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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04:54:42瀏覽476|回應0|推薦1 | |
蔡榮根/結構技師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2013.09.06 根據國科會二○一一年台灣氣候變遷科學報告,台灣極端強降雨發生的頻率,二千年以前平均每三至四年發生一次,二千年以後平均每年就發生一次。另觀測一九九三至二○○三年台灣附近海平面上升速率,為過去五十年的兩倍,高於全球平均值,無怪乎台灣被世界銀行列為承受三種以上複合災害最高風險國家。 因應日趨極端的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影響,傳統的提高下水道設計洪水頻率,已不足以因應。有些國家採取堤防後退,還地於河的作法,譬如荷蘭,但對地狹人稠的台灣而言,顯然是不可行。 日本東京則自一九九三年起,規畫興建於地下約五十公尺處,總長約四點五公里,內徑十二點五公尺之巨大滯洪池。總工程經費約需一千億日元,分二期辦理,總工期為廿年。並自二千年起,不再堅持傳統的不淹水政策,都市更新結合防洪治水,很多豪宅的一樓挑空規畫為滯洪空間,配合景觀設計平常不但看不出是滯洪池,還增加了社區的價值。 看看我們台灣的作法,台北市為解決社子島淹水問題,規畫將社子島全面填高七至八公尺,擬打造成台北的曼哈頓。可以預見的是,解決了社子島的淹水問題,卻造成大台北地區將來更嚴重的洪害,這只是以鄰為壑的作法。 在國家財政極端困難下,我們不可能如東京建造規模巨大的地下滯洪池,但至少應該學習東京的都市規畫「與水共生」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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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