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三星電子的手機廣受消費者好評,嚴重威脅蘋果在智慧型手機的龍頭地位後,蘋果和三星電子便在世界各地燃起專利訴訟的戰火,彼此互有輸贏,至今仍難分勝敗,尤其美國市場為各家手機業者必爭之地,蘋果和三星電子,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外,同時也利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行政程序,以禁止對方產品自海外進口到美國國內,這陣子以來,有關蘋果和三星電子之間的爭訟,ITC委員會作出了兩項重要裁決。
第一項為三星電子控告蘋果侵害其第三代無線通訊技術專利,經ITC委員會審酌後,在今年6月間裁定禁止蘋果iphone及ipad等部分舊機型進口到美國,也不能在美國境內販售,包括由AT&T銷售的iphone3G、3GS、iPhone 4和ipad3G、iPad23G等舊機款產品。
然而,向來對於私人企業間專利爭訟,鮮少動用否決權的美國政府,竟非常罕見地以考量美國經濟的競爭性及消費者權益為由,否定了ITC的裁定,美國政府在本事件中的決定引起業界一片譁然,檢討、批評聲浪漸起,深恐美國國家力量的介入,讓原本僅單純為私人企業間的商業競爭,演化為國家間的貿易戰爭,若真如此,可能不是同樣以美國為主要市場的我國電子業者所樂見。因此,在期望國家力量介入協調之餘,各企業也需審思未來一旦面臨專利爭訟時的因應解決之道,而或許ITC的另一個裁定,可讓企業借鏡參考。
在今年8月初,ITC終判三星電子侵害蘋果多點觸控和耳機插孔偵測二項專利的裝置禁止輸入美國,本次裁定表面上贏家為蘋果,但實質上贏家為三星電子,本次裁定禁售對象均為對市場影響甚微的舊機款,對三星電子衝擊甚微,特別是針對三星電子部分新產品,ITC同意該等新產品的設計則已迴避、繞過蘋果專利,因而沒有侵權。
由此可見,在面臨跨國間商業競爭,專利已嚴然成為一項競爭武器,因此,企業在研發階段,便須先未雨籌謀,考慮未來發生訴訟的可能性,即早做好專利的迴避設計,在有妥善專利申請的策略下,當競爭對手燃起專利訴訟之戰火時,才能無後顧之憂備戰因應。
(作者是華鼎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律師謝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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