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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31 16:13:04瀏覽17|回應0|推薦0 | ||||
更新日期:2016/11/03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宗喀巴的「譚崔第十根本墮戒釋」僅只談到第一分項的「犯罪對象」就具見一片刀光劍影、嗔心殺氣;本文講到「罪犯行為」更是有一大堆的歪理與行門,用來支撐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的「暴行方便法門」,他們一再強調「殺人」乃是「度人」,因此密宗人士從事「誅法」的修行,或是實際上種種方便行殺,例如達賴在印度達蘭沙拉對同屬密宗的雄天派信徒,暗中加以殺害……等,都還覺得理直氣壯有諸「功德」,既見其「貪嗔可惡」,又覺得其「愚癡堪憫」,全都源於對宗喀巴邪見的信仰。請看原文: 原文: 二、此戒之犯行,是指與惡輩之人為友,或是在身口意行上慈悲於惡輩之人。有義說,即便在行使暴力法門對治惡人時,行者心中亦應具有慈悲;因為行者心中慈愛於怨敵,因此並不違犯此根本墮戒。那波巴與桑提巴的釋義,同於此說。他們都說:唯有將怨敵當成朋友者,才違犯此根本墮戒,如果是無法使用暴力法門對治於惡人,這樣並不違犯此根本墮戒。 宗喀巴「第十根本墮戒釋」的第二點談「犯行」,並不是譚崔修行的當事人作了什麼惡,相反的,只是表現出善意「與惡輩之人為友」,或是僅在身口意上「慈悲於惡輩之人」時,在宗喀巴眼中便是犯了墮戒;而所謂「惡輩之人」,不過是前文所說之「輕毀喇嘛」者。這真是一種奇怪的禁戒,寧可教導人與人為敵仇視怨懟,也不要人與人間相互友善慈悲對待,令人百思不解。 宗喀巴還說:「即便在行使暴力法門對治惡人時,行者心中亦應具有慈悲。」令人困惑的是,如何在對方根本沒有過錯,而自己又不將怨敵當朋友,下手打殺之際,行者心中卻說是「具有慈悲」;如是兇狠剛強的行為,如何能解釋為出於調柔寬容的心思?分明不可能!可是宗喀巴卻詮釋說這樣的「慈愛於怨敵」(比方說是:「帶著微笑下刀殺人」),是不犯此戒的。宗喀巴說,那波巴與桑提巴這兩位在「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始終蛇鼠一窩的遊民瑜伽師,也同作此說。這反而使我們懷疑,本段中所謂「有義」,其實就是宗喀巴自己歸納其他沆瀣一氣的說法,自己提出來的,目的在說服譚崔學人在排除異己、打擊對手時,可以儘管下狠手,只要自我催眠「慈愛於怨敵」,就可以百無禁忌萬事OK。 宗喀巴更藉「那波巴與桑提巴」之口說:「唯有將怨敵當成朋友者,才違犯此根本墮戒。」這樣的事理邏輯更令人非疑他心中的所思:「寧可心中慈愛到給他死,也不許交個朋友讓他活。」也就是不准「活度」,只准「殺度」,我們從這裡可以知道,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對於他們認為的「邪劣眾生」,包括不信受譚崔法教者,輕毀喇嘛者,尤其是挺身站出,為佛教正法摧邪顯正直接威脅到喇嘛教者,是多麼的「深惡痛絕」,一心意欲「置之死地而後方休」;也因此可以理解,平實導師及所領導的正覺同修會、正覺教育基金會諸菩薩,挺身護教摧邪,是多麼勇猛、多麼無畏,希有難得令人讚歎。好在台灣是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不是政教合一的古西藏,正法的威德力也令邪魔不敢囂張莽動,宗喀巴也給其徒子徒孫一個下台階的自圓說詞:「如果是無法使用暴力法門對治於『惡人』,這樣並不違犯此根本墮戒。」 原文: 問:為何在《六面怒尊譚崔密續》裡,先說「智者不應行殺法,救度有情」,後文卻說: 對治惡人故,應公開對其施咒、以法器擊碎、定中行殺,以致毒藥成就。 若不行者,違犯根本誓願。 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傳承於印度教外道,又混入藏地本土原始信仰內容,更假借佛教名相,因此法義駁雜混亂,矛盾錯謬非止一處,類似以上前言不搭後語的,不知凡幾,辨不勝辨。前面《六面怒尊譚崔密續》中所言:「智者不應行殺法,救度有情」一句,本身在佛法中就講不通,既言「救度」,哪裡還有什麼「殺法」應行不應行的討論?以殺法而奢言救度,只有譚崔外道法義有之,佛法從無這樣的說詞。其「後文」中的一系列「殺法」,純粹是匪類惡賊行徑,聞之令人髮指,竟還慫恿其徒眾進行,說為:「若不行者,違犯根本誓願。」這樣以恐嚇教唆殺人者,世間法律且不能容,更何況連起心都不許的佛教戒律? 我們且藉宗喀巴於其「戒釋」中所引用者,試分析這些殺因、殺緣、殺法、殺業:
原文: 答:具慈悲的聖者,因為有能力能夠令死者往生佛國淨土,能令死者回魂具識,並且知曉於過去未來世的緣故,因此如果遇上即將要造無量世苦果的惡人輩時,若無他法能夠阻止惡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門阻止其犯下大惡過失。但是,如果對無惡行的眾生施以暴行方便法門,那便是犯下大惡業行。 宗喀巴於此所說「具慈悲的聖者,因為有能力能夠令死者往生佛國淨土,能令死者回魂具識,並且知曉於過去未來世……。」完全是胡說八道,正是不懂佛法不了實相者言。因為往生佛國淨土有其條件,除了諸佛攝受的本願之外,欲往生者還要有諸般相應的條件。如往生西方極樂淨土,就得要有發願往生的信、願、行,以及三福淨業圓滿。《阿彌陀經》中說:「不得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因此宗喀巴說「具慈悲的聖者」「有能力能夠令死者往生佛國淨土」完全是無稽妄想,其妄語的目的,一來仍在為其「暴行方便法門」找合理化藉口;二來則是意欲籠罩信徒,讓人誤以為:喇嘛教中有「佛法」,而彼上師真有「道行」。 密宗喇嘛令死者往生淨土不可能,「能令死者回魂具識」亦為笑話。所謂「回魂」者具的是那個識?若如宗喀巴所言「知曉於過去未來世」,則為第六「意識」,然而意識不能獨立自存,必以意根為俱有依,且二者同為第八阿賴耶識所生,若捨第八識唯具意識,則必然是外靈入侵暫時借屍還魂,所回者並非為死者本人,徒然撈漉一具行屍走肉,沒有實質意義;若方便稱說所回之魂即是第八阿賴耶識,亦有語病不稱法理,因為各各有情的真心阿賴耶識,無形無相遠離六塵,並不受差遣於任何他人,一旦捨離五蘊身心,焉有喇嘛上師如實「能令死者回魂具識」?而宗喀巴在《廣論》中公開否定第八識如來藏的存在,以意識取代了第八識的各種功能,顯見所有喇嘛上師連自己的第八識何在猶未夢見,故此說仍是妄想戲論,籠罩譚崔信徒而已。 至於宗喀巴後文所說的,「若無他法能夠阻止惡行,可以施行暴行方便法門阻止其犯下大惡過失。但是,如果對無惡行的眾生施以暴行方便法門,那便是犯下大惡業行。」前一句只是重申舊意,後一句則是門面語言,虛晃一招,故示本條譚崔墮戒亦有開遮持犯之講求,不是馬虎呼嚨之意。然而─一識者觀之,這又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漏餡的老梗了。 原文: 《勝樂金剛密續蓮花度母論》中說: 暴行方便法門,唯具格瑜伽師者得能施行,謂有遷識出身令生淨土佛國 力者、遷他人識復生死者力者。若惡人輩,予以防範,猶來侵擾毀壞三寶,應祈請諸佛菩薩加批功德,並起智慧慈悲觀想,於惡人輩施以暴行方便法門。 然而所謂「暴行方便法門」對一般正常人,實在很難有說服力,因此宗喀巴此處自動作了一些修正,他說:「唯具格瑜伽師者得能施行」,以這樣來圓謊,順便吹噓譚崔上師的證量和法力,以增加超現實的神秘感。那什麼叫作「具格瑜伽師」呢?宗喀巴明言是「謂有遷識出身令生淨土佛國力者、遷他人識復生死者力者。」 這個「有遷識能力者」的說法,正是前文描述的「有能力能夠令死者往生佛國淨土,能令死者回魂具識,並且知曉於過去未來世」的具體化。換句話說,上一段中的描述是引發好奇的「伏筆」,目的正是為了先做好吊胃口鋪陳,好在本段文字中行銷喇嘛教中虛妄不實的「遷識」「破瓦」邪法。 密宗所言遷識,就是用觀想的方法,將自身的本識作「遷往」想要往生淨土之想,則捨壽後就用這樣的觀想,就能將自己之本識如願遷往淨土,不墮惡道生死輪迴;或是「有法力者」以同樣的觀想法門,「加持」其他死者往生淨土。喇嘛教就稱這些外於佛法而虛妄施設的觀想之法為「遷識法」。這種「遷識法」如果是真實法,應該可以證驗,然而自古至今,迄無一人可於在世時證驗,或是令他人同等證驗;都是喇嘛上師代為吹噓,說已死的祖師如何成就「遷識法」,其在世之活人弟子只能聽信而無法證驗,因為這已成為標準的「死無對證」,將頭頂插入莎草說為往生淨土,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以此不斷吹噓他們獨門的「遷識法」,但這種說法根本違背了「觀無量壽經」等經典中所述往生淨土之條件。 密宗祖師自己無法「遷識」往生佛國,則「遷他人識」「能夠令死者往生佛國淨土」,就更是妄想中的妄想。平實導師早已在所著《狂密與真密》〈第3輯〉中開示得很明白:「若密宗諸人強言如是『加持』必能往生『淨土』者,則彼淨土絕非諸佛之淨土,必是密宗祖師所相應之鬼神所設之『烏金淨土、空行淨土、樂空淨土、羅剎淨土』等密法淨土,乃是鬼神法界之境界,非是佛教經法中所說之淨土也。是故密宗『遷識法』所說之往生淨土,其法不可信受,與真正之佛法無關故;往生諸佛淨土者,要須自身之修行條件符合所往生佛土彼佛所設之條件與別願,絕非如是遷識之法所可往生故。(註一)」 註一: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3輯〉P810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6月初版 自行遷識、遷他人識都是窮極無聊的妄想,這是因為:想要遷識時,一定要先認知含藏自己所有種子的根本識何在,才能進一步談到遷識的可能性。但宗喀巴及達賴等譚崔行者全都否定含藏種子的第八識,公開否定其存在,這個遷識法就不可能成就。當他們改認意識是含藏種子的心時,智者卻已在書中廣說意識無法含藏種子的各種理由,具體破斥其說,則其所說遷移意識而成就遷識法的主張,已被證明全屬空想邪見;因為遷識法所遷的識若是指意識,則遷識法進行時,還得先找意識的俱有依──意根、法塵、如來藏,同時將此三法一併遷移方能遷移意識等六識心,否則喇嘛們何能將意識遷往別處?證明遷識法是不懂佛法者依於妄想無知而建立。退一萬步說,縱使喇嘛們真能單獨遷走眾生或自己的意識心,是故起意將他人殺死,也不符合方便慈悲的作為與戒律規範;因此,密教祖師依觀想而作所謂的「遷識」之法和「殺度」,也就是宗喀巴一再強調又自詡的「暴行方便門」,根本只是「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的「殺因、殺緣、殺法、殺業」而已,與「慈悲」、「智慧」無關,與「持戒」「度人」也無關,純粹是佛法戒律上的重罪,做了就犯「波羅夷」罪。 平實導師破斥曰:「誅殺他人已,所修『遷識法』,欲遷死者之根本識往生極樂世界者,亦是妄想之法,何有能力遷彼亡者之根本識耶?所以者何?謂密宗諸師尚且不知不證自己之根本識,何況有力能遷被殺者之根本識?無是理也!」 導師更痛斥密宗的所謂「誅法」:「縱使修彼誅法,真能驅遣鬼神而殺他人者,其心險惡,絕非學佛之人所應為也。而彼等密宗之『遷識法』既是妄想,非真能遷移被殺者之本識往生極樂,則彼等密宗上師誅殺他人後,而言以『遷識法』觀想被殺者之根本識往生極樂,謂為慈悲者,即成無義。無義之法,密宗行者應知遠離,莫再為彼所惑。(註二)」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內,中毒尚未深重之學人,若聽聞所謂「暴行方便門」,或是能夠收拾善後消罪滅證的「遷識法」,尚在猶疑未信者,應該三復斯言,從而猛醒速求遠離喇嘛邪教。(採訪組報導)20161103 註二: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3輯〉P1042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6月初版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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