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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不斷輪流輪替 是有其必要的 ---下個四年 是否該換 藍的被綠的查 這樣才公平
2011/07/02 07:47:35瀏覽263|回應3|推薦4


再籲棄馬保台 李登輝:不會被打倒 ...

凡事講求公平  綠的被藍的查四年  審前無限期羈押 其實是違反人權的

下個四年 是否該換 藍的被綠的查  這樣才公平

140億的花博 連勝文槍擊案 柵湖捷運 貓攬 余文案 臺北市銀案 江國慶冤死案 ...

否則人民永遠被騙

所以我說政黨不斷輪流輪替 是有其必要的

馬先生  選民沒那麼笨 你是否清白 要下臺才知 

以現成說謊記錄 還是下臺 讓人民比較安心

否則一但政黨 變成皇帝黨  人民個個都是江國慶

司法 不贊成選前操縱  這不變成另類槍擊案嗎

整天不治國 只想把人民當棋子下  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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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籲棄馬保台 李登輝:不會被打倒 

批馬傾中 治國無能

「死都不怕,那會怕什麼壓迫的手段對付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today-t1.htm

〔記者林恕暉、李欣芳/台北報導〕李登輝前總統昨晚與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出席台聯募款餐會,面對特偵組的起訴,李登輝特別發言強調,為了維護自己的清白,一定會堅定捍衛到底,「李登輝絕對不會這樣就被人打倒!」

批馬傾中 治國無能

李登輝也強調,馬英九治國無能,只想依賴中國,讓台灣人民失去尊嚴,少年人對未來失去希望,台灣出生率全世界最低,少年人已經用出生率對馬英九投下不信任票,他再次呼籲大家要「棄馬保台」。

談到被起訴,李登輝略帶激動的說,「死都不怕,那會怕什麼壓迫的手段對付我!」「講什麼是我們三人私下計畫好的」,都是沒影的代誌,時間、地點都沒有,完全沒有證據。

李登輝昨晚出席台聯募款餐會時,特別針對特偵組起訴發表談話,李登輝說,他一向尊重司法,總統任內也一直以維護司法獨立而努力,而且公私分明、六親不認,父親當初要如何、如何,尤其他的朋友一大堆、有當議員者等等,自己都不理他,「公是公、私是私,這是我做人的生命!」只有建立公平正義的司法,才可以維護民主體制的長久發展,這是他絕對堅持的立場與態度。

轟檢濫訴 均無證據

對於特偵組指李登輝作證時稱與劉泰英不熟,李登輝說,他當時是用台語說的,台語的「不熟」與北京話的「不熟」不一樣,台語意思是說不瞭解他的生活等情況,「我怎會不認識他?不認識他怎麼會用他?」

李登輝說,他建議大家先去看特偵組的新聞稿,就會發現說到他的部分,完全沒有證據,「說什麼看到我的辦公室主任表情嚴肅,就說是我指示的」,「說什麼人跟我真好,他做的代誌我就都知道」,「講什麼是我們三人私下計畫好的」,這攏是沒影的代誌,這也不是總統應該做的代誌,「很多代誌都是檢察官自己想的」。

李登輝強調,他身為一個總統,應該想到的是國家與人民,對國家人民有利的政策他就去推動,但是要怎樣執行,這種細節他從來不曾多問,未來在司法部分就交給律師去處理,「我不相信白布會被人染到黑」,就算人世間已經無公義,但他相信還有上帝的存在。

捍衛清白 堅持到底

李登輝說,他自擔任公職以來,一向公私分明,如今面對不實在的扭曲與抹黑,為了維護自己的清白,他一定會堅定捍衛到底,「李登輝絕對不會這樣就被人打倒」,為了維護台灣主體性及民主發展,「我會繼續講應該講的話,做我應該做的代誌!」

李登輝說,他要講的是,「我已經老了,也九十歲了,死都攏不怕,那會怕什麼壓迫的手段對付我!」他相信「就算我李登輝死了,台灣人還有很多的李登輝」,會繼續為台灣的民主打拚,「只要我還有一口氣,我就要跟大家做伙鬥陣打拚」,為了子孫的幸福未來打拚,為了咱自己的國家打拚!

媒體詢問李登輝被起訴後晚上是否睡不好,李登輝強調自己是清白的人,「就像我被抹黑,臉擦擦就好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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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uthonly&aid=538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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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國民黨這樣無能的政黨, 人民早就想宣戰了!
2011/07/06 02:47
像國民黨這樣無能的政黨, 人民早就想宣戰了!
Wish MJ happy(truthonly) 於 2011-08-01 14:50 回覆:
ECFA, 如果蔡來簽, 肯定比馬維護臺灣的利益!
如今
ECFA馬被走入死棋 許多不平 第二回合不見蹤影

羅伯特亞當斯

國民黨如何"侵占"國產,馬英九要不要親自說明?
2011/07/03 02:21
如果真的為了公平正義,請問黨產何時歸公?
國民黨如何"侵占"國產,馬英九要不要親自說明?
以法亂政,甚至亂分配的黨國機制,這種侵占罪要如何辦?
該不會又是追訴期已過,所以就算了?


cjs
特別費才是貪污
2011/07/03 01:50

你們自己看看你寫的貪污理由裏;哪一句是李登輝把錢放進
   自己口袋裏,還是送給親友,還是匯到海外了?

   就算是違法去讓台綜院使用,也是"行政疏失"而已,難道台綜
   院是李登輝的財產?

   特別費還沒除罪時,叫歷史共業,先進到自己戶口,再吐出來
   給基金會(不是國家單位),這樣叫清廉? 叫人間極品?

   國安秘賬從蔣就有,也叫歷史共業,沒進到自己戶口,直接給
   台綜院(是國家單位),這樣叫貪污? 叫罪證確鑿?

   他,馬的同路人的是非標準,還真是他,馬的人間畸品呢!


f_ORDER_BY=DESC&pno=1&#reply_list#ixzz1QyHcjjqC
Wish MJ happy(truthonly) 於 2011-07-03 02:01 回覆:
濫花了140億的花博為拼選舉  ...這才是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