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建築之蔽_都市更新”官商大貪法”?改正房屋大事不能全私營,必須有公辦!
2008/05/20 00:12:48瀏覽176|回應0|推薦0

都市更新濟富勾結商?如可用40-50年房屋20年就都市更新重蓋,

不但浪費資源反環保,還鼓勵蓋比一般別人多多反公平,

都會地區比較富有卻反漲價歸公全民、還要倒貼,

這是欺民濟富?反民主公平公義?

.

況且能住都市的大多是比較有錢的,尤其是台北市一坪3040萬以上,

更新還要拿全民權益濟富,甚至鼓勵容積率(蓋屋量)1.5(大樓)

太超過了,簡直是欺騙社會!!

鄉村地區那窮,怎不救濟鼓勵?根本在劫貧濟富?圖利建商財團?

.

都市更新為何不公開招標?大批房屋獨厚財團?黑箱作業肥了誰?

本該漲價歸公全民卻倒貼,鼓勵官商富人?否則建商財團為誰辛苦為什忙?

都市更新不是要輔助老舊、弱小孤貧更新?

如今卻大批房屋濟富人財團?富人財團還要公益救助倒貼?

還是利之所趨,無所不貪不搶?

.

所以都市更新不該獨厚財團私營,必須有公辦或公開招標,貨能比三家才不吃虧公正;一般房屋也是一樣,房屋不能全私營,必須有公辦!才不致被建商仲介壟斷炒作,大家才不會做屋奴,就像交通等要有公營,這可是全民一生血汗錢財產,能不比交通重要??

.

政策不能只蓋國民住宅,鰥寡孤獨更須要,一般人也要有公平待遇,這是民主政府該做到的!

一般房屋不能全私營,必須有公辦!,期待人人居樂業。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3t&aid=188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