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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違法,還無恥說合法?眷改條例明定:原眷戶承購.五年禁止處分!睜眼騙選民?
2015/12/11 14:54:11瀏覽158|回應2|推薦4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王如玄違法,還無恥說合法?積非成是?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

1條,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

5條(原眷戶享有承購之權益)

24條(禁止處分)五年禁止處分,

.......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1條(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5條(原眷戶享有承購之權益)


  原眷戶享有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及由政府給與輔助購宅款之權益。原眷戶死亡者,由配偶優先承受其權益;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者,由其子女承受其權益,餘均不得承受其權益。

24條(禁止處分)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前項禁止處分,於建築完工交屋後,由主管機關列冊囑託當地土地登記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並為禁止處分之限制登記。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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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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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王如玄合那個法?
2015/12/11 15:00

貪贓枉法?


自由黨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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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違法明確!...睜眼騙選民?
2015/12/11 14:57

眷改條例明定:原眷戶承購.五年禁止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