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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新主張-3小時以上,不該時薪計,剝削弱勢!
2006/12/16 22:56:42瀏覽130|回應1|推薦1

過渡資本主義,易造成奴工;每日工作3小時以上,非零星1、2,以時薪計明顯欺壓勞工。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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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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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貓荼室
2006/12/18 18:29

言之有理,十分讚同

記時是剖削勞工的手法,是政商鉤結的產物

公務人員現在計算一下,一年上班不到勞工上班的200峋,還有年終加退休金

就請法官、檢察官也首律師一樣,論件、論時,計資如何

外島的軍人呢

航空公司的飛行員呢

所以『政府無能、害死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