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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之蔽_受保護農地反成大地主暴利反正義!改正非農用即該歸還全民使用
2008/05/04 22:07:35瀏覽284|回應0|推薦0

政府從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等為的是保護農業,但農地一旦非農用反成大地主坐享暴利,不但違反保護農業本意,大享田嬌阿大擁大片國土,更是違背社會公平正義,試想一般人做屋奴想要一小塊地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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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農地非農用就不需要佔大片土地,自然不該再享保護利益,除房屋財產外自當歸還全民國土;想想一般人住30坪房屋,做農業可擁100坪、150坪房子,相當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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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政策不但沒有好好保護農業,更沒有守護好全民國土,放任有錢人投機炒作農地蓋別墅!

新法更是挑明5年即可移轉,100坪、150坪別墅佔5年就可買賣,一般人房貸要2030年,勞基法還要65歲才能退休,5年可買賣根本是欺貧濟富、鼓勵富人炒作做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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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例子僅供參考: 

看的這塊地來歷都查過了 , 原地主賣420給第一手,第一手賣550給第二手
第二手花了50萬左右去買了一個人頭,申請簡易農舍後再以650賣出
嚴格上來說,這塊地是被投機客炒起來的 , 可是很喜歡雙面臨路,一邊三米,另一邊大概是5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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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之蔽_一魚可二吃,卻一休耕地多過耕地一為人做屋奴,改正要吃也要住。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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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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