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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民上訴不公例!高等法院應設調查官?包公如無七俠五義襄助也不行?
2013/01/06 16:12:37瀏覽212|回應2|推薦3
“刑事附帶民事三審上訴狀,案號:101年度上字第9**號,貳、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因車禍生活陷入困苦,無力繳費已申請法律扶助後補。
一、刑事貨車被告犯業務過失罪確立。
二、被上訴人一再狡辯、撒謊,欺瞞法院,道原告不當超車僅貨車左側後照鏡擦撞,人車未倒無大傷!事實不然,直行小機車50cc行至交叉口突被後方左轉工程貨車衝撞到對街始煞停;我小機車低後照鏡絕碰不到貨車高後照鏡,現附小機車照片後照鏡離地面最高點僅110cm,絕碰不到判決書上貨車高後照鏡118cm以上(被告庭上一再改口180、120、110cm)。被告從刑事到民事上訴,從頭到尾都在說謊,推卸重創小機車到交叉口對面的責任。現更證實貨車不但沒看車、沒打左轉燈、連照後鏡沒調好就轉彎衝撞受害人,造成受害人嚴重內傷,受害人死力煞停,才檢回一命,故不服法院偏採被上訴人的謊言判決。
三、前二審上訴陳述狀已道小機車最高110cm,沒想到這也能被曲解成不能採証;蒼天有眼受害人好不容易,找到一模一樣貨車,來和小機車照像,確實絕擦撞不到照後鏡,實量貨車高照鏡度123 cm以上,但被告竟也能睜眼說瞎話,繼續說謊不是他貨車;雖蒼天有眼、法院卻無眼,理盲到採被告之辭,Ford貨車不是被告製作,有什麼權力,隨便否認不是他車就被採信判決。故不服法院偏倸被上訴人的謊言判決!
四、雖刑事附帶民事免費,但”隨意”判決 (自由心證),好讓受害人自費上訴、三審還要請律師,無疑是欺負人權,現代人又不文盲,反觀被告有公設律師,檢察官卻不能有所做為,實在太不公道;更甚者,任被告在庭上恣意誣蔑受害人,被告有人權、受害人就沒有人權任人賤踏嗎?法院成了撒旦的殿堂嗎?被告貨車原停路旁,連照後鏡都沒調好就左轉衝撞直行小機車,竟也能隨意誣蔑受害人不當超車被採信。法院審那麼久,不在乎事實真像,只在乎文字遊戲,不願2車同時對照,偏採被告說辭,這算那門子審案;包公還夜審烏盆、師爺謀劃,法院不作為,任車禍受害人無權無錢自費上訴,如此有人權嗎?從刑事、民事、交通鑑定,造成這種”貨車高照鏡擦撞小機車低照鏡,還能衝撞到對街”的離譜判決,故不服!
五、天公有保庇,檢回一命;蒼天有眼,找到Ford一模一樣貨車採證,但法院不察,連申請法扶會補助都很難,一般人那懂複雜的法律,申請人要的只是公道,或不懂法也或許有些衝撞,但誰碰上這種事能平靜!有人認為賠點錢,就很盡責了,是這樣嗎?如健健康康的身體可活80歲,受傷變差的身體只能活到70歲,少活10年豈是一點錢能賠的,法律只是小罰,當真要賠車禍死人命來賠,你賠得起嗎?請不要以法律的仁慈,當作對犯人的放縱,助紂為虐。今受害人受嚴重的內傷,非一般的感冒而已,豈是被告的狡辯、說謊否認就能卸責,故不服!
六、前上訴人所附傷病証明從來就沒有2年,如99到100年,99年底到100年初僅幾日而已,差距700多日,判決老是聽信被告,如此不明混淆視聽、搬弄文字;也附了証明99、100、101年都有,現上個月11月才有2年,受害人也多次庭上說明被貨車重創致嚴重的內傷,前上訴狀一再說明,如此嚴重的內傷,非一般的感冒疾病所能造成,那裡是空言,又豈是被告狡辯、說謊否認就能卸責,故不服!
七、被告沒看車就左轉撞人,居然還巫蔑受害人雙黃線超車,法院還偏採信,太離譜了,沒看到車、卻能看到雙黃線超車,意圖謀殺嗎?請加判謀殺罪;且上訴狀已說明貨車原停路旁,小機車自貨車與黃線間1~2米多寬直行而過,事故圖上已証,故不服!整個判決離譜太多了,故不服!
八、其餘同二審上訴狀。請注意小機車右後有鐵架子似保險桿,車右側有明顯,貨車左側車頭也有多痕跡,故不服!
綜上,被上訴人從頭到尾都在說謊,豪無悔意、推卸責任,且巫蔑受害人,故不服提三審上訴。加害人撞人還坐車上笑,並對受害人說浪費警察時間、打官司也不會贏等語,如此囂張可惡,等同謀殺惡劣,怎能不上訴!法院如此偏信被告,無怪每年那麼多車禍冤死那麼多人,害慘那麼多人,殘忍呀!
受害人看過韓善德女王,心想怎會有人如此虛弱,沒想到自己也相似遭遇,原本健健康康曾得賽跑亞軍的身體,損傷成這樣,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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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高等法院應設護法官!現高等法院紙上審案、搬弄文字,對受害人沒有幫助,在審什麼?
如展昭無用武之地,包公無師爺、七俠五義襄助也不行;法官也只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衙門有捕快、高等官衙有展昭護衛等,所以高等法院也應設護法官,調查使真相大明,才是保障人權、尊重人權。
也不致一個案子審了幾十次還在審,這般離譜!甚至托久了無疾而終,無罪釋放,沒公理!!殊不知,現民主法院遠不如古代慎重!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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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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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提升優秀的偵查員、調查員等擔任!請慎重對待上訴案件!!
2013/01/08 12:52
建議:設護法官,也可提升優秀的偵查員、調查員等擔任!
請慎重對待上訴案件!!
讓法院從此大放光明,為人民主持正義!

自由黨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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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護法官,也可提升優秀檢查官擔任!
2013/01/07 12:46
建議:設護法官,也可提升優秀檢查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