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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23:58:01瀏覽441|回應0|推薦0 | |
2012年 第二屆〝港工盃〞複合弓射箭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為共同推展臺灣複合弓射箭運動,並增加複合弓射箭選手比賽 機會,提升本校射箭水準及增加實地比賽經驗,特舉辦本比賽。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三、 協辦單位:汎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神射手體育用品社、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四、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4月28日 (星期六)。 複合弓團體對抗賽 1、 排名賽: 男女不分組:50公尺,共計72箭。 2、 個人對抗賽:15支箭總分制 3、 團體對抗賽:依團體對抗賽制辦理。 十一、報 名: (一)日期:即日起採網路線上報名至4月18日 晚間12:00止逾時恕不受理 (二)線上報名系統:http://www.nkhs2.nkhs.tp.edu.tw/archery/ 請各單位注意,請線上填入各項詳細資料,並於送出前再次確認無誤後再按下 送出即可,若有任何疑問可電話聯絡王志豪老師,謝謝!! (三)當天出賽之選手名單以線上報名時各隊報名之選手名單為主、現場不得更改! 並於報到時攜帶可查驗身分之有相片證件以備查驗。 (四)各單位報名時請依中華民國射箭協會入會之團體名稱為原則 為不影響靶位編排,超過報名期限報名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十二、賽 程: 08:30 ~ 09: 15 公開練習 09:30 ~ 10:45 個人排名賽 第一局。 11:00 ~ 12:15 個人排名賽 第二局 12:15 ~ 13:00 午餐休息 13:00 ~ 15:00 個人對抗 1/16 1/8 1/4 1/2 15:15 ~ 16:45 團體對抗 1/4 1/2 金牌戰 16:45 ~ 17:15 個人金牌戰 17:45 ~ 頒獎 十三、領隊會議: (一) 領隊會議定於101年4月28日(星期六) 上午8時30分於比賽會場舉行,凡大會規定及修訂事項均於領隊會議時公佈。 (二) 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本人或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教練,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1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 如對某隊參賽者資格發現疑問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承辦單位處理。 (四) 領隊會議無權做出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五) 主辦單位可視選手實力調整參賽組別,靶位由賽會競賽組排定。 十四、競賽規定事項: (一) 開幕典禮:101年4月28日(星期六)上午9時15分於比賽會場舉行,各隊請穿著整齊之運動服裝準時參加。 (二) 閉幕典禮:101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17時45分於比賽會場舉行。 (三) 公開練習:101年4月28日(星期六)訂於上午8時30分至9時15分。 (四) 弓具檢查:於公開練習時同時舉行。 (五) 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得出場比賽。 (六) 運動員弓具經裁判檢查之後,靜候檢錄入場,非與賽人員不得隨意入場,若弓具未經檢查不得出賽。 (七) 凡射完之選手,請退到預備線後,不得停留於發射線上(身障者依射箭規則辦理)。 (八) 參賽選手請詳閱比賽時間,並於規定時間10分鐘前到達,無故逾時者以棄權論。 (九) 不得頂替代射,否則取消參賽資格及該項所有成績。 (十) 選手參加項目若秩序冊編列與原始資料不符,應於賽前之領隊會議中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一) 可於比賽當日報到繳交報名費及驗收相關證件。 (十二) 各單位僅能由團體資格賽成績最優的一隊晉級參加團體對抗賽。 團體出賽表請於午餐休息結束前交至競賽組,若無法準時繳交,競賽組將以各單位成績最優之隊伍中成績排名前三名選手為貴單位出賽名單。 ※ (十三) 各隊選手請著統一團體服裝、並在明顯處印上隊名,若不合規定不予出賽※ 十五、申 訴: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比賽規則有明文規定者由裁判依規則裁定,規則未有規 定者,由教練簽名向審判委員會提出正式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提出申訴者不予 受理,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確定,不得異議。 (一)個人錦標:個人排名賽及對抗賽,取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銅牌並列,五至八名 頒發獎狀。 (二)團體錦標:團體對抗賽,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及獎狀。(銅牌並列) 十七、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於領隊會議中提出修正亦同。 賽會臨時通知會公布在本校射箭隊網頁訊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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