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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夜班保全月休2天,寒夜猝死?
2012/02/03 13:51:01瀏覽203|回應0|推薦1

新聞;台中市一名廖姓保全員年初四(26)日,被發現倒在車道警衛室,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由於死者有高血壓及心臟病史,因此檢警判定為「心因性猝死」。

廖姓保全員在台中「惠宇敦品」社區擔任保全,其家屬表示,死者每天工作12小時,一個月只休假2天,每月工作時數高達320多小時,曾多次以身體因素要求調為日班,但公司未同意。

廖男所屬的保全公司表示,死者生前曾簽下工作時數協定,公司並未違法;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將派員調查,若超出工時,將依違反《勞基法》開罰,最高可處罰30萬元。」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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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收「管理費」宛如收「保護費」?還是住房稅?

公寓大廈少數決10%花你錢,欠費房地公告價1趴拍賣房,恐嚇 

3222條,他欠你不管,只要你欠他拍賣你房,恐怖反憲法免於恐懼!

少數人(10%)強搶別人錢的違憲大法?民主國家?

還是圖利特定財團收取「保護費」?

導致廉價長工時欺保全員呢?

不公不義收費,導致浪費別人血汗錢,如官員宿舍免電費超高吸民血?

現公寓法由建商草定、少數人就可收費,完全滅視買房人權利,

說難聴點叫「官商勾結」?

買房人及住的人才是實際權利人,卻遭欺壓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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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人多、警察多且監視保全效益不高,非必要花這種錢,

「錢歹賺、子小汗」,請不要「何不食肉糜?」(少數人強搶?)

如設監視保全小社區1個月竟要10~20萬,別人錢花不完?

故建議:公寓常年大額費用60%住民同意且每2年同意1

如設監視保全。(建商及多戶者至多算3戶權利不欺人)

各棟大額費用須各自付費,如10年電梯要維修或40萬更新昵?

別人錢無所謂才1040萬更新,浪費別人血汗錢?

廉價長工時欺保全員

建議:經濟工時-警衛限10小時工。

其實都市人多、警察多,一般公寓不須監視侵隱私,

例:一般住宅可請警衛10小時工保安即可,警衛也可不敖夜!

如平日下午3~晚上12點,週五、六晚至凌晨2點。

故建議:常年費用如1班警衛10小時需30%以上住民同意,

2班警衛需60%住民同意,3班警衛24H80%住民同意。

且每2年同意1次,另警衛可自組工會,接工維護品質權益!

(2年可依單雙號單雙年實行,不要毎年擾民致沒空理亂搞!)

台灣實行「垃圾要錢不落地,週休二日」造成丢垃圾也成負擔,

故建議:社區清潔工須配合垃圾車時間,協助社區丢垃圾!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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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3t&aid=608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