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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8:27:30瀏覽44|回應0|推薦0 | |
凡事講證據...您敘述的事情有點概況...況且有很多因素沒有說完整
若如你所說事情原本是某車(小車?客車?貨車?摩托?非機動車?)
碰撞摩托車與路人那麼摩托車上必有肇事車輛的漆片現場有輪胎痕跡(當然,輪胎的拖印或壓印肯定得是新鮮的...)等等證據
如果有必然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可向交警大隊提出異議如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對事故進行勘察可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一般上級機關為縣級及以上公安局找法制科就行。
反之若真如交警隊勘察現場得出的結論即:
摩托車撞人後倒地那摩托車上必然沒有其他車輛漆片或碰撞痕跡
這點很好判定的一點都不復雜
機動車碰撞的痕跡和在地面摩擦的痕跡很容易分辨
甚至摩托車撞人的部位也肯定和機動車撞人的部位不一樣
不放心可找專業司法鑑定所做痕跡檢驗鑑定
這件事情並不是任何一方僅靠一面之詞就可以下定論的
肯定會有多方因素多種證據來前後佐證的
這兩種情況都有正反兩面
也就是說四選一的機率獲取證據應該不難
另外當事人各方均有權懷疑任何證據
材料的真實性對具有司法鑑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鑑定書不認同的可以申請複檢但初檢和復檢都應當由持懷疑態度的當事人一方承擔檢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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