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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主動發起成立能源科技公司
2013/02/20 11:10:36瀏覽109|回應0|推薦0

澎湖地區得天獨厚擁有豐富的「風能」天然資源,惟地方居民不僅長年飽受風砂之苦,且需承受風力發電的負面環境影響,因此,風能帶來的經濟效益理應由地方居民優先分享,為確保縣民福利,澎湖縣政府主動發起成立能源科技公司。

澎湖縣政府雖為發起人之一,但為增強公司營運管理績效,澎湖能源科技公司定位為民營公司,政府機構合計持股以不超過49%為原則。另一方面為保障地方居民福利,地方政府、風場土地所有權人及居民的合計持股以超過50%為目標。

澎湖能源科技公司經營項目以再生能源開發為主,初期以風力發電為最主要營業項目。澎湖能源科技公司將秉持「先陸域、後海域」的風力發電發展策略,逐年開發澎湖陸域125W及鄰近海域200MW的風場。

澎湖能源科技公司已舉辦技術廠商遴選,選出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及中興電工為合作的技術廠商,現正積極籌設成立母公司,未來由縣民30%、縣府25%、台汽電25%與中興電工2%技術廠商股份成立母公司,風場開發有15%股權回饋的極佳模式。

未來澎湖開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個中屯示範風場估計最快在民國103年完成3.6MWp 風機設置。

對澎湖縣民而言,澎湖開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除預期對澎湖地區的能源自主、經濟提升及低碳環境達成有具體效益外,並提供特別的機制與地方居民共享利益。對再生能源投資者而言,澎湖開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營運計畫具有穩定與豐厚的投資報酬率,可立足澎湖為未來經營台灣海峽風力發電奠定重要基礎。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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