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馬違法違憲 讓民主退回威權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檢察總長 依法不能向總統報告 2013/9/23
2013/09/23 11:25:04瀏覽709|回應5|推薦4

.2013/9/23

.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馬違法違憲 讓民主退回威權

.記者黃以敬/專訪

立法院院長遭監聽涉及關說疑案,不僅引發國民黨政爭,更引發總統涉及違法亂憲的爭議,總統民調直直落,更有民眾將上街頭圍馬、罵馬;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語重心長地指出,馬英九總統只有小聰明、卻無大智慧,以一人判認就去定罪、又以黨政不分的手法去作處理,破壞法治、憲政體制,作了最不好的民主示範,也讓台灣民主倒退到傳統國民黨威權時代,台灣要談民主發展,是讓人悲觀的。

特偵組 淪總統政爭整肅工具

問:司改會對王金平院長涉及關說有所批判,但也呼籲廢除特偵組,對比馬總統所謂大是大非,司改會如何解讀此事件?

瞿海源答:社會應該很清楚其中是有兩種是非。司改會去監察院檢舉,主要有兩訴求,一是關說案一定要徹查,沒人說關說是對的,但這可啟動法律程序調查處理,例如送國會紀律委員會、法務部檢評會、監察院調查。

可惜的是,檢察總長黃世銘卻是先急著「向總統報告 」,九月六日甚至開記者會,卻遲遲迄今還沒將案件真正送到檢評會及監察院調查,因此引發外界質疑,特偵組有如大明王朝的「東廠」,淪為總統政爭整肅的工具。也因此,司改會向監察院檢舉黃世銘及特偵組違法監聽、濫權越級,呼籲廢除特偵組,讓政務官涉法問題回到既有法律程序處理。

第二層面則是這事件又有總統違法違憲的更嚴重問題。馬總統是在關說疑案還沒經司法調查定案就片面認定違法關說,親自跳出來作處分,且是以總統與黨主席身分輪流使用,就涉及違法違憲。

又如檢察總長直接見總統,這就違反憲政體制, 他不是總統幕僚,中間還有法務部或行政院長,雖辯稱是根據憲法第四十四條要讓總統了解行政案件,但不要以為大家是傻子,第四十四條是五院間有衝突時,總統出面協調,關說案不是五院衝突,這不僅是將關說刑事案件錯當行政案件,且是拿偵查中資料見總統,總統及總長都違反偵查不公開規範。

問:馬總統還不願面對違法違憲問題,透過媒體也只說是處理關說案,甚至把外界質疑及國會抗議影射為包庇關說?

馬非法官 不能片面裁定關說

答:沒人反對處理關說案,但要釐清,馬總統所謂「關說案」根本還沒調查定案。目前是特偵組找到一些證據、監聽到兩人對話可能涉及關說,這應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立院紀律委員會或監察院調查,才能確定是否違法關說,總統不是法官,不能聽到一段錄音、看到片面調查資料就裁定是關說,自己取代了檢評會、立法院及監察院。所以外界把他喻為大明王朝專權皇帝。

馬總統又採「偏方」,跳過行政、司法體系,而以國民黨黨主席身分去指揮國民黨體系撤銷王金平黨籍、要幹掉立院院長職權,所以讓人認定是國民黨政爭、黨爭。

這顯示馬總統只是有「小聰明」、卻沒「大智慧 」,抓到還沒成形的小東西,就急著用粗糙手法去大張旗鼓整肅,反而捅出大問題。

他還有另一政治個性缺陷,聽不進去外界不同意見,從ECFA簽署、兩岸服貿協議、核四續建、反媒體壟斷等諸多政策爭議,可看出馬早有自己既定立場,聽不進外界意見,所謂溝通,就只是要「說服」不同意見者。

皇帝也有不同,唐太宗廣納諍言,所以被稱明君,大明王朝崇禎皇帝剛愎自負,最後只能走向昏庸亡國。

問:馬王事件也引發各界要求改革司法、改革國會的聲浪,總統不面對自己涉法問題,後續修法改革可期待嗎?

答:馬王事件,揭露了許多司法、憲政、黨政不分的問題,唯二較讓人樂見的,一是陰錯陽差,立法院長王金平被排擠在國民黨五人小組之外,也許真可讓立法院院長不再受國民黨控制,回到中立,去行使不同黨派的協調職責。另一則是台北地院三位女法官裁准王金平假處分案,終於讓人看到有「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

但談及後續,司改會雖也主張改革,但我對政府改革不抱太大期望。因為,馬英九從政以來,就算選舉政見有提司改,但他沒誠意、太被動,甚至司改會推動許多改革,最後最大困難就是馬英九。

這次更諷刺,他打著司法大旗,說要改革,但所說所作根本不尊重司法獨立,把自己當成司法的化身及裁判。對於國民黨考紀會也直接指導,更無視立法院自律機制。我很難相信,拿著特偵組違法監聽資料去作政治整肅的總統,會有心去檢討廢除特偵組等改革,人民恐怕要失望了。

問:如何看朝野協商及國會關說文化等改革?

答:改革是有必要,但我也要提醒,後續須更小心,要避免執政者或國民黨打著改革國會關說的大旗,讓修法成為一黨之私、一己之私的工具。

例如近期提出立院協商要透明化,最後還是投票表決。政黨協商透明化看似很好,我很認同這可讓民眾更了解各黨主張,及討論折衝過程。但如果凡事又回到只有投票表決的傳統老路,等於是讓國民黨又可一黨獨大掌握立院,小黨好的理念、政策建言恐都沒有生存空間了。

只要投票表決,難免出現國民黨多數暴力問題,所以朝野協商機制才出現,這可是對一黨獨大的調整平衡;我贊成協商透明化,但不可取消,免得又回到國民黨主控立法權的獨大缺失。

馬說民調只是參考 昨是今非

而所謂立委關說,由來已久,顯示目前遊說法等法令還是不夠完善,應有更清楚的法律調查程序及界定。但馬總統引發政爭爭議,說要改革國會,人民擔心這會又成整肅政敵的另一藉口,缺乏公信。

國會自律修法恐也會引發疑慮。諸如廢除特偵組、國會關說規範等重大議題,也許可參考美國的總統委員會或英國皇室委員會,對於社會重大案件,總統府廣受各界推薦專家學者,組特殊委員會去作大規模調查研究,提出更可讓民眾信任的改革構想。

問:總統民調低落,九二九又有民眾要圍馬、罵馬,民間瀰漫對政府不信任及不滿的氛圍,這是民主發展的警訊?

答:回顧比對到馬總統先前在大選時高喊「民調十八%的總統應該自動下台」的歷史畫面,如今馬英九總統民調跌落谷底、不到十%,執政者卻說「民調只是參考」,確實讓人有昨是今非的感覺。

民調數據確實會經常改變,未必能作政策唯一依據,但如果民調顯示大多數民眾是相當不滿的,執政者就應該去了解民眾不滿在哪裡,不能視若無睹。動輒十萬、二十萬民眾上街頭,馬總統卻似乎總是麻木無感。

儘管台灣解嚴已數十年,但目前整個執政體系高官,大多還是接受國民黨黨國教育成長的,許多傳統威權思維還在。洪仲丘事件及大埔事件都有威權陰影,人民權益被踐踏,而馬總統處理服貿協議、王金平案件,也都是重回黨國不分的威權手法。蔣經國晚期,容許民進黨創立,最後促使台灣解嚴,總統可民選,但國民黨這次二度執政,又把台灣帶回比蔣經國更早期的傳統威權老路。

馬總統還要執政兩年,我對台灣的民主發展其實是悲觀的,但畢竟民主還是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不能信任馬總統,那就只能期待民眾發揮更大的力量去促使民主改革。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檢察總長 依法不能向總統報告

.記者林慶川/專訪

針對特偵組查辦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說案爭議,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表示,依法檢察總長不能向總統報告案情,總統也應謹守分際,不要想把手伸入特偵組;另外,此案中的監聽內容不具證據能力,而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方式也不合法。

楊仁壽呼籲馬總統應該要有政治智慧,儘快讓此事圓滿落幕,並在剩餘的兩年半任期內全力拚經濟,才是全民之福,他也勸馬總統應廣納良言,避免淪為「寡人政治」。

問:檢察總長是否可以向總統報告案情?

楊仁壽答:憲法八十二條規定,各級法院的組織,以法律訂之,而法院組織法第五章中,也指檢察機關是司法機關,也因此,檢察總長不能去向總統報告有關於通訊監察的結果,總統也不能接受(報告)。

另外,特偵組只有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所規定的那三項(指部會首長以上貪瀆案、重大選舉舞弊案及經檢察總長指定之重大案件),才能偵辦,所以,這個事情(指對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進行行政調查)已經涉及不當了。

監聽內容 並不具有證據能力

問:特偵組被控濫權監聽,你的看法?

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規定得很清楚,必須是符合第一項下面的十五款才可監聽,依法須是觸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才可監聽,看起來曾勇夫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都沒涉及(這些罪),若真是關說,也不是犯罪,僅是行為不當,這樣(監聽)是不行的。

問:特偵組此次的監聽內容,有無證據能力?

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中,最重要的是第五項,指違反本條規定進行監聽行為情節重大者,所取得之內容或所衍生之證據,於司法偵查、審判或「其他程序」中,均不得採為證據。

所謂不得採為證據,是指這個證據是沒有證據能力,等於監聽到「勇伯(指法務部長曾勇夫)有怎麼樣,有跟阿煌講啊」、「辦的是林秀濤啦(負責此案上訴與否的高檢署檢察官)」,這都沒有證據能力,換句話說,不僅在偵查不行,審判不行,而用在行政調查,包括公務員懲戒等「其他程序」上,也是不行,這些監聽內容都沒證據能力。

問:檢察總長黃世銘此次查辦關說案過程中,有無不當?

答:我記得黃世銘要就任總長時,我那時候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我去當來賓致詞,跟他說要送他八個字,當總長,這八字若能做到,功德無量,這八個字就是「察察為明、休休有容」,意指任何事情都要查清楚,都要鉅細靡遺,查到了什麼事情的話,也要哀矜勿喜,要辦可以辦,但不要「見獵心喜」,慢慢把證據弄清楚,不要讓人有那種殘酷的感覺。

孔子說的「吾道一以貫之」、「忠恕而已矣」,這個「恕」,就是做事情要「有人性」,儒家的法律人,一定要做到「察察為明,休休有容」。

問:你認為此案是否構成關說的要件?

答:關說當然是不對,這個到底是不是關說?一般人聽到「林秀濤」、「OK!」大概會這樣認為,但以法律人的角度,法律人一定要根據法律的規定來,監聽具體的內容及其衍生的證據,在偵查、審判及「其他程序」上,都不得採為證據。

馬英九總統會這麼講(指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我在想,第一點,可能特偵組給黃世銘這種觀念,黃世銘給總統這樣的觀念,第二點,總統有可能是去問其他人,但問的人沒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觀念,因為這樣產生誤導。

撤銷王金平黨籍 方式不合法

問:國民黨對王金平提出撤銷黨籍訴訟,合法嗎?

答:所謂的政黨,也是「民法」中的社團之一,「人民團體法」是它的特別法,一般來說,無論從人團法或是民法來說,沒有所謂的撤銷,人團法第十五條規定得很清楚,有死亡、喪失資格、開除(除名),如果要開除,因為它是社團法人,民法規定,是要社員參加開會才可以,不是一個人做主席或是理事長,就可以把人開除,國民黨的章程是下位階的,上面是民法,再上面是人民團體法,不能與之牴觸,國民黨雖指有經過考紀會,但考紀會沒有任何代表性,這個過程有很多的瑕疵。

國民黨在台灣執政很久,可能誤認為自己也是政府機關,其實,它是一個社團而已,而除名是要經過全體黨員或會員代表開會過半數來決定。

馬應廣納良言 勿淪寡人政治

問:可否談談你對此次「九月政爭」的看法?

答:馬英九總統平時總給人「溫良恭儉讓」的感覺,但這次看起來不是如此,可能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以前掩飾得很好,現在忽然間對王金平已經有痛恨的感覺,一抓到證據就開始(處理),選舉大家都站在一起,喝交杯酒,也替他拚選舉,忽然間這樣子,到底原來本性就是這個樣子,或者是大概受到什麼刺激來做這個事情,我們一直猜不透,也許總統聽不進別人的話,又沒人敢跟他講,沒人敢跟他建議,若是這樣,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整個國家的大方向,就只有一個人在做,這就是古人說的「寡人政治」。

問:此次政爭風暴未息,你對馬總統有沒有什麼建言?

答:還有兩年半(指馬英九的總統剩餘任期),若是法院最後結果,還是同意假處分,馬英九應該要全力拚經濟,讓台灣民眾能夠快樂一點,這五年來,我感覺一個國家要富強,中產階級的人要占大部分,窮的人很少,很富有的人也不多,要是一直對中產階級徵稅,中產階級變窮,窮人一堆時,這對國家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支持率掉了,執政者要馬上提高警覺,還有兩年半的時間可以好好做,讓中產階級越來越多,貧窮的越來越少,國家才可長可久。政黨每天在政爭,你來我去的,大家應靜下心來,看法律怎麼規定,照法律來,國家才會慢慢進步,但也要有智慧,不必凡事都非要走法律途徑不可。

我相信,馬總統可能會想一搏,「不到黃河心不死」,想看抗告會不會贏,但「在關鍵時刻,做該做的事情」,事情就會圓滿解決,如果關鍵時刻不去做,「坐失機宜」,白白失掉了機會,就很難處理了。

有「詩聖」之稱的唐朝詩人杜甫曾寫:「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唐朝唐玄宗時,是「開元之治」,前段都不錯,到最後,因為富人很富有,窮人也一堆,因已無中產階段,經過幾年後,發生安祿山之變,唐朝就走入衰亡之路。

問:你覺得政爭應如何落幕?

答:我在想,解鈴還需繫鈴人,馬要有政治智慧,應該讓事件很快圓滿解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不是只有你法律人心中有一把尺,既然法律是這樣子,若本來就不能贏,何必要再磨合兩年半,讓全國國民都在這邊受苦,你現在就把這個鈴解開,我相信,若好好拚經濟,滿意度不只九.二,搞不好拚到五十、七十都有可能。

馬總統若馬上回頭,馬上解鈴,整個國家就會大幸,否則不曉得以後這兩年半,人民要怎麼生活下去。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cang2008&aid=8655252

 回應文章

tc3609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毁憲亂政的邪惡私法惡棍黄世銘,黨國意識形態辦案,只問立塲,監聽刑求羅置罪名,作嘸法嘸天政治打手.
2013/10/21 14:23
毁憲亂政的邪惡私法惡棍黄世銘,黨國意識形態辦案,只問立塲,監聽刑求羅置罪名,作嘸法嘸天政治打手.永社座談:馬不廢特偵組 想當成選舉工具           
永社昨日舉辦特偵組存廢法律座談會,由永社副理事長陳耀祥(右二)主持,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右起)、律師鄭文龍、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許惠峰等人與會座談。(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永社昨天召開特偵組存廢問題座談會,邀請立委吳宜臻、文化大學法律系系主任許惠峰及律師鄭文龍等人出席,與會人士認為,總統馬英九不想廢除特偵組,可能基於選舉考量,想把特偵組當成明年選舉時的工具,同時也懷疑特偵組握有馬的把柄,馬才不敢廢除特偵組。

吳宜臻表示,現在特偵組已成為怪獸,立院決議要特偵組交出案件也遭拒絕,預算法又規定人事費用不能刪,特偵組一年行政費用約五百萬元,看來不多,後來發現還編了一筆選舉查察費四千七百萬元,「連選舉經費都準備好了」。

鄭文龍說,特偵組應改名叫「扁偵組」,把扁當提款機,每到選舉就把阿扁抓出來墊背,扁藏匿公文案非重大案件,特偵組也拿來辦,當初他不推動廢特偵組,其實有私心,是希望民進黨執政後,「把扁的那個位置留給馬」。

傳兩企業各捐五億給馬 特偵組未處理

鄭文龍認為,特偵組不敢修理現任高官,林益世案也是媒體披露後才辦,以馬英九為例,傳言至少有兩個企業主各捐五億元給馬,但特偵組未積極處理,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九十七年曾捐款給馬,但馬相關政治獻金帳戶卻標示不清。

許惠峰指出,特偵組到底是司法機關還是行政機關,應該釐清,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使總長和特偵組的獨立性與政治性發生衝突,特偵組的存在價值低,繼續運作會造成更多問題。

高檢署檢察官呂丁旺指出,當初他代表檢察官協會反對成立特偵組,與立院協調,但綠營立委蔡同榮等人支持陳瑞仁主張,推動成立特偵組,才造成現在的問題。

呂丁旺表示,憲法不允許權力過度集中,原本最高檢察署的權責是監督下級檢察署,特偵組成立後,卻得執行一、二、三審級檢察官之職權,功能重疊,違反法治先進國家德國的「機關職務不兩立性原則」,及英美法的「禁止機關功能重疊原則」。

另外,特偵組管轄重大犯罪案件,聲請監聽票時,法官只形式審核就放行,這讓特偵組有機會夾帶輕罪案件,法官審查監聽制度形同具文。

再者,法院組織法規定總統有權任命檢察總長,立院有權行使同意權,呂丁旺認為這是公然違憲,因為總統職權應明定在憲法,不該納入位階較低的法律。

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建議永社及民間社團,應找國外學者專家成立國際調查團,調查特偵組濫權監聽案。


tc3609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貪汚犯馬英九,特別費公款,私存帳戶,私用,付生活費,養馬小狗,買女牲內衣,如果馬英九這不是貪污? 那什麼才是貪污呢!
2013/10/14 15:14
「濫權不起訴罪」看北檢 。  ◎ 黃帝穎

法務部調查報告定調黃世銘「疏失」,外傳北檢也將以「公共利益」為由,對黃世銘不起訴,但北檢若真敢恣意下不起訴處分,不只無法向關心台灣民主的「國際社會」交代,更恐讓承辦檢察官張介欽等人,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不起訴罪」,面臨長達二十年的刑事追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規定的「公共利益」,是「偵查不公開」的例外,但「例外解釋從嚴」是基本的法律解釋原則,只要是公眾關注的案件,例如:胖達人案或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掌握艾格蒙組織有關前第一家庭的情資,都具有「公共利益」,難道胖達人案或葉盛茂都可以向總統報告?北檢若真以抽象的「公共利益」為包庇理由,為黃世銘「洩密罪」及馬英九「教唆洩密」脫罪,承辦檢察官張介欽等人即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不起訴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當前「烏雲蔽日」,犯罪者因「政治因素」暫時不會遭到訴究,但馬政府不會永遠執政,檢察總長與檢察官也有離職的一天,依據刑法第八十條規定,「濫權不起訴罪」有二十年追訴期間,有朝一日政治清明、回歸法治,犯罪的檢察官就必須面對其法律責任!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貪汚犯馬英九,特別費公款,私存帳戶,私用,付生活費,養馬小狗,買女牲內衣,如果馬英九這不是貪污? 那什麼才是貪污呢!
2013/10/01 11:16
大明皇朝馬黃集團     . ◎ 謝文賢

立法院雙銘間詢答,馬黃把特偵組,胡搞成大明皇朝的東廠「毀憲亂政」,罪行昭昭然,國人有目共睹了!這也揭開憲政司法史上非常不堪的幾個面向:

一、檢察總長黃世銘,主導柯建銘涉嫌關說案進行監聽,奈何九月五日方偵結未犯罪案件,原應檔存或銷毀,卻罔顧法律,喜孜孜冒著南淹大水北山崩的八月三十一日的「黑暗天」颱風夜,自奔總統府邸密告總統,翌日九月一日稱奉府電召再度入邸見馬,若非被多人提告瀆職洩密,致傳經地檢展開調閱該期間官邸進出人員錄誌,才嚇唬出黃在立委逼問下坦承有兩次入邸謁馬,皆密告及於監聽關說情資譯文,則依修正後刑法一罪一罰,兩人至少各涉嫌兩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違反偵查不公開、監聽譯文除承審法官外不得對外公開的洩密罪。

二、監聽陳姓法官貪瀆案,擴線監聽及另案聲請監聽在野黨立法院總召立委柯建銘,旁及二○一一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行蹤參選期前期間全被間接掌握偷探竊悉,非國安必要,乃涉嫌違憲枉法膽敢於總統大選中做黯黑台灣版「水門案」?特偵組淪為政治黑手?綠營應促立法院速組特調團徹查,蒐集新證據提告促馬謝罪下台!此擴線監聽柯建銘立委,又監聽檢察官林秀濤,但柯建銘迄未接獲依法應送達的監聽票,林秀濤亦未曾接獲?那人民又能憑誰保護?

三、檢察總長雖由總統任命,為偵查機關檢察一體中最高最核心的權力,不需向總統、行政院長或法務部長報告,尤其不應淪為政黨整肅異己的可怕工具,其特偵組違法擅權調閱王金平院長、最高檢察長通聯,擴線監聽檢察官等,又是憑藉何等特權當靠山?繼而密報、協同打擊院魁,構成踐踏國會毀憲亂政罪責。

四、更悲嘆台灣的不幸:馬特別費案,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透露:傳出一群老K立委曾拜會昔檢察總長,涉嫌層層施壓(但無證據)?致二審檢察官對院審重要關鍵「大水庫理論」放水略過,只就枝節空泛理由指摘上訴,遭最高法院以違背法令將上訴駁回,讓馬連滾帶爬躲開囚禁罪責,此歹劣關說成功?卻換來八年不幸的台灣沉淪!

(作者為社團志工)


tc3609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貪汚犯馬英九,特別費公款,私存帳戶,私用,付生活費,養馬小狗,買女牲內衣,如果馬英九這不是貪污? 那什麼才是貪污呢!
2013/09/25 10:08
 面對毀憲亂政 不容馬閃躲   記者彭顯鈞/特稿

馬英九背離憲政義務,搞了一場拙劣的政治鬥爭,聲討毀憲亂政之責的民眾來勢洶洶,馬竟以可笑的理由,選擇閃躲迴避。然而,面對憲政尊嚴的大是大非,馬沒有裝做若無其事的權利。

延後召開全代會,理由竟是擔憂「失控」、「有人藉機滋事」。聲討嗆馬的民眾還沒上街頭,國民黨就急著將其抹黑為「暴民」,大言不慚的說,不希望出現街頭亂象,用意何其狠毒!而一副寧可犧牲自我,也不願損及公益的情懷,這又是典型的「馬式道貌岸然」,理由可笑至極,裝模作樣到了極點。

不願街頭失序的說詞,掩蓋不了不敢面對嗆馬民眾的事實。國民黨有意選擇回到深山幽谷裡,充滿著威權意象、陳腐氣味深重的中山樓召開全代會,難道緬懷、擁抱威權法西斯,就能逃得掉民眾聲討之怒吼?宣布延期的背後,依然是個人政治利益的盤算,就是不願坦誠面對毀憲亂政的歷史責任。搬出可笑的理由,馬不只距離人民越來越遠,國民黨也難逃跟著陪葬的命運。

馬英九必須面對的責任,就是操縱濫用國家機器行一己之私、縱容錯亂行政立法之間的權力制衡、以個人「道德理念紅線」凌駕藐視司法體制,無一不是嚴肅又重大的憲政爭議。

英國前首相邱吉爾曾說:「有些人常在真理面前跌倒,爬起來又裝做若無其事!」面對毀憲亂政的大是大非,馬必須向人民與歷史清楚交代,沒有迴避裝傻的空間。


tcang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一生都靠關說的貪汚犯馬英九人渣,有羞恥心嗎?
2013/09/24 10:29
哪些在台下搖旗吶喊的朋友們聽到馬先生要滿意度18%的人下台,很高興呵。今天馬先生執政滿意度只剩9%,你們作何感想?你們手中拿的是國旗耶,嚴重侮辱國家的尊嚴。

他保證不會非法濫權監聽。今天呢,邊說邊監聽國會議長3年。⋯⋯

馬先生從小生活在台灣,而利用香港僑生身份(特權)加分進入建中,又以香港僑生身份(特權)加分進入台大法律系。靠外省權貴以中國民國黨中山獎學金$$進入外國權貴子女大學哈佛。回台灣不用考試就拿到律師執照。台灣的高普考第一次為了他,首次辦理權貴子弟專用的甲等特考(不用考試)。黑官漂白直接進入公務體系十職等。過了學校教授徵選期限,還是可以在政大按插教職。

如果馬英九的一生不靠關說,那什麼才叫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