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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1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99學年度班級網頁競賽實施計畫
2011/04/19 16:03:53瀏覽377|回應0|推薦0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99學年度班級網頁競賽實施計畫
一、 目的:
(一) 鼓勵各班積極建置班級網頁,提供師生交流之園地。
(二) 協助學生使用網路資源,創造多元化知識共享環境。
二、 辦理單位:圖書館資訊組。
三、 參賽對象:
(一) 本校國中部與高中部,以班級為單位參賽。
(二) 每班推派3名同學(其中必須含資訊股長)參與製作。
四、 參賽辦法:
(一) 說明會及教育訓練:
1. 時間:99年10月25日的第七節。
2. 講師:蘇鼎欽老師、魏忠誠老師。
3. 地點:
(1)高中部及國中部七年級於電腦教室四。
(2)國中部八、九年級於電腦教室五。
(二) 網頁製作時間:99年10月25日至99年11月29日。
(三) 網頁評分時間:99年11月29日。
(四) 由圖書館資訊組聘請本校電腦教師進行評審,評選出優勝作品。
(五) 國中部與高中部分開評審與給獎。
(六) 評分標準:
1. 班級網頁首頁的美工圖片(20%):如電腦繪圖、照片修圖、創意度。
2. 文件區(15%):至少新增5項,並依檔案數目、內容與創意評分。
3. 相片區(15%):至少新增10項,並依相片數目、內容與創意評分。
4. 連結區(10%):至少新增10項,並依連結數目、內容與創意評分。
5. 公告區(20%):至少新增10項,並依公告篇數、內容、維護管理與創意評分。
6. 行事曆(20%):至少新增10項,並依註記天數、內容、維護管理與創意評分。
五、 獎勵辦法:
(一) 國中部與高中部分別取前三名(得從缺),得獎同學由圖書館資訊組頒發獎狀及敘獎,以資鼓勵。
(二) 第一名參與製作學生每人小功乙次、獎狀乙只。
第二名參與製作學生每人嘉獎二次、獎狀乙只。
第三名參與製作學生每人嘉獎一次、獎狀乙只。
六、 其他:
(一) 網頁之圖文影音內容不可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 網頁之圖文影音內容不可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或道德風俗。
(三) 個人隱私資料應避免在網頁上公布。
七、 本辦法經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安康高中99學年度班級網頁競賽報名表(導師留存聯)
 
班級 □國中部    □高中部    ______年______班   
編號 座號 製作學生姓名   
1
(資訊股長)     
2     
3   

…………………上聯請導師留存………………下聯請繳回資訊組………………

安康高中99學年度班級網頁競賽報名表(資訊組留存聯)
 
班級 □國中部    □高中部    ______年______班   
編號 座號 製作學生姓名   
1
(資訊股長)     
2     
3   
導師簽名:______________
注意:請各班的資訊股長於10月22日(五)16:00前送交至圖書館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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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pcakhs&aid=51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