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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冤死案〉下令刑求者免負責 呂秀蓮︰悖離天理國法 ---這才是人神共憤!
2011/05/28 13:21:36瀏覽197|回應0|推薦2

這才是人神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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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冤死案〉下令刑求者免負責 呂秀蓮︰悖離天理國法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5-28 06:01

藍委︰陳當時是軍檢司法官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羅添斌、劉志原、林俊宏、姚岳宏/綜合報導〕江國慶冤死案,違法取供的前空軍司令陳肇敏等9名軍官不起訴,國民黨立委鍾紹和認為陳肇敏當時具備軍事檢察、審判雙重身分,可適用刑法「濫權追訴致死罪」,「具有絕對的法律依據!」

特偵組與軍方持相反意見

對此,特偵組檢察官、法界人士、國防部官員昨天都認為,陳肇敏當時是「軍事長官」,雖然依法可以「指揮」軍事檢察官,但並不具有「軍事檢察官」身分,很難適用該罪。

外界近日頻頻呼籲檢方,應依「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陳肇敏等9人,特偵組認為,此罪是針對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法官,陳肇敏資格不符。鍾紹和昨天說,根據當年軍事審判法規定,當時擔任空軍司令的陳肇敏具有「初級軍事審判機關」的「軍事長官」身分,亦即具有「軍事檢察指揮權」身分。

但研究軍事審判法的律師李漢中博士及多名法官都指出,依法論法,「軍事長官」與「軍事檢察官」不能畫上等號,即使不符社會期待,但法律的規定就是如此。

特偵組表示,檢方雖認定反情報隊違法取供,但無法證明陳肇敏有教唆或參與等犯意聯絡,因而以證據不足為由將陳肇敏不予起訴;至於反情報隊成員則是被認定有犯罪,但追訴時效消滅。

特偵組說,目前陳肇敏等9軍官不起訴的結果,已依法送高檢署「再議」,且昨天還有立委邱毅控告9軍官涉及殺人罪,已由高檢署及台北地檢署分別受理調查。

江母︰9人不能逍遙法外

而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親赴新北市永和區,探望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江母表示不能接受這9人因超過法律追訴期而逍遙法外。呂秀蓮說,下令刑求的人不用負責,悖離天理國法,她也對民進黨執政時,未能即時處理向江母表達歉意。

呂秀蓮也提醒馬英九總統,過去老國民黨時代,類似江案的冤案、錯案、假案不勝枚舉,江案只是冰山一角。針對陳肇敏,江母說,若陳不承認有錯,她不會見他,「因為沒誠意呀,不認錯來做什麼?」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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