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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辯沒預選中廣買家 張哲琛證稱:馬選擇趙少康
2018/07/12 10:19:46瀏覽190|回應0|推薦0

2018-07-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三中交易等國民黨黨產案,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分別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針對中廣交易部分,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庭訊時供稱,馬英九當時表示,高育仁是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的主席,賣給他不適合,所以才選擇趙少康;北檢認為,馬英九明知中廣買家趙少康無法負擔中廣股權57億元,卻排除其他買家的出價,造成國民黨鉅額損失。

起訴書提及,馬英九庭訊時供稱,張哲琛有跟他提過,高育仁及趙少康均有意願購買中廣,其中,高育仁曾打電話給他,但他並未指定中廣的買家。但張哲琛卻在中廣案偵查期間,以證人身分出庭證稱,大約在200623月左右,他與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趙少康見面,當時趙少康明確表達只要買中廣公司的廣播部分,至於中廣的不動產,則無意願購買;同年34月間,他曾正式上簽呈給馬英九,告訴馬英九中廣的買家有高育仁、趙少康2位,並請示馬的決策,但馬卻說高育仁是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的主席,賣給他不適合,所以才選擇趙少康。

汪海清庭訊時也證稱,張哲琛曾告訴過他,指曾跟馬英九報告,趙少康、高育仁2人都有意願買中廣的媒體部門,但馬英九回說,賣給高育仁不是等於沒有賣?所以他主觀上認為,馬英九是選擇趙少康作為中廣的買家。

趙少康則證稱,張哲琛曾打電話給他,時間是200623月或34月間,見面地點是在神旺飯店樓下的咖啡廳,當時只有他與張哲琛、汪海清等3人在場,汪海清有問他要不要買中廣?他則表達不要中廣資產,只對媒體有興趣,而汪海清也有提到高育仁有興趣購買中廣。

高育仁則提出保密契約影本、申請洽購書等物件為證,並證稱,10幾年前聽說中廣要賣,他便向華夏公司表態其有意購買的意願,並於20053月間簽署保密協議,他第一次申請時,評估出價50億元,後來20061026日他再提出第二次申請書,並就中廣的廣播部門,出價15億元;當時他只是申請洽購,至於詳細付款條件、方式,都還要與中投協商,但無論是中廣的廣播部門或是全部資產,他都有意願購買,只是他當時出價後,張哲琛、汪海清都沒有回應,直到後來他看到報紙,才知道中廣已賣給趙少康。

洩密案判刑、三中案起訴... 馬英九還涉這「三大案」

2018-07-1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入賤賣國民黨黨產「三中」與舊黨部大樓,前天被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檢署指出,目前馬英九還有國家發展研究院土地案、富邦併北銀案、遠雄大巨蛋案等三大案未偵結,尚在偵辦中。馬英九於「九月政爭」前夕向親信幕僚洩漏偵查秘密案,高等法院今年515日將馬判刑4月,已上訴最高法院。

北檢偵辦中的三大案,包括國家發展研究院地主之子葉頌仁前年具狀指控,位於台北市文山區的8.8公頃國發院土地,是他父親於1962年被國民黨強迫以每坪5元超低價出售,2009年國發院土地變更案通過後,每坪售價至少漲到50萬元,國民黨總獲利高達300億元,葉頌仁指控時任國民黨主席兼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嫌賤賣土地圖利建商。

北檢去年十月偵結遠雄大巨蛋案,依圖利罪嫌起訴2004年擔任台北市財政局長的李述德,李涉嫌與遠雄集團議約時,於營運資產、違約金、權利金故意「讓利」給遠雄,檢方並將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列為他字案被告,另行分案偵辦。

富邦併購台北銀行案,是因當初反對併購而被解僱的北銀前副理黃玉炎,前年十月至北檢告發馬英九,於2002年台北市長任內,涉嫌賤賣台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逾300億元。

官司纏身 被控上百起刑事案件

北檢指出,馬英九被控上百起刑事案件,前年七月以來,已陸續簽結160件、不起訴4案,包括納莉風災期間被控涉及廢弛職務釀災案、特別費養流浪犬馬小九涉瀆職案、貓空纜車驗收涉圖利案、東吳大學演講涉洩馬習會機密等案,皆不起訴;總統任內涉及財產來源不明案,則予簽結。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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