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吳出嶽再殺第2人-更三審逃死!台法院儼然成犯罪庇護所.醞育所.殘殺人權所?
2016/01/28 15:36:41瀏覽85|回應2|推薦2

吳出嶽再殺第2人-更三審逃死!台法院儼然成犯罪庇護所.醞育所.殘殺人權所?
.

罪證確鑿、惡性重大當街槍殺,還是累犯前已殺一人,出嶽再殺人應死!
台灣當權者不顧公義、天理、先後被殺2人權, 及憲法保障人身安全免於恐懼權!.....

.

法理公義盪然無存,公平無存、假民主假人權,實則行極權嗎?
還拿納稅人血汗錢更到三審,儼然成犯罪庇護所、醞育所、殘殺人權所?

執法人無視公義......太殘暴!
.
20160127中天新聞 吳敏誠連殺2女友 更三審逃死判無期 --youtube
恐怖情人吳敏誠,先後殺害了兩任女友,其中還是假釋後再犯,當初最高法院針對是否判處­死刑,還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做出決定吳敏誠的生死裁判,創下我國司法史上的首例,­一路到更二審三度判死,結果更三審結果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3t&aid=45063460

 回應文章

自由黨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憲法保障人身安全免於恐懼權!
2016/01/28 15:41
無視--憲法保障人身安全免於恐懼權!

自由黨人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吳敏誠連殺2女友 更三審逃死判無期
2016/01/28 15:38
20160127中天新聞 吳敏誠連殺2女友 更三審逃死判無期 --youtube
https://youtu.be/0moNjeUBc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