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康姓老翁佯稱是科技公司老闆,在報上登「清純女子,離寡不拘,真心相愛」的徵婚廣告,兩名中年熟女被廣告吸引與康交往,遭騙財騙色。台灣高等法院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判康有期徒刑二年二月。
康姓老翁二年多前登報徵婚伴,他謊稱自己五十來歲,是科技公司負責人,希望徵求五十歲的女性,「離寡不拘,具有子女佳,真心相愛。」期許互相照顧、白頭偕老;引來多名失婚婦人上門。
康姓老翁約會時遞出印有眾多公司負責人的名片,誆稱名下有多筆房產,因與妻子離婚,兒子不孝,不願將財產留給不孝子;他打算把房產送給和他共度餘生者或對方的子女。他並誆稱有管道可低價買到法拍屋,誘使被害人交付數百萬元,他一拿到錢就失聯。
康姓老翁與一名被害婦人交往時,藉機取得被害婦人兒子的身分證和健保卡影本,他再冒名買機車、辦手機,連機車違規遭警攔檢也冒名簽罰單。
康還佯稱要到南非收耶誕燈泡訂單,因為現金不足,可讓出股份,騙婦人交付數十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