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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5 01:32:00瀏覽49|回應0|推薦0 | |
有關明太祖分封宗室子孫二十四人為王的因由,我們過去已經講過。清人谷應泰寫有以下一段文字,頗為值得參考: 初,太祖建都金陵,去邊塞六七千里,元裔時出沒塞下,捕殺吏卒,以故命並邊諸王得專制國中,擁三護衛重兵,遣將徵諸路兵,必關白親王乃發。(《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然而,諸王實力日益強大,此將容易造成「尾大不掉」之勢,危及大一統政權的維持。為此,平遙訓導葉伯巨 (字居升) 曾上書太祖,建議太祖施行「推恩令」,「眾建諸侯而少其力」。 伯巨上書,略曰: 臣觀當今之事,太過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強幹弱枝,遏亂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分地,蓋懲宋、元孤立,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議者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豈有抗衡之理?』臣竊以為不然。何不觀於漢、晉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構兵西向。晉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疊相攻伐,遂成劉、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禍患立生。援古證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 昔賈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向使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國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諸王之子孫。此制一定,然後諸王有賢且才者入為輔相,其餘世為藩屏,與國同休。割一時之恩,制萬世之利,消天變而安社稷,莫先於此。(《明史‧葉伯巨傳》) 可惜太祖並未予以採納,反而老羞成怒,葉伯巨最後「繫死獄中」。 書上,帝大怒曰:「小子間吾骨肉,速逮來,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以奏,下刑部獄。死獄中。(《明史‧葉伯巨傳》) 太祖怒,繫死獄中,後無敢言者。(《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葉伯巨雖被太祖處死,藩王坐大的問題卻依舊存在。未幾,太祖駕崩。新繼任的建文帝於是需要獨力處理此一問題。 尤其不幸的是,建文帝和諸王的關係,因太祖遺詔有「諸王臨國中,無得至京。王國所在,文武吏士聽朝廷節制,惟護衛官軍聽王」,逐步趨向惡化。 太祖崩,遺詔曰:「朕受皇天之命,膺大任於世,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專志有益於民。奈何起自寒微,無古人之博智,好善惡惡,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懼,慮恐不終。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孫允炇,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輔佑,以福吾民。葬祭之儀,一如漢文帝勿異。佈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俱因其故,勿改。諸王臨國中,無得至京。王國所在,文武吏士聽朝廷節制,惟護衛官軍聽王。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從事。」......援遺詔止諸王會葬。詔下,諸王不悅,謂此齊尚書疏間也。(《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諸王懷疑齊泰從中挑撥、離間,暗中互相煽動。建文帝復因此疑心益重,決意「削藩」,接納黃子澄的建議。 於是燕、周、齊、湘、代、岷諸王頗相煽動,有流言聞於朝。帝患之,謀諸齊泰。泰與黃子澄首建削奪議,乃以事屬泰、子澄。一日罷朝,召子澄曰:「先生憶昔東角門之言乎?」對曰:「不敢忘。」子澄退,與齊泰謀之。泰曰:「燕握重兵,且素有大志,當先削之。」子澄曰:「不然。燕預備久,卒難圖。宜先取周,剪燕手足,即燕可圖矣。」(《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終於,在洪武三十一年 (公元 1398 年) 八月,周王朱橚率先被廢為庶人,徙居雲南。 八月,周王橚有罪,廢為庶人,徙雲南。(《明史‧恭閔帝紀》) 乃命曹國公李景隆調兵猝至河南圍之,執周王及其世子妃嬪送京師,削爵為庶人,遷之雲南。(《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建文元年 (公元 1399 年) 夏四月 (一說六月),岷王朱梗被揭發從事不法活動,廢為庶人。 夏四月,人告岷王梗不法事,削其護衛,誅其導惡指揮宗麟,廢為庶人。(《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六月,岷王楩有罪,廢為庶人,徙漳州。(《明史‧恭閔帝紀》) 有一湘王朱柏,因濫造偽鈔及動輒殺人,被建文帝派兵捉拿。湘王全家不久自焚而死。 夏四月,湘王柏自焚死。(《明史‧恭閔帝紀》) 又以湘王柏偽造鈔及擅殺人,降敕切責,仍遣使以兵迫執之。湘王曰:「吾聞前代大臣下吏,多自引決。身高皇帝子,南面為王,豈能辱僕隸手求生活乎!」遂闔宮自焚死。(《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難逃「削藩」厄運的,還有齊王朱榑、代王朱桂。 齊王榑、代王桂有罪,廢為庶人。(《明史‧恭閔帝紀》) 又以人告齊王榑陰事,詔至京,廢為庶人,拘繫之。幽代王桂於大同,廢為庶人。(《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建文帝用凌厲的手段削除諸王勢力,做法曾引起高巍的質疑。 十二月,前軍都督府斷事高巍上書論時政曰:「我高皇帝上法三代之公,下洗嬴秦之陋,封建諸王,凡以護中國,屏四裔,為聖子神孫計至遠也。夫何地大兵強,易以生亂。今諸藩驕逸違制,不削則廢法,削之則傷恩。賈誼曰:『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臣愚謂今宜師其意,勿施晁錯削奪之策。效主父偃推恩之令,西北諸王子弟分封於東南,東南諸王子弟分封於西北,小其地,大其城,以分其力。如此,則藩王之權不削自弱矣。臣又願陛下益隆親親之禮,歲時伏臘,使問不絕。賢如河間、東平者,下詔褒賞,不法如淮南、濟北者,始犯則容,再犯則赦,三犯而不改,則告廟削地而廢處之,寧有不服順者哉!」上嘉之,然不能用。(《明史紀事本末》<削奪諸藩>) 奈何建文帝主意已決,不再考慮「推恩令」,「削藩」的狠辣卒之迫使鎮守北邊的燕王朱棣「先下手為強」,起兵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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