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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揹負的台灣人十字架
2008/12/06 00:28:01瀏覽639|回應5|推薦7

阿扁揹負的台灣人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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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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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由人權大倒退已引起國際社會關切   自由時報社論2008/12/06

野草莓學生運動明天「野給您看─國家不暴力、人權向前進」大遊行前夕,國際特赦組織(AI)發表公開聲明,敦促台灣警方,遊行當天的警力運用和群眾管制應符合國際標準。這一得過諾貝爾和平獎的國際人權組織,並促請台灣監察院正視公民團體對馬英九政府的要求,即停止利用集會遊行法箝制人民集會自由,使人民得以和平方式從事抗議行動。無獨有偶,總部設在巴黎的亞洲國家人權協會,也譴責台灣執政當局,造成台灣民主倒退。

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之際,國際社會正慶祝這一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經聯合國大會通過滿一甲子,且已成為除了中國等少數專制國家之外普世奉行的共同標準,近年於亞洲國家不論言論自由、公民權益、政治民主都名列前茅的台灣,在馬政府執政半年之後,竟然人權民主倒退,警察國家場景重現首都台北街頭,實在是馬政府帶給台灣人民諸多苦果的具體例證之一。

事實上,近數星期以來,先後已有國際知名民權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要求馬政府組獨立委員會,調查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在台灣引起警民衝突事件中,警方以高壓手段對付民眾的種種侵害人權行為;國際記者組織(IFJ)指責馬政府對於新聞媒體諸多干預,有礙台灣新聞自主;法國人權組織(FIDH)公開譴責馬政府攻擊與拘捕抗議民眾的過程侵犯人權,並呼籲修改集會遊行法。另外,美國在台協會前理事主席白樂崎等美歐澳二十位學者專家一個月內兩度致函馬政府,對台灣司法倒退表示嚴重關切與擔憂。即連馬英九就讀哈佛大學的老師孔傑榮也投書香港英文「南華早報」,指馬政府為改善兩岸關係,顯然已犧牲台灣公民自由。

面對國內外紛至沓來的抗議與質疑,馬政府並未反躬自省,反而以種種似是而非的手法強自辯解,猶如其對付靜坐抗議近一個月的野草莓學生,以為只要「挺一陣子」即可萬事消弭於無形。馬政府執政短短半年,即幹下讓台灣人民幾十年流血犧牲得來的民主自由倒退種種惡行,在國際間讓台灣蒙羞,主要當然是中國國民黨繼立法院攻佔四分之三席次後,再取得總統大位,政府五院盡落入囊中,其黨國體制的本質於有恃無恐之中得意現形;近數月來對民進黨公職人員進行的政治追殺,即此之屬。同時,馬政府意識形態治國,緊抱中國大腿,不惜以出動鎮暴警察等諸多粗暴手段對付台灣人,也凸顯與中國這種專制國家交往,主政的馬政府自甘下流,當然不會在乎台灣辛苦獲致的民主自由;其處理陳雲林事件如此,近日拒絕達賴喇嘛前來,亦復如是。

馬政府的本質與意識形態如此,種種戕害人權自由民主的倒行逆施,既禁不起國內外的質疑,只能以種種手法推託文飾。以野草莓學生所要求的警政署長及國安局長下台與修改集會遊行法為例,行政院日前所通過的版本,其實是以強制報備制在形式上取代現行許可制,警察機關對於集會遊行的准駁、場所、時間、路線,仍大權在握。另外,以「安全距離」彈性規範取代現今禁制區規定,鑑於陳雲林事件經驗,實不啻賦予警方更大空間限制公眾集遊自由。這種被批為「換湯不換藥」的修法,正是馬政府拿來搪塞、甚至欺瞞外界未究實質者的手法之一。

應付敷衍之外,馬政府言偽而辯。以白樂崎等人的公開信為例,長期關心台灣的這些有識之士所擔憂者,不外檢察官辦案公平與對外獨立性、落實無罪推定、遵守偵查不公開、執行公開審判等原則。然而,法務部在回函中,強調偵辦貪瀆本以執政者為對象,在野者未任官職,檢察官自無選擇性辦案問題。行政院新聞局答覆自由之家信函,則指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陳前總統任內成立,無所謂政治清算之說。事實上,有無政治清算,可從結果來看,檢察官辦綠不辦藍,且對涉嫌人差別待遇,不重司法人權,乃至於檢察部門公然違背偵查不公開的法律明文,極其明顯。陳前總統未經起訴,已遭收押上銬;馬英九曾遭起訴,卻連境管亦免除,即檢察部門偏頗之顯例。最近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於涉案被收押禁見之外,復遭理平頭,只是為檢察部門不公不義再添一例,無怪乎台灣司法倒退,要引起國際間廣泛關切。

人權自由民主法治倒退,只是馬政府執政以來,帶給台灣人民的苦果之一。半年來,台灣民生經濟凋敝、國防自衛力量削弱、外交自行休克、主權自我龜縮,馬政府帶來的是一個岌岌可危的台灣。不過,選錯總統的台灣人絕無悲觀喪志的權利,奮起對抗不公不義才是正辦;野草莓的活動,得道多助,國人應積極聲援,迫使剝奪人權的馬政府懸崖勒馬。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引用網址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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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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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台獨的陳水扁
2009/06/07 14:59
終結台獨的陳水扁

所謂的「台獨史觀」,是台獨剪裁拼湊台灣歷史,把台灣過去不斷繼起的反抗運動中,刪除掉台灣先民抗清抗日的唐山祖國意識,否認掉二二八當時青年人受皇民化影響而作亂的因素,對這些不斷繼起的反抗運動取其表象,棄其實質,作出「創造性」的再解釋,把台灣四百年史以「追求獨立自主的台灣主體性」一以貫之起來,宣稱由此產生出迴異於中國人的「台灣民族意識」。而終於在二二八的血淚教訓之後覺悟過來,因而生出擺脫中國殖民統治,追求獨立建國的台灣主體理念。

而二二八事件在台獨的誇張渲染下,就成了中國把台灣人一卡車一卡車地運去殘殺,國軍燒殺擄掠強姦婦女不計其數,慘絕人寰的畫面,以激起台灣人悲傷哀痛的反中國情緒。1993年二二八的台北遊行就有這樣的布幅標語,「四六載血仇締造新台灣根基」「二二八大屠殺斬斷舊中國情結臍帶」「血債血還」。

在李登輝走向台獨之後,和陳水扁的主政之下,台獨利用媒體和教育「以台灣主體的思維解釋台灣歷史演變」「引導和培養以台灣為主體的價值觀」的耕耘下,以及對二二八悲情的宣揚下,台獨的努力斐然有成,本土意識的認同增長到了約全民的百分之四十。從這個趨勢來看,只要綠營能夠繼續執政,繼續「改造台灣人民國家認同」的施政綱領和路線,以「清除舊有的唐山祖國意識,肅清大中國教育的遺毒」,使「一邊一國」本土台灣意識不斷增長成了主流民意,到時候台獨建國大業就水到渠成了。

可以說台獨的建國之道,就是鞏固綠營執政,得以再接再厲以隱匿掉皇民化的「台灣主體意識」和誇張不實的「二二八大屠殺」來進行宣傳和教育,充分發揮愚民洗腦的效果,終而使主張台獨的台灣人民成為大多數,到時名正言順,以民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

要使綠營繼續執政,當然要使綠營執政的政績深得人心,而使台灣人民繼續支持綠營執政,台獨愚民洗腦的宣傳和教育就可以得其所遂。然而台獨眾望所託,集綠民萬千寵愛於一身,身負台獨建國重任的陳水扁總統,不幸卻是一個詭譎的政客,從所謂國民黨迫害的「政治車禍」,就可見其人的道德和誠信,他從政以來,就一直靠著欺騙和演戲來博取支持和人望。      

這位由於國民黨分裂的天賜良機,漁翁得利而當選的台獨總統,本可以盡心治國,表現政績,向台灣人民展現綠營執政的優越和功效,使全民心向綠營,進而使全民繼續支持綠營執政,綠營就可以盡情進行灌輸台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所謂眾口鑠金、積譭銷骨,認同中國的台灣人民必然愈來愈少,台獨的建國大業可說是指日可待。

然而這位被美譽為台灣之子的陳水扁,其口口聲聲的「愛台灣」,卻是有口無心,只是騙取群眾支持的政治口號,他真正所關心的只是自己的權位和自家的利益。在位八年,結果是貪腐叢生,民心大幅度背離,斷送掉了台獨繼續執政的機會,也對台獨建國的機會造成了傷害的逆轉。

可見冥冥之中還是有天數,靠自欺欺人的「台獨史觀」和「二二八大屠殺」以欺騙人民的台獨建國運動,終不免為詭譎善騙的政客有機可趁而操弄利用,以圖一己之私。結果人算不如天算,政客原形畢露,得到應有的報應,台獨也喪送掉建國的絕好機會,而且看來也是唯一的機會,難以再起。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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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挺扁太簡化 張葉森、陳昭姿 2009/04/16
2009/04/17 00:31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點,我們到台北地院排隊領取陳前總統羈押庭旁聽證,離開時已是半夜三點。六位檢察官提出了充滿假設與推論的至少十種罪名來表達他們對阿扁總統的仇視。舉凡,所有的錢都是賄款,所有的轉帳都叫洗錢,扁家成員每個帳戶的每一塊錢,都是貪污所得,連台灣海岸線長,黑道偷渡中國,都可認定為阿扁逃亡的原因。

無論您對扁案採無罪推定或半信半疑媒體的報導,陳前總統的答辯內容,應該是探究真相的出發點。長期被羈押的阿扁總統,沒有機會公開辯白,媒體更早已流於醜化式報導。我們因此決定將陳前總統在法院裡的所有答辯,一五一十完整傳達,提供瞭解討論,甚至批判。

在許多朋友心中,我們被歸類為挺扁人士。透過持續發送的「霧夜黑牢—落土番薯答辯書」,我們想說的是,「挺扁」是過度簡化的標籤,我們認同的是︰(一)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二)透過符合正義的司法程序,(三)對藍綠政治人物採單一標準。各位心繫台灣從事社運,對於這三項原則,應當認同甚至信仰,如今卻也見證到它們已經被服務政黨的司法體系棄守。

陳前總統執政八年,有許多未盡事宜,但難道不是我們曾經擁有最美好的年代—最多的自由,最高的尊嚴,以及如影隨形的安全感。他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不可能切割,卸任元首的司法人權,更意涵平民百姓的基本人權—人民沒有人權,國家何來主權?


(作者為北社醫環組召集人、前北社副社長)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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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護理師看到的扁家
2008/12/17 14:18
一個護理師看到的扁家     一個護理師2008/12/17

我的同事是陽光型資深護理師,於阿扁當總統第三年起,被主管暗中拜託,進官邸參與照顧阿珍。近月來,目睹扁家遭遇,竟出現憂鬱症候群。近日說出,當年,扁的近臣再三極力勸扁聘護士來輪三班照顧珍。但扁仍堅持多年來半夜起床,抱珍如廁二次之習慣而拒絕。但,身為沒經驗的新總統,需日理萬機,經常全台到處瞭解情況,至三更半夜才回府,非常疲憊。後因珍堅持,才聘護理師值夜班。

多年接觸中,我的同事常聽扁說能溫飽就滿足。若能準時回府,則睡前,會在書房看書一到兩小時,常關心報載中弱勢團體及志工消息。 紅衫軍圍府時,珍病情已彌留,兒子回來,亦已不認得。當晚,扁心痛難熬,表示從政乃為蒼生求大善,不料竟使各個家人千瘡百孔。他心中坦蕩,無懼何人,但若珍有不幸,他會崩潰。

那段時間,他們的宗教朋友,特別是基督教朋友,常傳來代禱支持;有信徒甚至常禁食代禱,令扁家感動,表示人間仍有溫暖。並有人應邀常來珍病床旁,唱詩歌、讀經、帶領扁為全家及國家禱告。扁聽從牧師建議,日日用聖經中〔彌迦書〕第六章八節禱告:「世人哪,上帝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那時,扁常表示:祈求上帝,賜他力量饒恕他人,並賜下智慧,來治理國家。經過多日的天人交戰,扁表示,上帝若拯救珍、並助其解除紅衫軍困境,他將以大赦回報。

後來,珍的意識果然逐漸恢復,扁又充滿信心。由於諸多重大政務在台北被阻礙,他改為下鄉至全台各處視察、暗中回台南見老母、捐款給弱勢團體及作志工;主動邀見不同立場者議事,下定決心以更寬廣心胸治理國家。

近年來,珍日夜昏睡時間越來越長。她的日常生活幾乎只忙著:吃何種簡單的飲食才不會脹氣?如何能坐在馬桶上一小時內就能排便?如何止住痔瘡每日的出血?如何預防骨頭又不預期的骨折?扁幾乎每日回家皆殷殷關懷。

扁卸任前,交代我的同事及友人暗中積極收集志工信息。扁全家相約,志工與慈善志業,為卸任後全家最重要的重心之一。致中及睿靚亦參與「信望愛基金會」,向陽明大學張南驥教授學習關懷蘭嶼兒童健康需求、無償捐唯一女兒的臍帶血、並主動捐很多物資。事後,扁及珍知道,表示非常高興。致中及睿靚進而與張教授聯絡,希暗中代為安排更多關懷事工。我的同事不瞭解,如此之家庭,怎會去貪污?

(作者為護理師)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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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律師界要團結抗暴
2008/12/06 21:51
台灣律師界要團結抗暴   段正明2008/12/05

 關於這一次鄭文龍律師涉及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一案,其實涉及律師獨立性及自主性的問題,雖然十一月二十一日律師公會聯合會、臺北律師公會及民間司改會曾發表共同聲明,但事實上卻是以律師言論自由為主軸,並未觸及馬英九政府要消滅律師制度的根本問題。

 法務部並未因為這份聲明而有所退卻,也未因律師公會之不處分鄭律師而自覺違法,反而變本加厲要繼續約談鄭律師。筆者認為,隨著檢方約談鄭文龍律師的實際動作展開,而非僅止於放話,台灣律師公會應該態度更為強硬,而不可將鄭文龍的案件以個案等閒視之。

 因為這涉及到憲法和律師本質意義的問題,與台灣律師未來是否能繼續存活息息相關,可謂退此一步,即無死所!所以,台灣律師公會應該正視此一法律問題,不但應該公開表態法務部行為違法,甚至應該視事態發展嚴重性採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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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鄭文龍律師所涉及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更是屬於律師自治之範疇,即對於是否違反律師法之規定而應付懲戒,應依照律師倫理規範決定之。而依律師倫理規範第四十九條規定,決定權係屬於所屬律師公會審議之,亦即鄭律師所屬之臺北律師公會方有實體審議權。而檢方並未接獲臺北律師公會審議之決定,鄭律師應否交付懲戒,居然逕行加以約談,這是違法破壞律師自治原則與司法機關平等原則。

 台灣律師公會若默不吭聲,豈不等於承認檢察官係比律師高一級之司法機關,律師屬於檢察官之從屬?律師連自己的平等地位都保障不了,又何必奢言法律刑事被告的程序平等地位?

 對於國家司法機關的檢察官成為法務部的打手,並恣意侵犯律師自治原則,危害司法機關平等甚至危及人民訴訟權保障基礎的憲法權力分立機制,作為與法務部同為憲法機關並具司法性質的律師之聯盟的律師公會,在面對檢方分際不明的違憲迫害律師的實際行動時,難道不應該態度更為強硬嗎?那以後誰來保障比律師更弱勢的刑事被告呢?

 台灣的人權標準已經引起國際關注了,難道台灣律師要淪落為跟毒奶事件爆發後的中國律師一樣當政府的乖乖牌嗎?

(段正明╱曾任律師,現留學德國)

□ 〔 資料來源: 南方快報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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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惱羞成怒了 曾韋禎2008/12/06
2008/12/06 20:48
法務部惱羞成怒了    曾韋禎2008/12/06
馬英九政府不斷想找鄭文龍麻煩,想把新仇舊恨畢功於一役。結果不受馬英九轄治的台北律師公會選擇站在正義公理的那一邊,不買馬英九的帳。先是宣布不處分鄭文龍,因為現行法律、規範對律師發言無明確限制,先進國家的律師言論也非司法行政部門所約束,且檢方洩密的情況更為嚴重。狠狠戳破法務部的假面具。

結果特偵組就透過中國時報放話,把洩漏安亞案這條帳賴給陳唐山,企圖推卸責任兼煽動綠營內鬨,讓反扁第一的東森有機會大作文章,特偵組事後再出來裝無辜,否認有此懷疑,把自己該負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台北律師公會隨後再痛批馬英九的惡質司法體系,透過偵辦扁案突顯出三大弊病:檢察權完全不受制衡、憲法對訴訟權的保障形同具文、看守所羈押被告缺乏人權。徹底賞了法務部一大巴掌。結果這個向來不知法律為何物的法務部徹底惱羞成怒,指責台北律師公會不懂刑事訴訟法。看來,法務部絕不可能輕言屈服,他們下一步就是要把鄭文龍送到官方能夠掌握的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好好對付鄭文龍這個眼中釘。畢竟,法務部是馬英九第一個親自核考的單位,一個鞏固的獨殘政權,一定要好好掌握住司法行政體系,法務部當然會好好表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