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都選舉投票前一天發生連勝文被槍擊案,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認為國民黨民代誇大連的傷勢,影響選民投票,提起郝「當選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昨判決蘇敗訴。
法官認為,槍擊案後縱有同情票、制裁票,也是選民的自由判斷,不構成「當選無效」。
對此蘇貞昌發言人王閔生表示,當初提訴訟是要凸顯擾亂選舉秩序的行為,並非在「當選無效」這件事情上,不會提起上訴。
去年11月26日,連勝文參加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在永和國小舉辦的造勢晚會,頭部遭到槍擊。選舉結束後,民進黨分別就敗選的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提起市長當選人「當選無效」之訴,蘇是首件敗訴案例。
蘇貞昌「單挑」郝龍斌,指槍擊案發後,郝與同黨助選員如立委郭素春、邱毅等人,利用真相至今不明的暴力事件,以譴責暴力為名,指槍擊案與民進黨有關,致部分選民在錯誤的事實基礎上投出同情票、制裁票。
蘇主張,郝以「非法方法」影響選民自由投票、以詐術影響選舉結果,請求法官判決郝當選無效,並命令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重辦第五屆台北市長選舉。
郝龍斌不示弱,直指蘇「告錯對象」,要告也應告人選會或選委會才對。郝強調,當選無效之訴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是指類似強暴、脅迫的方法,蘇的闡釋有誤。
郝表示,郭素春等人的發言與他無關,並非由他指揮、授意,也不致使選民喪失意思自主權。
法官調查後指出,蘇貞昌方面無法證明郝龍斌授意、同意郭素春等人的發言,不能以競選團成員行為,判斷郝是否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