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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3 22:29:29瀏覽1928|回應20|推薦105 | |
最近在城邦及網誌上看到不少與弱勢團體有關的文章,不禁讓我想起一段10餘年前的往事,以及我這輩子的首篇新詩創作-「我亦有夢」! 澎湖在缺乏「彩色」美工排版公司的年代,所有彩色印刷出版品均需交由台灣的相關廠商設計印製,不僅耗費時日,印製出版費用也不甚便宜;有鑒於此,我不顧親友反對地成立「菊島采風創意工作室」,也是澎湖第1家專門從事電腦打字,美工設計、排版、創意商品…的個人工作室。 工作室初成立時,著作權、使用者付費等觀念在澎湖仍不普遍,客戶每每在聽說「排版、設計」要錢時,即紛紛打起退堂鼓,同時丟下一句:「我以前交給印刷廠排版、設計怎都不用錢?」所以,工作室真正接下的案子少得可憐。 還記得首件成交的「生意」,是某家生產「花枝丸」的廠商,原本是透過友人(廣告招牌業者)介紹,希望我能幫他設計一個「商標」;那名老闆一聽到要設計費時,直接了當地回答說不用了,並強調他隨便去找個現成的改改名字就好。 在捨不得首宗生意泡湯的心態下,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說:「頭家啊!慢點走啦!」隨後更向他解釋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規,同時略帶「恐嚇」地提醒他若被抓到仿冒商標要罰錢。 等到他意志有點動搖時,我再度向他解釋擁有自己商標的好處與應用範圍,以及誇下海口說:「放心啦!我先幫您設計,不滿意不用錢;如果到時候您認為太貴,就算拿花枝丸來換,我也欣然接受!」 拗不過我的死纏爛打,他終於答應讓我「設計看看」,而我也只花兩天的時間就設計出相關的商標、標準字體、包裝盒、手提袋…等等作品。讓人啼笑皆非的是當他興高采烈地把相關設計帶回家後,隔天竟然真的拿了10斤花枝丸送到工作室,同時強調以後我買花枝丸一律8折優待,至於「設計費」則隻字未提。 真如所謂:「吃虧就是佔便宜」,有了首宗生意進門後,果然慢慢打響了知名度,慕名而至的客戶也不斷地增加。隔年,有位擔任「澎湖縣智障福利協進會」(現已更名為澎湖縣智障者家長協會)理事長的世交找上我,經過短暫的寒暄後,她直接地指出該協會經費有限,希望我能免費幫忙設計協會的宣傳摺頁。 儘管做生意講求的是「將本求利」,然而在愛心的驅使下,我還是答應了幫忙。但在沒有任何文案資料的情況下,我確實也面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窘;後來,只好玩起角色扮演的遊戲,想像自己是智障者,然後虛擬體驗智障者的思想與行為。 果然,經過了兩天看似「裝瘋賣傻」的生活體驗後,深深體會到智障者的內心世界(當然!是我自己認為如此!);所以,我改用第一人稱的角度,毫不猶豫地寫下「我亦有夢」: 如果不是造化弄人 我可以陪媽媽上市場買菜 如果不是環境使然 我可以和別人一樣去上學 我亦有夢 只是眼見盡蒼白 我亦有夢 只是耳聞皆訕笑 愛我!就不要笑我 讓我悠遊自在的活 愛我!也請幫助我 使我無悔此生來過 說也奇怪?就在「我亦有夢」出爐後,我竟然一氣呵成地完成整個宣傳摺頁的設計與完稿,並在當晚邀請理事長看稿,以決定印製數量。沒想到她看過設計稿後,竟不自覺地流下兩行熱淚,同時指著首頁的相片說:「這是我女兒,她的想法就是這樣,你寫得太好了!」 隨後談到印製數量時,她更有感而發地說:「 後記: 該批宣傳摺頁我總計付給印刷廠4000元,也實報實銷地向協會請款,設計費用則分文未取。只是當我至協會領款時,洽巧再度與眾多智障學童照面,理事長更向學童及家長說明「我亦有夢」就是我寫的,以及免費設計排版的「義行」;剎那間!掌聲此起彼落,許多家長更熱淚盈眶地不斷向我道謝。 而感動莫名的我,則不自覺地濕紅雙眼,並順手將4000元支票交給理事長,同時說道:「這4000元就當是我的捐助款好了,希望能幫助大家完成自己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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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