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15 12:55:30瀏覽590|回應0|推薦0 | |
各縣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10-20多縣市大多比照台北市設立) 多少掛羊頭賣獨裁狗肉?這樣隨意獨裁黑機關能不貪污?要法律、立法院何用呢? . 法律限定蓋屋量(容積率)強制人民,官員們偏要打破自訂規則美其名叫鼓勵? 不公平、強壓人民,自已卻為所卻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委員會們隨便幾個人就可以當山大王獨裁、送大小? 打破規則開貪腐大門、鼓勵建商送賄博大小? 還是本來就是要”鼓勵建商送賄”? . 是鼓勵?還是劫買屋消費者濟建商? 劫民濟富?圖利建商利潤轉嫁買屋者買單? 似官商勾結,吃剩的再給人民?怎麼那麼像古帝制作法? 不然鼓勵什麼?買屋者不用付錢買?官員要自付錢給建商? 是鼓勵?還是欺騙社會、反公平、詐欺呢? 欺負人民不懂建築法規?如限定繼承限時後負債? Ps.送賄博大小?分紅?插乾股?分低於市價房子?……如阿珍讓別人付低價豪房給自已? . 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第三十九條、建築執照如依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都市設計管制要點: 修訂內湖區新里族段灣子小段(前工兵學校)及石潭里附近地區 二、綜合設計放寬規定:••• (1)容積率之放寬:不得超過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二十。(約大樓1/5)
審議委員會歷次審議決議: (四)建築基地地下層•••,得經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委員會審議同意”酌予擴大開挖”範圍;其擴大開挖率在10%以下者授權幹事會逕為決定,•• 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 第五條:•••一、建築基地面積在6000平方公尺以上,••• 三、依相關法規規定獎勵樓地板面積在2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開發案。•••(更多) 下期預告:更黑審議委員會?圖利財團、建商的有”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可以多幾倍大樓?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