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應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今司法竟成為政治奴僕,充當馬英九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真應了許水德說的: "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 。
。。台灣社會的亂源,萬惡之首,就是領人民血汗錢的公僕,嘸法嘸天的邪惡私法人員,這些惡奴欺主,邪痞者梟叫狼嗥、正義遭政治綁架, 歷史會記下牠們的,神也正在審判牠們的!!,牠們的親人、師友..都應該為此事感到羞愧,不是嗎?
。
。。綠的 一個不放 胡啟豐 2009/03/06
劉家昌解除限制出境,辜仲諒棄保潛逃還可大搖大擺的出入台灣,相信大家一點也不驚奇,這就是台灣司法,也應驗了過去許水德所說:司法是國民黨開的。
從過去的宋楚瑜興票案、貓空纜車案、李慶安綠卡案、馬英九特別費案等,沒有看到他們的親戚朋友被抄得人仰馬翻,沒有任何一個被收押。
遭到通緝的辜仲諒、劉家昌回來備受禮遇,一點也不像通緝犯,連出境護照兩個小時就辦好,效率之高讓你覺得台灣的司法怎麼突然變得這麼有人情味。
只要遇到藍,司法就自動轉彎,相對的辦前朝高官,只要是綠的一個也不放過,動不動就羈押;現在台灣更像中國,沒有人權,沒有公平正義,檢察官法官為所欲為,司法已成為鬥爭工具,你們相信,還有救嗎?
(作者為退休人士)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
。。是阿扁比恐怖份子還危險?還是台灣的司法機構比恐怖份子還暴戾呢? Silly2009/03/06
看到法官不僅駁回對阿扁撤銷羈押的聲請外,還加送兩個月的羈押,將繼續延押至五月下旬的新聞。覺得阿扁比英國恐怖份子的嫌疑犯還不如,英國政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還是無法成功說服議會將涉嫌的恐怖份子羈押期,從原來的二十八天延長至四十二天,理由很簡單:嚴重侵犯人權。而台灣的法官金口一開就是六十天,想來在羈押期間出書、接受英國金融時報的採訪以及絕食的阿扁,比那些身帶炸彈裝置執行「聖戰使命」隨時要炸死你的極端分子還更具有危險性,該關起來。
新聞更讓我想起前陣子歐洲法庭裁定英國政府賠償兩千五百英鎊給Abu Qatada,理由是未審判而羈押,侵犯到他的人權。
誰是Abu Qatada?你的機票多了兵險稅、你在飛機上再也無法優雅地用鋼製刀叉用餐只能以塑膠餐具,過海關要脫鞋子x光檢驗,無法攜帶液狀物水上飛機...都與他有關連。他是伊斯蘭教極端教義的教士,不管是九一一恐怖事件,還是鞋子炸彈犯,或倫敦地鐵事件等,那些恐怖分子都與他有關連,他是蓋達組織在歐洲的宗教精神領袖,是賓拉登的得力助手。除了他的祖國約旦外,還有美國、阿爾及利亞、西班牙、法國、德國、比利時與義大利等國,因他所涉及的恐怖行動,想將他起訴。
他是約旦人,在1993以偽造的護照攜家帶眷來英國尋求政治庇護後,順利在英國定居。他來英國後從未工作過,全賴社會福利,照顧他一家老小的生活。據每日郵報去年的報導,他的家庭被安置在倫敦市值八十萬的喬治亞氏的房子,他本人則以背痛無法工作的理由向英國政府申請傷殘補助,每週領一百五十英磅,而他的太太也申請兒童福利補助,收入補助,房子津貼及地方稅補助,近四年來每年申請四萬五千英鎊,一家合計一年領社會福利救助五萬多英鎊。所以他可以專心研讀經典,極力鼓吹他的信仰,鼓勵信奉極端伊斯蘭教義的人以「聖戰」之名行屠殺之實,而英國人則很努力地「供養」他及他的家庭,讓他無後顧之憂,不須為生活擔憂。
英國政府早在2005年,就想把他遣送回約旦,但他的律師地向法院申訴若他被遣送回約旦,會被約旦政府凌虐(他在約旦也涉及恐怖活動有案在身),有生命危險之虞侵犯到他的人權,成功阻止他被遣送回國的命運。上個月好不容易英國的議院通過可以將他遣送回去,英國政府正可鬆口氣終於可以把這號麻煩人物送走,不料意隔天歐洲法庭就打了英國政府一棍,要英國政府賠償Abu Qatada兩千五百英鎊,因在九一一事件後,英國政府未審判及羈押他,侵犯到他的人權。
此宣判一出,英國人紛紛皺起眉頭,什麼?賠錢給散佈仇恨殺戮的恐怖分子?他的人權,那那些罹難者及家屬與社會大眾的人權呢?紛紛質疑為什麼英國政府當初不將他送至法庭審判呢?得到的答覆是若當時將他移送法辦,所有的資料均需送至法院,此舉將洩漏情報資料,因而英國政府寧可把他羈留起來,也不願整個情報組織系統曝光。
違法在先的英國政府,看來只好付這筆帳單了。而Abu Qatada的律師要以他的人權理由向歐洲法庭上訴,阻止英國政府把他遣送回約旦,所以短時間內Abu Qatada仍會繼續待在英國,等到歐洲法庭宣判,所以英國人會努力工作繼續「供養」他及他的家人。
阿扁到目前只是一個嫌疑犯,還未被審判定讞,就已被羈押多時。難怪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及前在台主席白樂崎等國際人士多次公開呼籲給阿扁一個公平的審判,但台灣的司法仍繼續追殺迫害阿扁,惹得孔傑榮要嚴厲地批評說台灣的司法像「馬戲團」,甚至連美國國務院都關切起此案的司法公平性。
視阿扁為仇寇的台灣媒體,面對國際的關注與譴責不是轉移焦點,就是不敢照章刊錄甚至作若干程度的「編」譯。在國內,則輕易地將各界質疑阿扁是否接受到公平的司法審判的人歸為挺扁的人士,是一些是非不分挺貪腐的頑冥台獨份子。
阿扁有沒有罪,我不知道。若法官有充分證據顯示他犯罪,請及早幫他定罪送進牢房,消彌政客操作的空間。但在證明宣判他有罪前,請尊重他基本的人權,對他未審而羈押,只是落人口實,敗壞台灣的名聲損毀台灣司法的公平性。
連為害社會製造驚恐氣氛的恐怖份子嫌疑犯最多也只能羈押二十八天,阿扁從去年年底即被收押,算算也近二二二十八天了。是阿扁有比恐怖份子還危險?還是台灣的司法比恐怖份子還暴戾呢?
.
.
。。司改會:為何王令麟、劉家昌沒被押 .
自由時報2009/03/05
。。押扁理由「荒謬、無法令人信服」
台北地院以扁仍有串供、逃亡之虞為由,延長羈押兩個月,包括BBC等國際媒體都關注報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律師受訪抨擊「荒謬」、「不構成羈押理由」!他反問,法院不是宣稱多數共同被告都認罪了嗎?案子不都快判了嗎?請問陳前總統還能與誰串供?
「至於陳前總統是否有逃亡可能?這更沒有什麼好爭論的!」林認為,即使扁「在外面」,媒體、國安人員、隨扈都會二十四小時「顧著」,他能逃到那裡去?
他質疑,王令麟被判十八年也沒有押,劉家昌涉及掏空國民黨黨產以「億」為單位,被通緝報到後更獲解除限制出境,法院難道就不怕他們逃亡?
法官在裁定書中舉出押扁理由,包括他被押時出書與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及以絕食干擾訴訟。林?正駁斥,絕食犯那一條?被告在裡面受訪是看守所管理問題。他強調,被告有不合作、表達抗議的自由,這些都不構成押人理由。
至於北院認為扁攻擊司法不公、抗議政治迫害,有影響法官判案之虞,林認為這種說法更無法令人信服,他反問:媒體、名嘴、立委不也天天對案情表示看法,難道就不會影響判案?
本土社團串連 要赴司法院陳情
綠營及部分本土社團也認為續押扁嚴重違反人權,據透露,社團幹部正串連要赴司法院大陳情,盼立即停押扁,並凸顯扁案偵訊違反人權爭議,本土社團也要發動募款,將扁出庭的答辯印成小冊,發給基層民眾了解扁的想法。
北社前副社長陳昭姿昨表示,北院裁定扁延押兩個月,據她所知,綠營基層及本土社團的反彈很強烈,大家簡直「快要抓狂」,社團幹部在討論各種聲援阿扁的行動中,有提到計畫赴司法院陳情。
陳昭姿指出,本土社團現在要先做兩件事,一是聯合召開國際記者會;其次將發動募款,將陳水扁出庭的答辯印成小冊子,讓基層民眾瞭解阿扁遭受的司法不公。
據了解,屆時陳情將直到司法院有回應為止,否則就在司法院大門口席地而坐,因此已有被警方驅離的心理準備。
〔記者謝文華、李欣芳╱台北報導〕
.
.
。。 扁批檢造假 嗆審「為押而押」.
自由時報2009/03/05
|
前總統陳水扁(右)昨日在法警戒護下,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記者王敏為攝) |
。。扁:大家要我死 但我不能死
扁案昨開庭,陳水扁展現「陳律師」的法律專業,批檢方在辜仲諒偵訊光碟造假,故意隱匿對他有利的事證,涉文書登載不實罪、洩密罪,也否定辜仲諒證詞,咬辜在龍潭案是涉嫌人,絕非證人,還當庭嗆審判長蔡守訓「為押而押」他,被蔡三度制止,扁堅持說,願意為從政三十年、主張台灣獨立認了卸任總統的原罪。
庭訊尾聲,扁砲火不減,甚至說出:「大家要我死,但我不能死,我必須堅強」等話,強調自身清白。
扁昨日似乎有備而來,庭訊中始終神情嚴肅,忙著摘錄重點,下午庭訊,扁發言砲火四射,拿起抄得密密麻麻的筆記照唸,一說就是七十分鐘。
認了主張台獨、卸任總統原罪
扁除了諷刺辜仲諒,指辜跟他太太的關係,遠超過他和太太的關係,質疑辜在此案甚至是涉嫌人之外,還砲轟檢方說,明知筆錄連時間都不對還造假,是否有筆錄公文書登載不實?將辜成允的筆錄洩漏給辜仲諒看,是否涉嫌洩密罪?
對於辜成允訊問筆錄的真實性,扁說,開口四億是蔡銘杰說的,非珍提出的,檢察官怎麼可以移花接木改成辜成允說是珍開口要四億,「令人匪夷所思」!
他也說,辜仲諒在偵訊光碟未提到他和龍潭案有牽扯,也說:「我的門已關了」,求總統都沒有用,龍潭案和他無關,但筆錄竟都沒有說。
扁接著將不滿指向審判長蔡守訓,指檢方起訴前聲押他,蔡又繼續羈押,還提前延押他,不知道被告人權到哪裡去?
扁拿著北院裁定書繼續說,卸任總統不應是原罪,他必須沈痛指出,在押期間出書、不食引發身體不適等方式,應該是羈押理由嗎?卸任總統有影響力,會成為逃亡、延押理由?
蔡守訓三度制止 扁砲火不減
扁抬頭看著蔡守訓強調,裁定書一再引用他貪、涉嫌重大,「當然審判長要押我,為押而押,我沒有話說」,但起訴書難道是聖經?
此時,蔡守訓第三度制止扁發言,強調不服裁定可抗告,「陳先生,請勿離題」。
對於特偵組曾因陳鎮慧情緒不穩,安排長老教會教友和她一起禱告,扁說,「我絕食十六天,檢察官有關心我的健康嗎?有要請教會朋友透過宗教來安撫我嗎?陳鎮慧跟我的待遇不同,不問自知」。
此外,扁昨質疑辜成允一面自稱沒有錢,卻提到捐錢給國民黨,但未捐給扁,辜成允還指張榮味可以拿到九億元,說詞非常矛盾,扁強調陳鎮慧筆錄未說國務機要費與他有關,對此,張榮味的女兒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日前曾對九億元一事表示:不知他們在說些什麼。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林俊宏、項程鎮╱台北報導〕
.
.
。。司法不公就是政治迫害 ◎ 郭長豐
陳前總統家庭海外匯錢案自案發以來,一直無法證明為「非法洗錢」,但為羅致阿扁入獄,特偵組回頭清查已偵結起訴的「國務機要費案」。陳瑞仁檢察官當初認可的「領據核銷」部分成為追查重點,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與長年幫阿扁管帳的陳鎮慧,也因為涉嫌將國務機要費領據核銷部分存入他人帳戶而被收押禁見。
我們不清楚阿扁做過什麼,他也必須為自己做過的事面對司法審判。只是,司法必須公平才能服眾,否則就淪為政治迫害的打手,對比馬英九特別費案,阿扁案例就是典型的政治迫害!
限制出境,扁馬不同:當初馬因特別費案被侯寬仁檢察官以貪污起訴後,他不但宣布參選總統,還全世界走透透,完全沒有被限制出境。阿扁卻在五二○卸任總統當天,即使未被起訴就被限制出境,這是哪門子的「司法公平」?
收押共犯,扁馬不同:其次,馬英九特別費領據部分每月由市府會計自動匯入其帳戶,再轉到老婆戶頭,其後部分匯至美國供女兒使用,甚至申報財產所得,檢察官並沒有因此認定市府會計是共犯而將其收押,何以林德訓與陳鎮慧因為經手國務機要費就被認定是共犯而收押?而且,如果蔡銘哲因為國務機要費轉入其戶頭就必須被收押,何以市長特別費轉至周美青戶頭而她卻沒事?何況,如果認定「國務機要費案」是貪污案件,何以主嫌未被收押而先收押共犯,難道沒有「先押人再逼供」的嫌疑?
大水庫,扁馬也不同:更重要的,馬特別費案無罪的理由是法官認定其八年內的支出大於收入,雖然眾人皆知馬是在案發後才捐出超過一千萬捐款。阿扁曾多次公開對外說明,其總統任內所領到的「國務機要費」共一億九○七○萬餘元,支出二億三一四萬餘元,支出大於收入,相關經費用途及流向均已向特偵組清楚交代,每一筆錢均用於公務。檢察官應該查證的是這二億多的用途是否如阿扁所宣稱的去處,如果屬實,就應比照馬的特別費案還阿扁清白。
司法不可因人而異,「大水庫理論」既然能讓馬英九脫罪,也應該適用於所有其他人,包括阿扁。如果司法人員「看顏色辦案」,就是政治迫害!這就是為何仍然有很多人同情、甚至支持阿扁的原因。
(作者為醫師,台灣北社社員)
..20081006.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