(《明史‧恭閔帝紀》)

可是,軍事偵察是一回事,安排足夠兵力以應對偵察所得又是另外一回事。前者不能代替後者。張昺、謝貴後來被燕王所殺,這正是建文帝做法失當所引致的。

(建文元年,公元1399 年) 秋七月癸酉,燕王棣舉兵反,殺布政使張昺、都司謝貴。(《明史‧恭閔帝紀》)

不過,建文帝仍重視對「山林才德之士」的選拔。

詔求直言,舉山林才德之士。(《明史‧恭閔帝紀》)

且減免天下田租,釋放士兵、囚犯還鄉。

是月 (案:指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釋黥軍及囚徒還鄉里。(《明史‧恭閔帝紀》)

這皆有助民心的歸趨。

暹羅、占城的入貢,更反映明朝與東南亞各國關係友好。

是年,暹羅、占城入貢。(《明史‧恭閔帝紀》)

又建文帝為人孝義,重視人才,體恤年長的老百姓,照顧「鰥寡孤獨廢疾者」。

建文元年春正月癸酉,受朝,不舉樂。庚辰,大祀天地於南郊,奉太祖配。修《太祖實錄》。二月,追尊皇考曰孝康皇帝,廟號興宗,妣常氏曰孝康皇后。尊母妃呂氏曰皇太后,冊妃馬氏為皇后。封弟允熥為吳王,允熞衡王,允熙徐王。立皇長子文奎為皇太子。(《明史‧恭閔帝紀》)

詔告天下,舉遺賢。(《明史‧恭閔帝紀》)

賜民高年米肉絮帛,鰥寡孤獨廢疾者官為牧養。(《明史‧恭閔帝紀》)

且獎勵農桑,興辦學校,裁汰冗官,賑濟災民。

重農桑,興學校,考察官吏,振罹災貧民。(《明史‧恭閔帝紀》)

移風易俗,減免田租,精簡軍隊,改定官制。

旌節孝,瘞暴骨。(《明史‧恭閔帝紀》)

蠲荒田租。衛所軍戶絕都除勿勾。(《明史‧恭閔帝紀》)

詔諸王毋得節制文武吏士,更定內外大小官制。(《明史‧恭閔帝紀》)

凡此種種,皆與孟子的政治主張不謀而合。孟子曾說: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

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制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故曰:『仁者無敵。』王請勿疑!(《梁惠王上》)

又說: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梁惠王上》)

對比明太祖痛恨孟子談「革命」、打算將孟子的牌位搬出孔廟,建文帝確然更能遵行儒家的治國理想,為一「聖君」的典範。

只可惜為政從來不能單靠道德,它更需要統治者擁有一定的政治智慧,懂得審時度勢,作出合適的選擇。建文帝於此一方面的表現遜於燕王朱棣,這是他日後痛失江山的主要原因 (明朝亦因此無法轉型成「文治政府」,且下開宗室骨肉相殘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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