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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很大!馬長瘤詐騙集團的小丑們,花人民的血汗錢,買通霉體妓者冥嘴,以假新聞,作自我貼金的政績吹捧,好爽喔!真的很馬英九,噁心。嘸恥。可惡之極。
2009/05/31 22:20:54瀏覽604|回應2|推薦4

假很大!馬長瘤詐騙集團的小丑們,花人民的血汗錢,買通霉體妓者冥嘴,以假新聞,作自我貼金的吹捧政績,好爽喔!真的很馬英九, 噁心。嘸恥。可惡之極。

。。記者爆料 閣員買新聞吹捧政績

。。付錢大幅刊登活動新聞 新聞局長坦承作法不妥
。。蘋果日報2009/05/29

馬政府就職周年前後,政績新聞遭質疑「買很大」!曾任職《聯合報》記者的朱淑娟日前在部落格(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05.html)爆料,「五一勞動節前夕,C報與U報報導《王如玄 搶救失業大功臣》等新聞,媒體圈都心知肚明是置入性行銷,講白一點,就是某個政府單位『買』了這則新聞。」

置入行銷


新聞局長蘇俊賓昨坦承,政院高層對政府部門這些做法十分關切,他已勸說閣員:「不要搞這麼難看!」知情官員說,各部會年度活動及宣傳預算從三、四千萬元到近億元不等,扁政府時由新聞局統籌集中採購媒體置入性行銷,國民黨去年執政後,由於部分部會「被媒體K得很慘」,並認為與停止置入性行銷有關,於是某些部會把文宣發包公關行銷公司,對方則承諾一年舉辦幾場活動、上幾家報紙、電視,刊登版面及播出時段,置入性行銷隨之復活。
朱淑娟未在部落格點名媒體名稱,但對照當時刊登相關內容的媒體,C報應是指中國時報,U報則是聯合報。

記者稱是「業務配合」

 
聯合報系發言人、《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昨回應,「各報都有類似(政績)廣告吧!只要很清楚是廣告,就沒問題,至於標示清不清楚,就是界定問題了。」至於報社是否收錢派線上記者採訪內閣官員報導政績,項表示:「指涉不夠具體,我不懂什麼意思!」


《中國時報》執行副總編輯張景為說:「各報都一樣,近來政府廣告可說史無前例的多!這些都是政府做的,難不成行政院也要檢討各部會嗎?」部分記者坦承,在採訪前接到公司通知,這是業務配合新聞(簡稱業配),必須發幾則,並正面報導。


《蘋果日報》總編輯陳裕鑫表示,《蘋果》歡迎政府刊登政績或活動新聞的廣告,但版面上會讓讀者清楚辨識是廣告。如果形式上近似報導體,則會註明《廣編特輯》。而且《蘋果》把記者與業務的角色分很清楚,記者有新聞壓力,不會有業績壓力。

 
內政部長廖了以五月二十六日找六名老人進內政部關心裝假牙權益,《聯晚》當天即刊兩則新聞、一照片,官員透露,這則就是「業配」,且廖也下預算給《自由時報》,對方註明廣編特輯,廖還動怒「我就是要民眾以為這是新聞,怎麼弄成廣告?」《蘋果》昨致電廖,他請幕僚表明:「不清楚。」

學者:政院欺騙社會

 
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狠批,馬總統曾簽署不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如今行政院「帶頭違反承諾、欺騙社會!實在不應該。」且《中時》、《聯合》在國民黨在野時反對置入性行銷,換黨執政後「拿錢寫政績新聞,如何監督政府?」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說,政院放任各部會花大把預算置入性行銷,以商業利益操控新聞自由,連親綠媒體都怕拿不到預算,批評力道大減。


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說,藍綠政府都有置入性行銷,如果是純廣告,放在廣告版無可厚非,若是廣告卻以新聞方式呈現,「那是不對的!」民眾黃先生說:「可惡,原來我們看的新聞都是政府寫的,還逼記者下筆。」他說,要辨別置入性行銷很不容易,媒體光講政府好話就得提高警覺。


近來政府遭質疑置入性新聞摘要

.  5/26《聯合晚報》

 
內政部 1/4版 ●阿公阿露假牙:政府補助ㄟ
5/20《中國時報》
經濟部 半版 ●節能減碳經濟部啟動
客委會 半版 ●好客設計比賽展現創意
財政部 半版 ●賦稅大改革 提昇台灣國際競爭
5/20《聯合報》
陸委會、經濟部 ●半版 兩岸三通連結全球座談,搭配電費打七折新聞
5/13《聯合晚報》
內政部 半版 ●馬上關懷工作所得補貼,成效獲肯定,搭配行政院長劉兆玄、內政部長廖了以照片
5/01《中國時報》
勞委會 半版 ●表揚全國模範勞工51人,搭配特稿《王如玄搶救失業大功臣》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王家俊╱台北報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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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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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貪污除罪,繼續進行! 張宏林2012/06/01
2012/06/01 10:36
又是趁著整個社會及媒體關注與討論著「美牛瘦肉精案」、「油電雙漲」、「證所稅開徵」、「核電廠螺絲斷裂」等議題時。號稱台灣政治史上最大的貪污除罪法案,《會計法》第99條之1的修正案,又在5月2日立法院的財政委員會中,在未經逐條公開討論的情況之下,私下悄悄的送進朝野協商,若沒人關注,可能就會在六月初透過黨團協商通過此貪污除罪法案。

年初,民間團體還痛批立法院於選後過年前加開的臨時會是「假開會、真除罪」,為的就是想強行通過此貪污除罪法案。所幸當時因為大家的關注與良心媒體的披露,讓案子得以曝光擋住。本想換了第八屆的新立委後,案子應該胎死腹中,沒立委敢再提案。但沒想到才第一會期,就有包含國民黨17位、民進黨1位、親民黨1位、無盟1位、無黨1位,共21位委員,將案子「原汁原味」一字不改的再次送案!讓我們更好奇想知道這底背後的力量是什麼?或者是總統大選前的利益交換?

為何這個法案會被稱作是最大的貪污除罪?我們就來看看主提案的五位委員(林 滄敏、張嘉郡、楊瓊瓔、林正二、陳雪生)提案內容是什麼。《會計法》第99條之1的修正案「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及加班費、業務費、出國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物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意思是98年中之前,擔任立委、縣議員、市議員、市民代表、鄉代等等,過去涉及侵占、詐領、盜用、挪用公款的人,全部都可以除罪!這些包括用公費喝花酒、詐領助理費、假發票報帳、圖利他人等等,全部可以一筆勾消,不追究其民事與刑事責任!這將是台灣史上最大的貪污特赦!那麼過去曾經因這些費用被判刑,且已經做過牢的民代是不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或者按此立法思維,公務人員是否乾脆也一併除罪?

當全民正為三餐溫飽而愁眉苦臉時,這些享有權力又貪污民脂民膏的民代,怎能這樣輕易脫身?試問那個國家的國會議員敢把民眾當笨蛋,提出這樣荒唐的貪污除罪?除了主提案的五位委員外,連署本案的委員還有高金素梅、蔡錦隆、羅明才、鄭汝芬、翁重鈞、陳明文、簡東明、江啟臣、林郁方、蘇清泉、盧秀燕、馬文君、詹凱臣、紀國棟、蔡正元、吳育昇等委員,他們也都有責任對外說明,為何會支持簽署這樣的法案?

就憲政分立的原則,立法權只能就不特定之人或抽象之事件做假設性的規範,不得就特定人或具體事件立法,否則就是侵犯行政權與司法權。然而這次的修法顯然是為了特定對象,明顯逾越了立法權之範圍。我們深信大部分的立法委員都是經由各地選出的優秀人士,理應主動迴避這樣高度爭議的法案,但是立法委員再三的偷渡會計法修法,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還好目前有台聯黨團表示,黨團協商絕不簽署。那麼六月初就要交付全院立委表決。特別呼籲所有立委要謹慎維持自己的專業與形象,民眾對新的國會還是有所期待,別在第一會期就因為此案子,賠上立院岌岌可危的形象!也請民眾務必監督與施壓自己選出的立委,千萬不要通過這樣荒唐的法案!

(作者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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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品的廣告 望河清 2009/07/25
2009/07/25 19:23
馬政府刊登自以為幽默的廣告,把本土民眾硬生生撕裂為兩類,一種是不喜歡被ECFA強暴的、土味十足的閩南「一哥」,一種是「歡迎ECFA來搞」、有些「高級外省味」的客家「發嫂」。

事實上,歡迎ECFA來搞的,只有馬政府官僚和財團富商;拒絕被ECFA強暴的,則是不分閩客、無論新舊的大部分台灣住民。馬英九靠外型登上大位後,為完成「終極統一」大夢,無厘頭地加速向中國狂飆,至今為止和中國簽訂的所有協議,事前既不徵詢民眾意見,事後又規避國會監督,全部自動生效。這些協議,馬政府都用強暴全民的方式蠻幹到底,只是ECFA特別糟糕。

令人極其噁心的是,這個趾高氣揚的強暴犯得逞後,還大肆宣揚客家人和他們一樣「有品」。請馬政府睜開眼睛看看,他們上台一年多來,有多少客家人日夜為生活而痛苦掙扎,有多少本性純樸的鄉親已開始對他們惡言相向。寄語長期啃食國產而變得財大氣粗、動輒刊登廣告的三K黨,切莫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為客家人)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