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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15:55:05瀏覽451|回應0|推薦0 | |
發布日期:98-05-05 98學年度高中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新申請學校經營計畫,經教育部辦理初審及複審作業,共有74校(高中40校、高職34校)獲遴選通過,名單如附件。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中的重要子計畫2「高中職優質化」項下方案2-1「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方案2-2「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自96學年度開始推動實施。本方案以各區域高中高職應普遍優質多元發展為前提,投入資源、建立機制,以促發各高中職團隊持續精進能量,為我國創造更多優質學校,使所有具備潛力的學生皆能欣然就近入學,有效紓緩升學壓力,以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教育部表示,「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對象係針對全國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各校皆可提報競爭性計畫,自96學年度起辦理。96及97學年度共遴選出191校,包括高中107校、高職84校,該191所高中職優質化學校,需提報新(98)學年度申請計畫書報本部審查,於6月下旬前公佈獲選續辦學校名單。 為擴展新遴選之優質化輔助學校經營學校及培育人才之格局與思維,增進校際資源的交流與合作機制,本部預定於5月至6月間辦理優質化經營研習營及工作坊,邀集98學年度新遴選之74所高中高職參加。 該方案之實施可促進高中職內部進步與改革,有效提升高中高職教育品質,並均衡區域教育水準,促進各地高中職教育均衡發展。期使學校經「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之協助,進而邁向優質高中職;藉由就近入學之提升,家庭功能亦得以健全維繫,有效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增強親職功能,達到促進高中職教育良性發展,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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