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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1 11:06:25瀏覽57|回應0|推薦1 | |
呼籲:土地利益還給人民、土地權還給人民!
土地是人民的,民主制度下:沒有把土地權連帶 違憲2倍大樓暴利給建商之理,更不該暴利引黑道欺民! 應還給人民分享; 平均地權是均給財團?還是人民呢? 平均地權是假?政府帶頭搶地給建商財團? 現都更宛如帝制權貴圈地欺民? . 所以強列建議,都更利益2倍大樓容積暴利還給人民- 建議:所有40年以上舊屋更新,獎勵1成容積地主自建,不給財團,真都更! (地才能分屋、原屋免費給拆,所以20~30年屋更新賠錢不環保) 其他容積暴利還給人民- 建議政策增加容積率歸公,增加的歸國庫公開出售給人民、不給財團! 除土地全部公平增加容積率外,如都更全獎勵1成! (杜絕貪腐圖利特定財團) 落實平均地權、漲價歸公: 容積率歸公,增加的歸國庫公開出售給人民、非給財團! 例如:特定或局部土地,經政策增加容積率,應收歸國庫公開出售! 例原土地容積率100%,現變為150%則多的50%收歸國庫, 原田地容積率100%,現變為建地300%則多的200%收歸國庫。 國土為全民所有,落實平均地權、漲價歸公等,實現真民主!! . 「容積銀行」欲提高容積賣給建商圖利嗎?你家裝潢會房子賣給裝潢,再買回來海削你嗎?建議-公有容積應賣給全民! 現都更建商捲走暴利,留下死樓?殺雞取卵? 管理費加倍、公設加倍,連移轉容積費用住戶付! 灌公設得倍數大樓容積,管理費加倍、公設加倍! 建商分屋外,還保証20%獲利,費用官商認定、黑箱作業, 避”公開招標”,建商們能不多灌費用來分屋及20%獲利? 連移轉容積費用住戶付,建商又可多分屋了! 地才能分屋、原屋免費給拆,所以20~30年屋更新賠錢不環保! 更惡劣小坪數屋建商可直接沒收,給點錢打發如乞丐? 所以現都更圖利財團、圈地壓榨人民? 死樓–超高超多住房,別想再重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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