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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14:03:26瀏覽940|回應9|推薦26 | |
。。卸責四賤招 。。 自由談 2011/03/09 。「震怒,究責,道歉,立法」,就是政府高官卸責四賤招。 台中市「又」發生震驚社會的事件,一家夜店大火,九人葬身火窟,已任市長九年多的胡志強,面對各界強烈指責,只見他以「卸責四招」因應,但使用太頻繁,招式用老,早就被看破手腳! ALA PUB大火釀巨災後,台中市府稱,這家夜店過去五年二十一次安檢都過關,但各方強烈質疑,依市府說法這家夜店好像「零缺點」,為何逃生無門出人命?難道安檢攏係假?為何住宅區可設夜店?為何營業場所裝潢使用易燃的泡綿?為何未查禁火舞表演???…,都指向胡志強難辭其咎。 胡市長首先使出「震怒」招,但擋不住批判砲火,又祭出「究責」招,怒震向別人,究別人之責,把責任轉移到部屬及業者身上,自己就可卸責一身輕。 但是,事關九條人命,問號那麼多,豈能震怒、究責兩招,就可卸責?大火燒出的人民怒火持續擴大延燒,胡市長被迫使出第三招「道歉」。 道歉有如「防火牆」,想隔離人民不滿怒火,立法則是卸責妙招。馬英九總統的卸責功力爐火純青,每當責任臨身,就推稱法令不足,指示立法修法,而立法修法需要時間,藉此沖淡責任。胡市長與馬總統通電後,中央與地方都推出「立法防火」,四賤招全部祭出,中央與中市府合演一場卸責戲。但是,立再多法,官僚顢頇,不作為、不負責、還包庇,又有何用! 治理無能,卸責有能,庸官當道,戀棧不去,人民怎能再忍耐? 。 。一群胡扯高手 令人痛心疾首 。。 記者 鄒景雯/特稿 2011/03/09 台中市發生嚴重的夜店火災公安事件,九條無辜人命的背後,讓國人看到的,不只是若干營業場所的安檢管理形同虛設,更令人見識一群胡扯高手的拉舌比長,而這些人居然還出自我們的官僚系統,這才是真正的痛心疾首。 前述二者,事實上是互為表裡。有什麼樣的治理,必然出於什麼樣的政府;也因為有這樣的政府,人民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這般批評台中市政府,全出自這個胡扯團隊的胡言亂語。 第一,所謂的意外當然是出於意料之外,人類無法避免意外的發生,但是政府的組成目的之一,卻是在意外發生時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因而才會制定各種規範來要求人民信守,台中市府第一時間將責難的箭頭指向舞男使用螢光棒,然現行法律並未禁止明火表演,因此這是栽贓式的胡扯。 第二,台中市府說這家店五年來二十一次安檢都合格,意指官僚沒怠惰,但究竟檢查了什麼? 依PUB的消防安全設置標準,這家夜店屬於最嚴格的甲類場所,應該符合火災警報器、自動灑水器等七項檢查,但中市消防局卻又以這家店的樓地板面積少於三百平方公尺,因此只須檢查滅火器等四項即可,然消防工作在測定危險等級時,是場所的性質重要?還是大小重要?這算不算是話只說一半的胡扯? 第三,中市都發局說市府三年來聯合稽查九次,主要針對「裝修」有無違法進行查察,但是這家夜店的天花板使用了易燃泡棉,又是怎麼回事?該局居然說「並未發現」,要再請鑑識單位去確認,這簡直是睜眼說瞎話的胡扯。 第四,從上述過程加以檢驗,稍具常識的公民早可一目了然這個政府根本已經停擺,涉嫌瀆職,至於箇中有沒有人謀不臧的原因?這是亟待釐清的雙重問題。而台中的大家長胡市長竟稱:他也很想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這樣裝無辜,不是胡扯嗎? 回歸源頭,究竟這樁不幸,誰該負責?選舉剛選完,對台中來說「挺一挺就過去了」,很難會給答案的。大家若要知道答案,只能去問馬英九,因為他快要選舉了,不能不給個說法,若不給說法,他也不必選了,對付政客,除了這最後卑微的選擇,選民還有什麼? 。國民黨縣市長公共場所火災燒死人記錄 .。。南方論壇 bryce 2011/03/07 .。。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消防安檢正是縣市長施政重點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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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