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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8 00:15:03瀏覽1453|回應38|推薦173 | |
10/13 在中國的廣東佛山 出現了見死不救的 十八途人 這個震驚的事件是 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小悅悅 尤於父母忙於看店疏忽 導致她自己上街 先後被兩部車輾過 其間有十八個路人經過 都沒有人搭理 只有第十九個一拾荒婦人陳賢妹 上前關照 雖然送醫 但仍回天乏術 這事過了至今 這種冷漠的事仍持續發生 ...... 10/20在四川瀘縣有一貨車撞倒了一明五歲放學回家的小孩 當小孩再站起來時 卻被貨車再一次輾斃 因為在大陸開車有一潛規則 就是 撞傷不如撞死 10/27 深圳兩輛私家車碰擦後 停在路中央協商 另一輛車來不及閃避而翻車 司機被困 兩名私家車司機迅速駕車離開 10/30 惠州一巴士女售票員多次暗示乘客提防扒手 抵總站被4男子毆打 約廿名圍觀者無人施援手 亦無人配合警方調查 11/2 《齊魯網》報導 山東臨沂一個5歲男孩小龍龍 跟隨媽媽出去吃面 他在飯店外面玩 被隔壁的木材店搭建的屋梁砸到在地 屋梁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頭 她抱著鮮血直流的孩子 在路邊給人磕頭跪求 希望能儘速將孩子送醫 有好心路人見狀幫忙截車 人來車往卻沒一個人伸出援手 停下車來 其間還有一輛沒記住車號的城管執法車路過 但小龍龍送院途中在救護車上傷重離世 不幸成為山東悅悅版 在歐美根據聖經 有所謂的好撒馬利亞法則 (Good Samaritan law) 又稱為 無償施救保護法 這個法的主旨 不是在制裁見死不救的人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地區 會以此法來懲治見死不救之人 如魁北克 註一) 乃是保護在發生意外時 見義勇為的人責任豁免 即免除法律責任 使人做好事時 沒有後顧之憂 出於內心的道德 無償對他人進行幫助 從而鼓勵在緊急狀況下 對需要幫助的人 不要袖手旁觀 當然任何急救的提供 也不能用以交換任何獎勵或財政報償 作為结果 幾年前 在羅德島曾發生了有人在一音樂會 因為吃海產引起過敏休克 在會場的緊急醫療站的一位醫師及護士緊急救援及施行CPR 但病人在送醫途中就死了 後來家屬控告醫護人員過失致死 但最後法官就是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法則 判無罪 在美國的法律下 沒有要求人民一定要去幫助一個受災害的人 也就是人沒有義務 也沒有責任去就援傷患 但是如果出於善心 在緊急狀況下去幫助人 就被稱之為 好的撒馬利亞人 雖然美國不是每一州都有好撒馬利亞法則 但一般來說 還是蠻多好的撒馬利亞人 遇到一些狀況 很多人會主動停下來伸出援手 我就是這樣的受惠者 記得十多年前 在高速公路上曾發生了車子全毀的嚴重車禍 很多人都停車下來 想辦法幫助 精神喊話 直到救護車來 另有一次車子壞了 停在路邊 坐在路旁 好多路過的人都詢問要不要幫忙 甚至於問說要不要手機打電話或搭便車 在這世界道德敗壞 人们極其冷漠 其實是有原因的 若是能提倡 好撒馬利亞人法則 正面保護即時行善不求回報的人 相信這是讓社會成為溫情滿人間 很大的驅動力 註一 魁北克省的“義務法案”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緊急傷病者提供援助,違者有法律責任。而且魁北克省還規定由省的財政支出來補償每一位好撒馬利亞人因實施援助行為而遭受的傷害或其他損失。 【後記】 好撒馬利亞法則的由來 (節錄自網路) http://big5.qstheory.cn/gj/tszs/201110/t20111031_120795.htm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起源好撒瑪利亞人法起源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37節記載的一個故事:在耶穌的時代 猶太人蔑視撒馬利亞人 因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 而當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期間曾經有猶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都對其不聞不問。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雖然當時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隔閡很深,互不來往,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還是不顧隔閡,善良地照顧受傷的猶太人,並在需要離開時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了旅店。故事中的撒瑪利亞人就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後來人們就將見義勇為的人比喻為好撒瑪利亞人。美國、加拿大和一些歐洲國家還確立了好撒瑪利亞人法則,立法對見義勇為和施救者予以保護。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啟示總的説來,好撒瑪利亞人法主要涉及三個問題, 一 是救助他人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二 是救助他人時所受損的補償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權利, 三 是好撒瑪利亞人救助他人時可能會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好撒瑪利亞人法啟示我們,社會可以通過立法,為見義勇為和樂於助人的行善人免除一定的民事責任,這不僅能鼓勵行善人對他人的救助行為,還能進一步促進社會道德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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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