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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人,責任豁免?
2011/11/08 00:15:03瀏覽1461|回應38|推薦173

10/13 在中國的廣東佛山 出現了見死不救的 十八途人

這個震驚的事件是 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小悅悅 尤於父母忙於看店疏忽

導致她自己上街 先後被兩部車輾過  其間有十八個路人經過

都沒有人搭理 只有第十九個一拾荒婦人陳賢妹 上前關照 雖然送醫

但仍回天乏術 這事過了至今 這種冷漠的事仍持續發生 ......

10/20在四川瀘縣有一貨車撞倒了一明五歲放學回家的小孩

當小孩再站起來時 卻被貨車再一次輾斃

因為在大陸開車有一潛規則 就是 撞傷不如撞死 

10/27 深圳兩輛私家車碰擦後  停在路中央協商

另一輛車來不及閃避而翻車 司機被困  兩名私家車司機迅速駕車離開

10/30 惠州一巴士女售票員多次暗示乘客提防扒手

抵總站被4男子毆打 約廿名圍觀者無人施援手 亦無人配合警方調查

11/2 《齊魯網》報導 山東臨沂一個5歲男孩小龍龍 跟隨媽媽出去吃面

 他在飯店外面玩 被隔壁的木材店搭建的屋梁砸到在地

屋梁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頭

小龍龍媽媽在等待救護車的
整整10分鐘

她抱著鮮血直流的孩子 在路邊給人磕頭跪求 希望能儘速將孩子送醫

有好心路人見狀幫忙截車 人來車往卻沒一個人伸出援手 停下車來

其間還有一輛沒記住車號的城管執法車路過

最後等到救護車趕來 才急往醫院救治

但小龍龍送院途中在救護車上傷重離世 不幸成為山東悅悅版

在歐美根據聖經 有所謂的好撒馬利亞法則 (Good Samaritan law)

又稱為 無償施救保護法

這個法的主旨 不是在制裁見死不救的人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地區 會以此法來懲治見死不救之人 如魁北克 註一)

乃是保護在發生意外時 見義勇為的人責任豁免

 即免除法律責任 使人做好事時 沒有後顧之憂

出於內心的道德 無償對他人進行幫助

從而鼓勵在緊急狀況下 對需要幫助的人 不要袖手旁觀

當然任何急救的提供 也不能用以交換任何獎勵或財政報償 作為结果

幾年前 在羅德島曾發生了有人在一音樂會 因為吃海產引起過敏休克

在會場的緊急醫療站的一位醫師及護士緊急救援及施行CPR

但病人在送醫途中就死了 後來家屬控告醫護人員過失致死

 但最後法官就是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法則 判無罪

在美國的法律下 沒有要求人民一定要去幫助一個受災害的人 

也就是人沒有義務 也沒有責任去就援傷患 

但是如果出於善心 在緊急狀況下去幫助人 就被稱之為 好的撒馬利亞人

雖然美國不是每一州都有好撒馬利亞法則

但一般來說 還是蠻多好的撒馬利亞人 

遇到一些狀況 很多人會主動停下來伸出援手 我就是這樣的受惠者

記得十多年前  在高速公路上曾發生了車子全毀的嚴重車禍

很多人都停車下來  想辦法幫助 精神喊話 直到救護車來

另有一次車子壞了 停在路邊 坐在路旁

好多路過的人都詢問要不要幫忙 甚至於問說要不要手機打電話或搭便車 

在這世界道德敗壞  人们極其冷漠 其實是有原因的

若是能提倡 好撒馬利亞人法則 正面保護即時行善不求回報的人

相信這是讓社會成為溫情滿人間 很大的驅動力

註一  魁北克省的“義務法案”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緊急傷病者提供援助,違者有法律責任。而且魁北克省還規定由省的財政支出來補償每一位好撒馬利亞人因實施援助行為而遭受的傷害或其他損失。

【後記】

好撒馬利亞法則的由來 (節錄自網路)

http://big5.qstheory.cn/gj/tszs/201110/t20111031_120795.htm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起源好撒瑪利亞人法起源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37節記載的一個故事:在耶穌的時代 猶太人蔑視撒馬利亞人 因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 而當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期間曾經有猶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都對其不聞不問。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雖然當時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隔閡很深,互不來往,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還是不顧隔閡,善良地照顧受傷的猶太人,並在需要離開時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了旅店。故事中的撒瑪利亞人就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後來人們就將見義勇為的人比喻為好撒瑪利亞人。美國、加拿大和一些歐洲國家還確立了好撒瑪利亞人法則,立法對見義勇為和施救者予以保護。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啟示總的説來,好撒瑪利亞人法主要涉及三個問題,

一 是救助他人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二 是救助他人時所受損的補償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權利,

三 是好撒瑪利亞人救助他人時可能會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好撒瑪利亞人法啟示我們,社會可以通過立法,為見義勇為和樂於助人的行善人免除一定的民事責任,這不僅能鼓勵行善人對他人的救助行為,還能進一步促進社會道德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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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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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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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2011/11/19 06:53

風氣是大陸電視每天在勸導的。大家都知道這是一條漫長的路,還好在大陸平常遇到的都是好人,這些不正常的事情都是新聞中聽到的。

在大陸,看每日新聞可以瞭解各種詐騙行為,讓我們知道預防。(唉!這也是另一種疑問。)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24 08:58 回覆:

必竟大陸太大  人口太多 要整體提升

真的是需要時間

不過 在國外透過媒體的了解  有時是不是也太言過其實呢


藏鏡人(謎の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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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2011/11/13 06:34
這幾則大陸冷漠事件我都從網路看過,也只有嘆息一途,中國本來是有良好的悲天憫人美德的民族,但半世紀來的文革人禍,人與人的信任感盡失。這有時候需要兩代才能恢復。

我不是教徒,但我想這時候宗教信仰,教誨人心是發揮他作用的時候了,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8 02:50 回覆:

中國歷經無神論之後  再加上變了調的社會文化

人人求自保 甚至於很多寐著良心的事

信仰當然除了有道德的約束力 還能讓人能主動行善 不求回報

這是反應出民主的人民素養 

對中國而言 是一條很長的道德成長路


平平安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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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人,責任豁免?
2011/11/12 10:43
行善是最快樂的事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8 02:42 回覆:

雖是如此 但有時行善卻被人利用

造成有些狀況 考驗人心 不是不想行善

只是有時代價太大  甚至於超乎所想

所以冷漠不是沒原因  保護好人是很重要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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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香的提醒
2011/11/12 00:19
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 讓惡人知罪.
制定法律的平衡性, 甚為重要!

謝謝舉出多例說明, 並導入聖經典故分享.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8 02:39 回覆:

沒錯 法律的平衡很重要 情理法也要能兼顧


木頭...發呆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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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13:06

也看了樓下各格友的回應...

曾看過有一男生每天揹行動不便的同學上下樓
有一天不愖摔落 卻被對方家長控告......
不管最後有沒有被判刑 , 都令人寒心

社會上還是有很多願意幫助別人的人, 卻無奈.....

總覺得媒體有能力也應該善導社會, 卻無奈......

(哈...太多無奈, 也只能盡一己之力做自己覺得該做的)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58 回覆:

這是國民的素質問題 需要整體的提升 要不停的倡導

否則冷漠的民情  也不算是先進的社會


Bu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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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2011/11/10 03:54

歐美很多地方

一直以來

就是以聖經教化人心。

中國自從文革後

人性有扭曲的危機

這須要時間去修復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56 回覆:

中國近幾年的經濟建設 很以為傲

但在軟體的人心建設方面 卻有很長的路要成長


幸福的白開水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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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11/09 23:22

最近總是收到一些E-Mail分享信,告訴人家如果遇到事故,

不管是自己發生的或是別人發生的,

第一時間就是要打電話先報警。

如果有先報警,一來可以自保,二來在當場守護等警察來,

應該也是一種助人的行為。

現在人心變得冷漠,可以理解。

畢竟,人心複雜、治安敗壞,助人這也需要滿大勇氣的。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54 回覆:

報警是第一要緊當做的事

真的不要動現場 免得破壞後 可能很難還原

會影響有關單位的判斷 更有些事會拉扯不清

不過在等待救援時 有的人會與當事人精神喊話 為他們打氣

或幫他們打電話通知家人 這也是很好的方式


熏衣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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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2011/11/09 23:03
我和女兒有次冬天車爆胎在鄉間小路的晚上十點左右
碰上二月的大冷天,路旁還有雪,又是在離家約五十分鐘路程
還好遇到好心人,他車上還有太太和小孩,替我們換上備胎
一家人等在車上,事後我想問他們電話住址,他們都拒絕告訴我
這事一直停留在我腦海,很謝謝他們....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49 回覆:

很感謝主 人間還是處處有溫情 能碰到如此好的天使幫忙

願我們所領受的 將來也有機會可以給出去 成為祝福的管道


Dere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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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間
2011/11/09 22:19

我 曾在 大清早   開車接送小孩上課的途中

經過  郵政總局側門 附近   在 一個 騎樓底下 

看到一個送報生     就躺在     倒在地上 自己的摩托車旁

我停頓了一下     看到不遠處的    門口 警衛

就過去  請他  幫忙報警尋求協助..........  等他  打完電話 

自己也沒多停留       事後  想一想  也算是一種 自私 自保的心態吧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46 回覆:

能找人幫忙 報警處理  已經很好了

起碼沒有當路人甲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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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分享
2011/11/09 20:53

樓下的朱穎立提出的看法頗有道理。

好多年前曾在《讀者文摘》上看到一則文章,
提到車禍時,最好不要隨意搬動傷者,
因為有些腦傷一搬動,會讓傷情更惡化。
或許,
最好的方式是趕緊打911叫警察處理(他們可以指揮交通並立即聯絡救護車)?

一點淺見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45 回覆:

沒錯  這是很好的分享與提醒

要有智慧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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