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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區 台灣淪純種地方政府
2012/04/02 09:56:19瀏覽116|回應0|推薦0

 記者鄒景雯/專訪

國民黨於國共平台吳胡會上提出兩岸為「一國兩區」,引起社會高度爭議,前海基會秘書長、我駐俄羅斯代表陳榮傑受訪指出,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條例並非規範國家定位之制憲立法,國民黨此舉可能係以「一國兩區」做為「治權統一」的中途之家。這是有計畫有步驟圖將台灣納入「一中」框架之後,再透過「一國兩區」的包裝,將台灣逐步變成純種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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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最近針對「一國兩區」之議,投書表達看法,受到不少政治菁英的引用,可否詳述你的思維考慮?

陳榮傑:兩岸的核心議題,在於彼此的定位;定位又涉及台灣分歧的國家認同。這種議題,應非馬英九與胡錦濤兩人私相授受、拍板即可定案。可是,最近派吳伯雄透過國共平台,向胡主席表態,圖將兩岸定位為「一國兩區」,各界同聲撻伐。總統府公開補充,表示完整的說法應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大陸地區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強調吳伯雄談話符合憲法。由於爭議逐漸擴大,逼使馬英九現身,提出若干似是而非的論點。個人覺得,這個爭議,事關台灣前途,有必要透過公開討論,呈現真相。

「國共平台」適合處理兩岸的定位嗎?中國「反分裂法」第三條刻意將台灣問題定位為「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第七條宣示,「和平協商解決兩岸問題,包括結束敵對狀態。」所謂內戰,就是國共內戰。當年國民黨腐爛到了極點,旗下數百萬大軍,但卻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為人間淨土留下無數冤魂。姑且把民主法治擺在旁邊,國民黨做為一個落難的流亡者,能夠利用「國共平台」代表台灣二三○○萬人民,處理國家定位的相關議題嗎?大家記憶猶新,所謂「九二共識」就是國共平台用以扭曲九二年香港會談真相,混淆是非的傑作。

國家定位,應屬憲法問題。吳伯雄與胡錦濤有關「一國兩區」的談話,事先在野黨領袖不但未被告知,連陸委會主委也不知情。國家治理,首在負責(accountability),向人民負責。其次,應為大眾之善(public good ,而非一己或一黨之私(private good)。第三,須要分享治理(shared governance),重要議題聽取各方意見。馬英九最近四年所作所為,特別在兩岸關係的若干議題,包括ECFA、和平協議及「一國兩區」的處理方式,顯已偏離國家治理的常軌。凸顯國民黨與馬英九的霸凌心態,為台灣社會種下毒樹,未來必生毒果,成為社會動盪不安的亂源。

我們希望馬英九公開澄清幾個問題。所謂「一國兩區」,果真能夠如同總統府所言,「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憲法增修條文果真有「一國兩區」立憲意旨嗎?胡錦濤所言,一國兩區「符合兩岸現行規定」究係哪些規定?吳伯雄口口聲聲表示「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但總統府卻公開補充「完整」的表述,到底真相如何,何者說謊?總統府所謂「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究竟在哪裡?

回顧一九八○年代後期,政府礙於客觀情勢,宣佈解嚴,開放探親。探親衍生諸多人民權利義務的法律問題,包括往來旅行、親屬關係、繼承問題。這些問題的處理必須先有法律依據才能實現。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立憲背景。立憲意旨純為兩岸「人民交流」所衍生法律問題建立法源。規範的對象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之「人民」。我方稱為「自由地區」,隱含對方就是「淪陷地區」(增修條文權宜使用「大陸地區」)。至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旨在定義何謂「台灣地區人民」,何謂「大陸地區人民」。憲法與法律的解釋,不能望文生義(semantic interpretation);必須從立法(憲)意旨理解(normative interpretation)。國民黨將法律以移花接木的方式,處理兩岸憲法定位,勢將成為人民公敵。最近,陳冲面對質詢,改口為「憲法的精神」;顯示政府的無能與草率!

中國憲法31 統一台灣伏筆

2:你何以強調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

陳:中國為使港澳與台灣回歸祖國,早在一九八二年憲法第三十一條預留伏筆,「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難怪胡錦濤意有所指地表示,「一國兩區」這一事實符合兩岸「現行規定」。胡錦濤所謂「一國兩區」的現行規定就是「特別行政區」。具體而言,「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台灣特別行政區。」

中國對兩岸關係定位的論述,建立在主權與治權兩個層次。主權不統一叫「分裂」;治權不統一叫「分治」。主權不容分裂,治權可以有限度分治。因此,先堅持主權,再處理治權。關於香港回歸的談判,中國首先綁住主權回歸。在治權部份,為收攬港人民心,保證五十年不變。這就是所謂「一國兩制」;強調維持香港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就兩岸關係而言,台灣並非殖民地,一國兩制恐難適用。但這套論述模式與實務,同時適用對台的鬥爭。

長期以來,兩岸利用「一個中國」的架構,在國際社會競爭「合法性」—即爭取「正統」中國的地位。誰是正統的中國,這需要國際承認。國際承認是政治考慮,實力為其基礎。幾十年的鬥爭,國際社會逐漸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正統的中國。凡是提到「中國」一詞,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主權在國際框架下已經逐步完成統一。

國共一國兩區   邁向治權統一

3:馬政府從「一中各表」到「一國兩區」,預示何種意義?

陳:一九九二年,兩岸為了文書查證的合作,對方堅持「一中原則」做為前提;最後妥協是雙方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其後,媒體與學者先後將整個協商內涵採用共產黨慣用的口號措詞,簡化成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最後剩下「一中各表」。中國惟恐「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將會造成「兩個中國」的結果,於是國共再度合作,創造「九二共識」的名詞,取代「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目的在於去除「各自表述」的可能,僅留「一個中國」的堅持。雙方現在準備朝向「治權統一」的路上推進。

治權雖然可以分裂,但有層次問題。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差異大矣!如果目前的國民黨政府行使中央政府權力,那麼兩岸定位應是「一國兩府」,這非中國所樂見。「一國兩區」絕非即興之作,這是有計畫有步驟圖將台灣納入「一中」框架之後,再透過「一國兩區」的包裝,將台灣逐步變成純種的地方政府,也就是中國憲法三十一條的特別行政區。

其實,中國在國際社會對台灣打壓的實務,長期累積下來,業已體現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凡是涉及國家主權的活動,台灣一概不得與聞。中國亟欲將這些點點滴滴的實務,予以制度化、文字化。打開中國與各國交往的紀錄,就是中國在國際社會中,將台灣轉型為地方政府的彙編。

4:你如何看待馬英九所謂「一國兩區」的「一國」就是中華民國?

陳:馬英九聲稱「一國兩區」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大陸地區是「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果真如此,就是堅持「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已經失去實質意義。其實,「一國兩區」的「一國」必須超乎一般國家的概念,始有討論的價值。例如在邦聯(confederation)、國協(commonwealth)或共同體(community)的架構下,兩區是一個對等的政治實體。國共的「一國兩區」,其中的「一國」有可能使用中華民國?

對於馬英九的熱情,大陸媒體出奇的冷靜,顯示大陸處理類似問題,已經逐漸成熟,謀而後動。新華社等官方媒體報導,刪除吳伯雄大部分談話內容,保留所謂的精華,例如「對於一個中國的堅持」與「台灣與大陸非國與國的關係」等語。相反的,台灣媒體與學者,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顯示這是一場不對比的戰爭。

馬英九最近先後推出「兩岸和平協議」與「一國兩區」,掩掩蔽蔽,說詞反反覆覆,說了又改,改了又說。對於反對聲音,沒有傾聽的雅量,經常惡言以對,已經失去國家領導人的高度。其實,反對聲音愈多,愈能凝聚兩岸談判的社會基礎。這應是正面的作用。

跡象顯示馬英九心中的急迫與焦躁,這些急迫與焦躁,可能來自於個人對於統一的使命感也有可能因為外力介入。無論何者,顯示中共對台談判策略,已經起了作用!台灣人民面對這種情勢,也應該表達一些看法。長期默認,將積非成是。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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