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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與總統不該合併選 ----國民黨也未免太不把國家制度、法律當一回事了。
2011/04/17 07:19:47瀏覽280|回應0|推薦4

立委與總統不該合併選  ----國民黨也未免太不把國家制度、法律當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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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302491215/article/828.html

選罷法規定,總統當選人公告後一個月內要就職!

話題:馬英九2012年的副手人選,你最看好誰?

作者:琉璃 ( 上班族|臺中市 )|發表:2011/04/12 10:37[ 檢舉內容 ]

2則回應|瀏覽次數:294



這是我最近看報紙看到的報導!

總統選罷法規定,當選人必須在當選一個月內宣誓就職!
所以!合併選舉好阿!
好在哪邊?好在12月選1月公告2月就職!
我們可以提早三個月擺脫馬鷹犬這個廢物!
所以!支持合併選舉!

不過問題來了!
選罷法設定就職時間是520!
如果12月選1月公告2月就職!
那就會有違反選罷法的問題!
如果延到520就職!那馬桶當看守總統的時間將長達半年左右!
誰知道他會搞出什麼屎來?

現在要修法也已經來不及了!

整天說吃法行政餌的濫丁!
你們說該怎麼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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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玄雲|發表:2011/04/12 13:45

其實雖然選罷法規定一個月內要就職,但是總統就職通常都超過一個月。只是按規定五二○是總統就職日,那倒底是總統大選提前,還是立委選舉延後?前者的話,不嫌留守內閣時間太久嗎?後者的話,不會影響到立法院的會期運作嗎?不修法,就直接變更全國性質的大選規則,國民黨也未免太不把國家制度、法律當一回事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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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uthonly&aid=51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